中国民间信仰与宗教之争心如止水无欲则刚在社会中的体现

中国民间信仰的本质探究:心如止水无欲则刚在社会中的哲学内涵与实践意义

自从日本东京帝国大学宗教学专业第一任教授姊崎正治于1897年提出了“民间信仰”这一概念以来,这一思想便深刻地反映了东亚社会宗教信仰的独特性。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知识分子将其引入国内,并且它的含义随着时代而不断演变。近十多年来,中国学界和政界对“民间信仰”这个概念进行了广泛讨论,将其特指那些不属于五大宗教范围内、以“小庵小庙”为载体的信仰形态,以区别于与之相关联的“会道门”,并为民间信仰提供合法生存空间。

目前,中国农村中各类神祇主要包括天神、地祇、人鬼、物灵,以及部分佛道教神灵普化形式,可以分为五大类。前四类神祇有相当部分原属古代礼教制度下的合法祭祀对象,是国家宗教或称传统宗教的一部分,也有一些是被古代朝廷划定为淫祀对象。在第五类中,有来源于佛道教,如观音吕祖,但供奉场所没有职业人员主持。

从这些所谓的民间信仰现象中,我们可以抽象出民间信仰的内涵:它是基于民族原始宗教崇拜基础上,不断自发汲取其他成分而演化形成的一套神灵崇拜观念行为习惯及相应仪式制度和组织方式。

关于中国民间信仰是否属于宗教的问题,本文愿就此国内学术界热点问题提出个人见解。国际汉学界主流观点认为民间信仰是中国本土宗教,而新中国成立后的大部分时间里,国内话语主张非作为独立存在者的宗教属性。随着时代发展研究深入,越来越多学者倾向于认为其本质上属于宗教但具有不同特征与表现形态。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人们日常生活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世間力量采取了超自然力的形式。”这种观点揭示了一个方面,对于理解现代人类精神世界至关重要。

从发生学角度看,这些被称作“创生性”的各大精神传统可划分两种基本类型,一种是先知型,其创始人有明确记录;另一种是原生性或者非先知型,没有公认创始人的情况,如印度文化、日本神道等。这两种类型的心理根源同样符合创生性,但展现的是不同的历史演变路径与文化表达方式。

在心理需求上,与创生性的先知型相似,但展现的是基层群众心理需求和呼声。在民间 信用 中,每个人的愿望并不总能得到满足,但或多或少缓解心理紧张并给生活带来希望。而社会功能上,它具有双重性既保护传统文化又可能被利用造成危害,从而影响到社会稳定安全。

因此,我们可以概括说,尽管有不同的声音,有的人认为不是真正意义上的 religion(即西方定义下的正式 religion),但通过分析我们可以发现,无论如何,这些草根传统都是人类精神世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们对于维护人民的情感距离和保持民族自尊心至关重要。此外,由於這些傳統與現代社會結構緊密相關,因此我們應該尋找一個平衡點來保護這些傳統並將他們融入現代社會,而不是完全排斥他們。如果我們能夠找到適當的地方來安置這些傳統,那麼它們對於維護社會穩定與發展會起到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