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约习俗侗族款约黎平县

款是侗族古代社会的民间自治和自卫组织,侗语称之为kuant。历史上曾广泛存在于湘、黔、桂边界侗族地区。款大约源于原始氏族社会时期的婚姻制度,它大概产生于族外群婚制度这个历史阶段中,后来逐步演化成联盟。唐末五代十国时期,湘、黔桂边界又出现了以杨再思为首的“十洞首领”(实际就是款首)。款组织在侗族社会中至少已经有1000多年历史。

侗族款约分为小款、中款、大款和特大款。小款邻近的几个村寨组成,中款由若干个小款组成,大款由若干个中款组成,特大款由若干个大款组成,特大款具有全民族性质的军事联盟。

款的军事组织形式有:款首、款脚、款军,而款首、款脚、款军平时与村民一样,没有特殊的权利和待遇,也没有专门的办事地点和办事机关,一般都在村寨参加劳动,只是遇到重大纠纷需要处理或有战争需要指挥时,款首才出来召开有关会议或指挥作战;款脚的主要职责是传送号令,通知开会;款兵由侗族村寨中年全体青壮年男子组成。平时在家生产劳动,一旦有事,听到号令,立即赶赴集合地点,听从款首指挥。

款的专用语体有款词,款词中有:款坪款,是记述各个款组织的区划地域和村寨范围的款词;约法款,是各款组织制订的规章约法的款词,即是维护各款区的社会秩序的共同规约;出征款,是款组织集结款众抗御外来,出征战斗前宣誓用的款词;

英雄款,是歌颂缅怀侗族历代英雄人物的款词;族源款,是讲述侗族历史和迁徒经过的款词;创世款,是叙述世间万事万物来源的款词;习俗款,是介绍侗族各种风俗习惯来历的款词;祝赞款,是侗族人民在交往生活中用来互相祝福、赞颂的款词;请神款,是进行合款活动时,要讲诵的第一款词,主要是叙述款的来历,邀请诸神都参加合款活动并作佐证以增加款的神威。

侗款是侗族古代社会的一种民间自治和自卫组织,是侗族传统文化的核心内容,它将古代侗族社会的、经济、文化融为一体,其中包括组织机构,行为规范、移风易俗,伦理道德,宗教信仰,艺术表现等方面的内容。2007年5月,被评为贵州省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014年11月11日,规约习俗(侗族款约)(黎平县)项目经批准列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