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行至高境界道教秘籍藏天然观

在1989年,北京的白云观举行了一次历史性的仪式——全真派第一次传戒合影。照片中的人物是宋士洪道长,他提供了这张珍贵的图片。对于戒律,我们必须严格遵守,它是修行的基础,是对真理追求的一种承诺。在道教文化中,有一句话:“既称道士,非道士之模范不行;凡言真人,非真人之规不习。”这意味着要成为真正的道士,就必须遵循这些准则和规范。

在全真派中,传戒是一项庄重而重要的活动,不仅仅是一种宗教仪式,而是教务活动的一部分,是维护宗教纪律、建设良好宗风的一种方式。这种说法并不是无根据的,因为早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正一派就已经有了传戒活动,这一点可以通过多部古老的经典来证明。

例如,在敦煌文书中的P.3417号《唐景云二年道士王景仙从雍州长安县怀阴乡东明观三洞法师中岳先生张泰受十戒十四持身品牒(十戒经盟文)》中,有关于唐代道士受十戒经盟文的情节描述。这份盟文反映出当时唐代道士受戒的情况,并且显示出受戒对于他们来说具有超越世俗生活、达到精神境界提升的地位意义。

有人认为,全真派所谓“传戒”实际上是借鉴于佛教,但这样的说法是不成立的。原因之一是在印度佛教早期没有记录下过类似的“传戒”活动,而中国佛教关于此方面记载,则主要集中在唐宋之后,这与早期已有的全真派“传戒”制度相比显得较晚许多。

全真派对待这一过程极为认真的态度表现在它对于选择接收者十分严格,对于没有具备条件的人不会轻易授予禁忌。如果按照《玄都律坛内庭要秘》的规定,那么任何想要接受这种禁忌的人,都必须满足以下十个条件:

喜欢学习高尚的事物,以善良为本。

尊敬智慧的人,没有疑虑。

聪明睿智,可以辨别事实和谬误。

谨慎小心,不做超过能力的事情。

柔软温和,不做过错的事情。

能够超过自己的老师,无骄傲的心态。

尊敬老师和教育,如同贫穷但得到宝贵财富一样珍视。

对老师表示感恩,无怠慢的心态,一直勤奋工作。

对先前的老师有感激之情,即使再次遇到机会也会报答他们。

热切地请求接受禁忌,从不停止努力,为此昼夜不息。

同时,如果方丈大律师认为某个人并不符合这些条件,或许他心意不纯净,没有坚定信念,或许他缺乏必要的手段五逆恶行,也可能身体状况不好,那么他绝不会授予这个人的禁忌。如果找不到合适的人,他们甚至会将石匣藏匿于名山福地或海岛龙宫等神圣的地方,只有经过千年的流转运命,他们才会自然出现世界间的一个角色。

从太上至今,我们尊崇这样的传统,即便初期简约,其核心目的仍旧围绕贪欲和保持清静。这也是我们最古老且最完整的一部约束行为规范——《老君想尔咒》,被认为是正一天师最原始制定的礼仪,也成为了我们最初的大乘法门。此外,还有很多其他如“三皈”、“五罪”、“八罪”、“十罪”的不同规则形成了更为完善系统。在北宋期间,全真派兴起,与其相伴的是更详细复杂化的“传自我”的制度,其中包含口口相伝六耳不可谈及之事,用以确保法律正确无误地被继承下去,从而达到了修炼神仙境界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