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89年,北京的白云观举行了一次历史性的仪式——全真派第一次传戒合影,这一照片由宋士洪道长提供。对于戒律而言,它不仅仅是一种禁忌,更是修行之路上的重要指南。天真皇人曾经如此说过:“既称道士,非道士之模范不行;凡言真人,非真人之规不习。”当一个人踏入戒坛,他必须怀着诚意接受这些戒律,并致力于维护一种安静的氛围,同时遵循严谨的仪式规范。
实际上,全真派在传授这些戒律时,不应该被视为一个简单的法事活动,而是一个严肃且重要的教务活动,这体现了他们对教规和纪律的重视,以及他们致力于建设一种纯粹和严格的宗教文化。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尽管全真派是在中国境内发展起来的一支宗派,但它并不是第一个进行传戒活动的组织。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就已经有了正一道教这样的组织,它们制定了许多关于受戒和守持身品牒(即十戒十四持)的经典文本。
例如,在敦煌文书中,有一份唐代道士王景仙受十戒经盟文。这份盟文反映出唐代道士受戒的情况,其中提到王景仙因沉沦于六情而未能悟到自我,因此她前往张泰门下接受十大誓愿,以此来超脱三界达到上清境界。这种情况表明,即使在唐代之前,中国就已经存在着类似的受戒仪式。
有人认为,佛教中的传法活动对道教产生了影响,但这个观点并不成立。原因之一是印度佛教中缺乏关于传法或传授诸如五个根、四念处等修行方法的手续。而另一方面,由于中国佛教关于这方面记载多发源于唐宋之后,与早期印度佛教相比显得较晚,这也证实了前述观点是不准确的。
全真派对于其所承担责任非常认真,他们不会轻易地将自己的知识与能力传授给任何人。当没有合适的人选时,他们会极其谨慎地选择接班人。这一点可以从《玄都律坛内庭要秘》中得到验证,其中列出了十个标准用以判断是否能够成为合格的人选:
善求胜法,从善如流。
善近贤智,无疑行。
聪哲,赏别真伪。
谨慎,言不过行。
柔和,少无过恶。
能师胜己,无骄慢心。
敬师重教,如贫得宝。
能奉师长,不辞勤劳。
已于先师有报恩心。
殷懃请受,昼夜不懈,是为十相。
同样,对方丈大律师在向徒弟教授这些法律手续时,也有着严格要求:
心理状态偏离正确方向者,不予以教授;
不尽诚实者也不予以教授;
无坚定的信念者也不予以教授;
五逆行为发生者也不予以教授;
有疾病状况者也不予以教授;
若无可用的接班人才,则石匣将被藏匿在名山福地、海岛龙宫等地方,只待未来某个时间点自然出现。
总结来说,全真的学术体系很注重收敛性,其主要目的是通过嚴謹傳授來保持高標準,使學生達到一定水平後才能繼續學習更深層次的事物。此外,這些傳統也體現了對於精神成長與內心淨化過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系列原則與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