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观天然藏秘戒什么境界乃得道之真谛

在1989年,北京的白云观举行了一次历史性的仪式——全真派第一次传戒合影。照片中的人物是宋士洪道长,他的出现让这次活动显得格外庄重。这一场景背后隐藏着深刻的意义:戒律,是修行之本,也是归于真理的必要条件。天真的皇人曾说:“既称道士,非道士之模范不行;凡言真人,非真人之规不习。”每当有人踏入戒坛,他们都要秉持诚意接受戒律,确保整个过程安静而庄严,这样的仪式可以追溯到远古时期,当时人们崇拜五祖和七真,以他们为榜样。

严谨地说,这并不仅仅是一次法事,而是一种教务活动,它体现了严肃的道纪和重建教制的重要性。那么为什么会这么说呢?其实,道教中的传戒活动并不是全真派独有的,而是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就已经存在了。在敦煌文书中,有一份《唐景云二年道士王景仙从雍州长安县怀阴乡东明观三洞法师中岳先生张泰受十戒十四持身品牒》的记录。这份盟文显示了唐代道士受戒的情况,并反驳了有些人认为 道教传戒学自佛教的一些说法。

早期印度佛教没有记载过传戒活动,因为它更多的是通过讲经辩经来教授其信徒。而中国佛教关于传授戒律的记载主要集中在唐宋以后,这与道教早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就开始进行传授有显著差异。全真派对于这个过程极为认真的态度,可以从以下内容看出:方丈大律师只有在找到了合适的人选之后才会慎重地授予他们这些宝贵的知识。

根据《玄都律坛内庭要秘》,一个合格的人选应该具备十个特质:

好求胜法,从善如流。

好近贤智,无疑行。

聪哲,赏别真伪。

谨慎,言不过行。

柔和,少无过恶。

能师胜己,无骄慢心。

敬师重教,如贫得宝。

能奉师长,不辞勤劳。

已于先师有报恩心。

殷懃请受,不间昼夜,是为十相。

方丈大律师选择谁作为接班人的标准也非常严格:

心行不中者,不与之;

不尽诚者,不与之;

无骨相者,不与之;

五逆者,不与之;

且有疾者,不与之。

如果找不到合适的人选,那么石匣就会被藏匿于名山福地、海岛龙宫等地方,只有等到劫运结束自然出现人才可再考虑继续这一流程。

总结来说,全真派对于其所教授的受戒律源远流长,每一步都是对过去科仪的大致复原,即成为了我们今天所知的一部分。当初约定简约,对清静守护至关重要。在《老君想尔禁》里,最早见到的正一天帝最古老的一个禁条,就是“老君想尔禁”,也是第一部由太上降给世上的文献之一。而魏晋南北朝期间,上清、灵宝、新天帝各自创立了一系列更加详细精密的情感规范,如“三皈”、“五忌”、“八忌”以及更高级别的情感规范“十忌”。随着北宋全真的兴起,一套新的制度诞生了——即“傳化”,这是为了保护神仙修养而设立起来。一句话概括就是:“口口相伝”的方式,将古老礼节加以维护,以防止这种珍贵知识落入错误或不值得信赖的手中。此外还有一点需要强调,即六耳都不谈论此事,让这样的秘密只属于真正值得拥有它们的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