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马蹄探寻道德经第一章的智慧超越仁义枷锁回归自然本性

张永祥

《马蹄》开篇即言马之本性:食草饮水,奔腾欢悦,活得悠然自得,颇具风骨。伯乐一来,从此汩没性灵。庄子用一连串惊心动魄的动词,为我们刻画了一幅幅真实到近乎残酷的伯乐治马画面:“烧之、剔之、刻之、雒之、连之以羁馽,编之以皁栈,马之死者十二三矣;饥 之、渴 之、驰 之、骤 之、整 之、齐 之,前有橛饰之患,而后有鞭荚之威,而马之死者已过半矣。”马儿身上遍是伤痕,死者过半,受尽苦难与折磨的幸存者,也只能在鞭子下和车套中苟延残喘,度过丧失尊严的余生。而这一切,只为了伯乐的一句“我善治马”!

以自我为中心的人类,不曾考虑过其他生物的喜怒哀乐,更何况对它们所承受的情感世界?人作为万物灵长常以万物为我而生,用万物为我所用自居,即使善于识马如伯乐,也不能适应动物天性的需求,而是通过暴力使其服从,以“善治”换取牲畜生命。

老子的感慨是痛心于当世,并非无端:“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庄子的批判也是一种痛心,无端空穴来风。他质疑的是人们如何将个体内在的情感与外界强加的事实相结合,以及这种结合是否合理。

韩愈因士不遇知音,对世上真正理解动物的人感到叹息:“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故虽有名 马,其辱于奴隶人手,如糟枥之间,不以千里称也。”这也是对人类对于动物使用方式的一种反思。在这里,“常”指的是没有被发现或被利用到的那部分,它们既不是非常珍贵,也不是完全无价值,是一种平庸状态,这正是很多人的处境,他们虽然存在,却无法发挥最大的潜能,因为他们没有找到自己的“伯乐”。

徐悲鸿笔下的自由奔放,那种精神正是人类所需要的。但在现实中,大多数人被束缚于社会规范和文化传统,被迫失去了追求个人兴趣和情感表达的机会。这也是为什么人们对于像陶渊明这样的思想家抱有一丝同情,他梦想着一个纯真的原始社会,在那里,没有阶级差异,没有压迫,每个人都能自由地生活。

庄子的理想国是一个不存在纷争的地方,在那里,“彼民有常性”,即诱然皆生而不知其所以生,与百姓安详美好宁静自适相处。他期盼的是一个能够让每个人的个性得到充分展现的地方,无论是在工作还是生活中,都能实现自我的发展,没有外部力量干涉,就能达到真正的心灵满足。

卢梭认为野蛮人因为不知道什么叫做善,所以不会作恶。然而,我们现代文明的人却因为知道了什么叫做善,却变得更加复杂化,我们之间甚至可能会因为不同的理解和要求而产生冲突。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应该思考更深层次的问题,比如如何才能保持我们的内心世界清净,使我们的行为符合自然规律,同时又不要违背伦理道德标准?

最后,让我们回到那片忘机而狎,与物相感,以和平共处的小小天堂去寻找答案吧。在这个过程中,或许我们会逐渐明白,要回归自然本性,就是要超越那些束缚我们的仁义礼法,让自己的心灵自由飞翔,就像那个冰清玉洁神人的境界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