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道教人物越州都督叶法善在社会中的影响力

他是唐代著名的道士,字道元,是浙江丽水的一位出身于道教世家的布衣。自从他的曾祖三代开始,就都是一些掌握摄养占卜之术的道士。法善自幼就不食荤腥,传递符箓,被誉为能压制鬼神。他在显庆年间(656~666),唐高宗听闻了他的名声,便征召他到京城,将要加封爵位,但法善坚决辞谢,不愿意接受,只要求留在内地的一个道场中供待。他对高宗说:“制作金丹太过繁琐,只会浪费钱财,对国家政事造成损害,请查明真伪。”高宗听从了他的意见,取消了制作金丹的事宜,并且释放了许多被逼迫来的人。自从高宗、则天、和中宗一共五十年,他经常去一些名山大川,也常常被召进宫中问询关于修炼的秘密。在那段时间里,他力主批评佛教,有人因此指责他态度两头不定。但是睿宗即位后,又认为法善有神仙助力的能力,因此,在公元712年的先天二年,拜任鸿胪卿,并且封他为越国公,同时允许他继续做一个道士,在京城设立了一处景龙观,还让他的父亲担任歙州刺史。他所受到的尊荣时有所闻,但也非常罕见。在其去世之后,玄宗下诏追赠“越州都督”。据说,他有一百多个弟子,其中只有暨齐物和尹愔能够真正进入他的门派。不过关于他的生卒年份,没有确切的记录。而《旧唐书·方技传》上记载着:“生于隋大业之丙子,死于开元之庚子,一百七岁。”但这与其他资料中的矛盾,这样的记录并不可靠。此外,《历世真仙体道通鉴·叶法善传》似乎已经意识到了这些错误,上面提到:“开元八年尸解于景龙观,或言生隋大业丙子卒壬戌盖百有七岁。”但是,这种修正并没有解决掉“凡一百七岁”的矛盾;而所谓“卒壬戌”,实际上是对《旧唐书》上的“开元庚子”进行改正,但这种改正并不符合事实,因此也不能作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