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常,元初著名全真道士,以字浩然,其先居洺州人,宋季徙居开州观城。幼孤,由伯父养育。年十九,不从伯父议婚,独身云水游历。初隐东莱牢山,再至天柱山仙人宫,与邱处机相结。元太祖十三年,被选为十八随行之一。在邱处机逝世后,尹志平嗣教委之为都道录兼领长春宫事。
太宗元年,他进《易》《诗》《书》《老子》《孝经》,陈大义,上嘉之。不久,有诬告清和被捕,他独请代之,说:“清和,宗师也,我悉主之。”使者高其节免扭械入狱。此后,他推荐冯志亨创建国子学,让蒙古贵官子弟学习汉族文化。他不仅是全真道的掌教,也是蒙古贵族学习“汉法”的重要人物。
元太宗十年,加封玄门正派嗣法演教真常真人,并奉命扩建灵虚观得旨赐重阳宫号。大师封号在海迷失二年授予他及其他随邱处机西域传道的人员。在宪宗时期,他多次参与朝政,为治国保民献策。他以招纳流离失所士大夫而闻名,是一位深受人们尊敬的导师。
李志常掌教十八年,全真道仍盛兴未艾,但晚年的争论导致了严重打击,最终去世。他有著作如《又玄集》、《长春真人西游记》,对中外交通史具有重要价值。追赠“真常上德宣教真人”,加封“妙应显文弘济大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