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书法理论翰墨志的书学观及其影晌

南宋书法理论《翰墨志》的书学观及其影晌

《翰墨志》一卷作为赵构退处德寿宫以后的论书语录,其中除少数言论是赵构书法生涯的自我总结外,大多数反映了赵构晚年的书学观。概而言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首先,推崇魏晋六朝笔法,尤以羲、献为学书圭泉。这是在北宋“尚意”风潮之后,对复归古典技法与精神的强调,因此《翰墨志》开篇即言:“余自魏晋以来至六朝笔法,无不临摹……众体备于笔下,意简犹存于取舍。”旗帜鲜明地摆出了自己的学书态度。这确实是赵构一贯的主张和一生创作实践的写照。在这一点上,不得不承认《翰墨志》的辑集者是深刻地领会了赵构的书学宗旨的。但赵构倡导“二王”书体,并不像别的评书者那样,将“二王”法书作一番赞叹,用各种比喻之辞来一番描述,而是身体力行地来反映对“二王”法书的喜好。他说:“至若《禊帖》,则测之益深,拟之益严。”又说:“余每得右军或数行,或数字,手之不置。初若食蜜,喉间少甘则已;末则如食橄榄,真味久愈在也,故尤不忘于心手“。尽管绍兴内府所藏前代法书比之宣和时期是少之又少,但在绍兴十三年九月,当宰执奏江东提刑洪兴祖欲进石碑事时,赵构竟然说:“石碑安用?不善刻者,皆失其真。学书惟视笔法精神”。可见他对六朝墨迹在领会前贤笔法精神上的作用的认识是超出一般人的。来源书法屋,书法屋中国书法学习网。

同时,赵构在《翰墨志》中还通过对米芾等人的评述,间接地赞扬六朝书艺。如有言:“以芾收六朝翰墨,副在笔端,故沉著痛快,如乘骏马,进退裕如,不烦鞭勒,无不当人意。然喜效其法者,不过得外貌,高视阔步,气韵轩昂;殊不究其中本六朝妙处,酝酿风骨,自然超逸也“。他早期对黄庭坚的学习,尤其是对米芾的取法,是把他们当作通往六朝的桥梁;中期对钟、王、智永、孙过庭等人的学习,才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转换。惟如此,晚年在创作实践上的“自成一家”也是自然的事了。重要的是,这显然是面对靖康之变后魏晋六朝法书真迹大量散亡的现实状况而作出的一种符合实际的“教谕”,而绍兴内府大量收藏米芾所临王羲之、王献之父子诸帖和米芾书札,对后世人通过米芾上溯六朝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其次,对正书、草书的不同特点及相互关系作了精辟论述。赵构认为:正书由于“八法皆备,不相附丽”,所以必须先学;“若楷法既到,则肆笔行草间,自然于二法臻极,焕手妙体,了无缺轶。反是则流于尘俗,不入识者指目矣。”又认为;作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书家,正、草二法应该兼通,“正则端雅庄重,结密得体,若大臣冠剑,俨立廊庙;草则腾蛟起凤,振迅笔力,颖脱豪举,终不失真……故知学书者,必知正、草二体,不当阙一。所以钟、王辈皆以此荣名,不可不务也。”同时,他还进一步从“五体”之“通变”来阐发自己的理论:“士人作字,有真、行、草、隶、篆五体,往往篆、隶各成一家,真、行、草自成一家者,以笔意本不同,每拘于点画,无放意自得之迹,故别为户牖若通其变,则五者皆在笔端,了无阂塞,惟在得其道而已“。

再次,提倡书事一道必须具有一种精益求精的意识。“精”当然是与“真”联系在一起的,《翰墨志》说:“法书中,唐人硬黄自可喜;若其余,纸札俱不精,乃托名取售。然右军在时,已苦小儿辈乱真,况流传历代之久,赝本杂出,固不一幅,鉴定者不具眼目,所以去真益远。惟识者久于其道,当能辨也“。这是对传世法书真伪问题的重视。这一点,他在绍兴年间对《兰亭序》、《千字文》、《乐毅论》、《黄庭经》等论述中就表现得异常明显,以至于秦桧有机会阿谀奉承说:“陛下留神翰墨,精敏如此,臣下所未闻也”。他的这种精品意识反映在书作中,显得笔法精到,字形优美,力求达到前贤“绝伦绝世,冥合天矩,触涂造极”的境界。当然,这种唯美思想恰恰局限了才情并不十分杰出的赵构书法之气格。来源书法屋,书法屋中国书法学习网。

除以上三点外,《翰墨志》一卷中值得注意的言论,还有关于北宋丛帖之刻和内府名迹收藏与装裱情况的论述以及对“端砚”的独特评述、对宋代书家精短而不失深刻的品评。正如《四库提要》所说的:《翰墨志》“中间论端砚一条,谓欲如‘一段紫玉’,磨之无声,而不以眼为贵,今赏鉴家犹奉为指南”。而他对宋代书家的品评,多处为董史编撰《皇宋书录》所引用,也为后世书论家所关注,良可裨益书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