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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本文旨在重新探讨《周易参同契》的作者传承问题,结合现有资料和前人研究成果,分析彭晓注本、阴长生注本以及其他重要旁证材料中的不同说法。通过对这些材料的考察,本文将提出三个疑问,并尝试重新构建《周易参同契》的作者传承体系。

【关键词】:《周易参同契》,作者传承

在道教丹功领域,《周易参同契》被视为“万古丹经王”,与《悟真篇》并称“双壁”。无论是内丹还是外丹,无不把它放在极高的地位。后世的丹家通过作注方式,对其进行了进一步阐释。然而,由于典籍中文献资料有限,对《周易参同契》的研究仍有很多待挖掘,尤其是关于其作者的身份。

史料梳理

(1)彭晓注本

彭晓引自《神仙传》,认为魏伯阳者,即会稽上虞人也,其修道潜默养志虚无,博览文词通诸纬候恬淡守素惟道是从,每视轩冕如秕糠焉,不知师授谁氏得古龙虎经尽获妙旨乃约用以撰写三篇即为《周易》中的三卷。此外还有一段关于徐从事隐名而注之及淳于叔通继之流布于世的描述。

(2)阴长生注本

阴长生序述:“盖闻天下书中最秘密者莫过于此。”其中提到徐真人的青州从事身份,以及魏伯阳造五相类以解前篇改名为参与合著并由淳于叔通补续三才之道制定下篇。而且指出淳于叔通亲侍徐君习此经夜寝不寐仰观乾象定阴阳,以乾坤设爻位卦配日月托用象焉。

(3)容字号无名氏注本

无名氏序述:“按明确表露真意者唯我所见。”其中提到凌阳子传与徐从事,徐从事又传与淳于君,而淳于是根据卦象撰写五相类集二卷,并由他撰重解上下二卷,但对于始传魏君这一点存在疑问。

《参同契》文本以外的材料(重要旁证)

(1)玄光说

曾慥在1151年前的作品中记载了玄光先生的话:“徐从事拟龙虎天文而作上篇,以传魏君;魏君为作中篇,伝於淳於叔通;叔通為制下篇以表三才之道。”

(2)刘知古说

刘知古认为“……抱朴子曰:魏伯阳作參同契、五相類凡二篇假大易之爻象以論修丹之旨。”

(3)葛洪说

葛洪认为,“……公元四百多年间,有个叫吴人的高门子弟好行善术,不肯仕宦闲居养性时人不知其所来谓治民养身而已入山作神药将至两心不尽诚。”但他的话并不完全准确,因为儒者多以为阴阳则失奥旨矣。

(4)陶弘景说

陶弘景据实录府有典柄执法郎是 混斟字叔显主试有道者云 “定录府有典柄执法郎是 混斟字叔显主试有道者”。

(5)张玄德说的

张玄德在唐代著作为“金丹论第三”云:“昔刘玄穆事魏先生,看火一年忘情,有疑遂不遇早夭。 徐景休勤心积德,不怠昏曀师授以药长生而仙今在太白山亦一千余岁。……此三人各通至术并神仙之流。”

其他重要旁证包括唐陆德明等人的记载,以及颜氏家训、朱熹考订等文献,这些都对我们理解《 周易 参 同 级 》 的 作者 和 它 的 历史 有着不可忽视的地位作用.

汪启明先生对所有史料进行梳理和鉴证得出的结论如下:

各家之说除朱熹考订为郐国外,其余皆合著。

早期三家注均有关联至,《参同契》与魏伯阳、徐真人和淳于叔通有关。

重要旁证材料主要来自葛洪、彭晓和刘知古,但需谨慎考虑可靠性。

朱熹考订“会稽”为郐国后影响很大,而现代学者孟乃昌、萧汉明认可这一观点。

最后,我们需要注意宋以后出现的材料不能作为最终确定性的历史依据.

基于以上信息,我们可以提出三个疑问:

鲜有人能提供一个坚实的事实证明哪个人或家族拥有独特地位?

如何判断那些记录是否具有历史价值?

我们如何评估这些不同的理论?

通过回答这些问题,我们可能能够更接近正确地理解和确认真正参与创作或修改这部作品的人物及其关系。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它涉及到了历史背景知识、大量文献资料以及对各种不同的理论水平评价。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许能够发现更多新的线索,为解决这个谜题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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