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将老子道德经全文及译文电子版融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讨论中提出若干意见

如何在我国佛教道教发展中更好地处理商业化问题,确保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严格执行,以及正常宗教活动秩序的维护?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强化非营利性原则。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投资经营佛教道教活动场所,包括通过“股份制”、“合资企业”、“租赁承包”等方式进行商业运作。任何捐资修建场所的人员不得从中获得经济利益。

防止利用宗教名义牟取私利。非宗教学术机构、非宗教学术团体不得开展宗教活动,不得收取宗教捐献;历史上曾是寺庙宫观但未登记的不应以佛道名义举办开光祈福等活动。

控制主题文化景区建设。兴建文化景区须严格履行相关手续,并听取政府及佛道界意见,接受当地政策指导和监督;禁止以假冒或雇佣假冒教师进行骗钱行为。

整治滥塑大型露天造像。大型露天造像是违反规定的,不得对外开放或开展商业运作;已经批准开放的必须交由宗教学管理使用,不得干预内部事务。

制止乱烧香、放生活动。规范香烛经营,倡导文明敬香保护环境;禁止各类违法生态环境破坏者放生活动,以防危害人身安全。

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不允许非正规机构设立网络平台组织活动,或售卖商品募款;已有平台需遵守相关规定接受审查同意后方可开展业务。

7-10 同前文内容要求调整表述格式后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