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观天然女人说化缘意在藏戒法不妄传秘密之戒外人难忘

在1989年,北京的白云观举行了一次历史性的仪式——全真派第一次传戒合影,这一照片由宋士洪道长提供。对于戒律而言,它不仅代表了禁忌,更是修行之路上的重要支柱。天真皇人曾如此论断:“既称道士,非道士之模范不行;凡言真人,非真人之规不习。”当一位修行者踏入戒坛,并以诚心接受戒律,他们必须保持安静,遵循严格的威仪,以远离世俗的五祖和七真的形象为目标。他们应当努力成为全真榜样,为家风树立典范。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全真派中的传戒活动并不算是一种法事,而是一种教务活动,是维护严肃道纪、重建教制的重要方式。这是为什么呢?实际上,全真派并不是首创此类活动。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就已经有正一道教进行过传戒了,有许多古老的经典能够证明这一点。在敦煌文书中,有一个名为《唐景云二年道士王景仙》的记录,其中提到了王景仙在三洞法师张泰门下受十戒十四持身品牒(十戒经盟文)。这份盟文表明,在唐代,即便女性也能通过受十戒来超脱尘世,达到上清境界。

有人认为佛教对道教传授过程有所影响,但这种说法站不住脚。原因之一是在印度佛教早期并没有记载到类似的传授活动,因为那里主要是通过讲经辩论来传播佛法。而中国佛教关于此类活动的记载,则大多出现在唐宋时期,这比道教早得多。此外,全真派对于传授戒律极其谨慎,不轻易将其赐予他人。这一点如同《玄都律坛内庭要秘》所述,对于受戒的人有一系列要求:好学善思、尊敬智慧、能分辨真伪等十个方面。

方丈大律师在选择接班人的时候,也会根据这些标准来决定是否授予某个人。如果没有合适的人选,他可能会将石匣藏于名山福地或海岛龙宫,让它自然出现,当劫运流行时。

自太上天君降临至今,我们依旧遵循着成就了数千年的宗教学程。当初简单的誓言,如《老君想尔辞》,成了我们最古老的一部法律著作。而后来的各个时代,都不断发展出新的规则,比如“三皈”、“五戒”、“八戒”和“十诫”。直至北宋时期,全真派兴起,我们开始实践一种叫做“传甲”的制度,其目的是为了确保神仙修炼的人才不会被错误地教授给普通民众,使得整个宗门更加纯净和高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