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723年雍正实行改土归流政策以来,汉族文化对纳西人的影响日益深入,在婚姻制度上也逐渐接受了一夫一妻制和父母包办婚姻的习俗。儿女婚事由父母掌控,媒人撮合,以牛羊猪、酒为聘娶礼物。婚姻强调门当户对、三从四德、夫唱妇随等汉族伦理传统。在与汉族和藏族联姻中,同姓不同宗的人可以通婚,但绝不能同家族结亲。
结婚程序包括订亲(“日蚌”),意为送俩,即男孩五六岁时开始物色媳妇,与算命先生或祭司东巴排八字,对生辰,或到寺庙烧香求签。如果相中的女孩与男生的生辰属相相合,则父母通过媒人带酒去女家说来,如同意则待女十岁左右择日举行讨婚礼。订婚后,男方需向女方送礼物称“小酒”,包括白米二升、酒一坛、红糖二至四盒及茶叶二包,其中糖、茶、酒不可少,其余视富裕程度决定。
如果双方不满意,可以反悔,如退嫁必须如数退还礼物;一年半载后,再次送大酒需赠布、一件玉或银手镯一对及猪肉三十斤等,并有过小酒的礼品。此时双方不得再反悔。
新郎每年端午、中秋、新春节日都请媒人给新娘送大米、二包茶叶、二盒红糖,有些地方在丰收农忙时让未成年的未婚媳妇帮助割麦馈赠对方家庭,一年两次拜年互助,但未成年的夫妻不能交谈接触。
二十岁左右举行楚美仪式,由长者分派操办搭建迎亲篷帐,在洞房门框上挂筛子,上插箭写“麒麟在此”。正式迎亲头天,由吹鼓手抬着彩衣布匹饮食杂货前往女家点收仪式,当晚新郎院中摆糖果蜜饯招待青年们边唱祝歌跳舞边猜拳欢笑以示庆贺。
第二天正式迎亲,大宴宾朋,又叫办大酒。清晨由媒人吹鼓手及亲友带着新娘穿戴衣服到女家迎接新娘。一边拜祭祖先拜别父母亲友,一边哭泣表示舍不得离开他们。在同族长辈陪伴下前往男家,将嫁妆放在轿前,每个月夜里有人要抢夺新娘盖脸的红头帕,用喜糖换回。
第三天回门省亲,由女家宴客早餐后乘坐花轿由伴友陪同返回丈夫所在村庄,不得留宿于堂屋内。当晚返回洞房准备第四天游城散发喜糖第五天独自回娘家省亲但必需返回丈夫所在村庄生活。在姑舅表親优先配偶关系中,舅舅可以认姑妈之妹为己之妻,即使傻子也无权拒绝,而只有外甥病残或八字不合才能嫁给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