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法自然:南华真经注疏卷之十三
在天地之大,万物自有其性命。人心亦复如是,有喜怒哀乐,皆由于心所感而生。圣王不以治理天下,而以宽广待人,使万物得以自在。
寓言云:“闻诸贤圣任物,自在宽宥,即天下清谧;若立教以驭苍生,物失其性,如伯乐治马也。”此乃明示,无为而治,不用刑罚,以顺应自然。
然则三代以下者,以赏罚为事,其实何暇安宁?忘记赏罚,只任凭自然,则万事大吉。然而世间之风渐渐扇动,将赏罚置于首位,便使百姓谋虑失真,又乖离了原有的法则。
故而,我们又如何能将这些混乱的世俗风尚变回来呢?我们必须放弃那些虚伪的礼节和过度的情感追求,让人们回到那份简单、纯真的本质上来。当我们能够做到这一点时,我们才能真正地安抚人类的情感需求,而不是通过外部的约束或奖励去强迫他们遵循某种模式。
所以,当君子不得已而临朝管治时,他最好不要施行任何形式的规则和命令,而应该允许每个人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从而达到一个平衡与和谐的状态。这就是“无为”之道,它意味着让每个人都自由地发展自己,不受外界干预,这样一来,每个人都会感到满足,并且不会再需要那么多的人工干预或奖励了。而这正是实现真正社会稳定与幸福所需的一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