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中民间信仰的实践与成仙方法相结合,引发关于其宗教性质的讨论。这些民间信仰起源于日本东京帝国大学宗教学专业教授姊崎正治1897年提出的概念,最初指的是日本非组织化宗教信仰习惯。随后,这一概念被梁启超等人引入中国,并逐渐演变,其意义深刻反映了东亚地区宗教信仰特点。
在现代,中国广大农村地区,“小庵小庙”供奉着各种神祇,其中包括天神、地祇、人鬼和物灵,以及佛道教神灵的普化形式,可以分为五大类。这些神祇既有属于古代国家合法祭祀对象,也有被视为淫祀对象。
民间信仰是基于本民族原始宗教崇拜基础上,不断吸收其他信仰形态而形成的一套神灵崇拜观念、行为习惯及仪式制度和组织方式。在心理根源上,与创生性宗教相似,它反映了基层民众的心理需求和呼声,但具有更久长的历史、更广泛群众基础和较弱国际背景。
学者们对于是否将民间信仰视作宗教持不同意见,有认为它是中国本土的宗教,如荷兰汉学家高延所著《中国的宗教制度》,也有主张它不是宗教,如《辞海》代表。此外,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反映”,这种观点揭示了民间信仰与其他传统精神传统之间共通之处。
从发生学角度看,原生性或称非先知型宗教如印度文化中的印度教、日本文化中的神道,以及部分中国现存“小庙小庵”的内容,都没有一个公认创始人,而是在各民族原始部落文化基础上逐步积淀演化而成。它们在心理根源上同样与创生性宗 教相似,但社会属性与功能有所区别。
虽然存在争议,但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认为民间信仰具有与五大正规 religions不同的特征,比如弥散性(融入日常生活)、实用性(注重实际效益)以及地缘性(紧密关联自然环境)。这使得它们成为维护传统文化、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部分,同时也可能因不当利用而造成问题。在这个过程中,无论如何都不能忽视这一切对维护民族自尊心至关重要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