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的过程中,笔者认为有一些观点值得重新审视。这些认识如果不予以澄清,就有可能影响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研究的正确方向和深入发展。
首先,有一种观点认为,“研究宗教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然而,这一说法并不准确,也不符合当今社会的实际需求。在一个信仰多元化的时代,每个人的世界观、方位不同,对同一事物的看法也会有所差异。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应该从这些不同的角度出发,梳理出对于宗教问题的一种合理解释,并构建起中国特色的人文思想体系。
其次,还有一种观点认为,“研究宗教时必须批判有神论,宣传无神论”。这并非是正确的态度。我们的任务是根据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以科学精神进行历史、理论、现状等方面对各种宗教群体进行深入了解与交往,通过我们的研究成果来反映他们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从而促进整个社会共享改革开放带来的福祉。
作为从事马克思主义宗教学术工作的人员,我们应当树立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在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之际,同时也面临着诸多社会矛盾凸现的情况,我们需要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全面正确认识党关于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并积极参与引导各类信仰与现代化相适应。
我们要注意的是,不应自封为“我们马克思主义者”,而应该依靠实践检验自己的言行是否符合马克仕斯主义原则。同时,我们要纠正过去对经典作家的误译、误读和误解,将真理标准大讨论中的经验转化为理论创新,为进一步丰富和发展 马列主义提供新的见解。
最后,在评估我国各种宗教发展情况时,我们需搞清楚哪些是正常发展,以及它们对于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是否存在冲突。一切都应当在国家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自由活动,只要不超越规定,就是正常行为,不应受到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