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经文与周易参同契作者传承再考于社会背景下

【内容提要】:本文在现有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前人的研究成果,进一步梳理《参同契》作者传承的基本状况,对《参同契》的作者传承情况进行探讨。本文将集中针对《参同契》下篇提出三个疑问,通过对疑问的考察,重新提出《参同契》的作者传承体系的可行性倾向。

【关键词】:《周易参同契》 作者传承

《周易参同契》一书被称为“万古丹经王”,在道教丹功中,与《悟真篇》合称“双壁”,一直占有着重要的地位。无论是内丹还是外丹,无不把《周易参与太诚》放在非常崇高的地位,后世的丹家都通过作注的方式对其进行了进一步阐发。然而,由于典籍中的文献材料很少,对该书的研究仍然有很多待挖掘。尤其是在对于该书之作者,更是存在多种版本和说法,有各自的道理,但只能有一种正确答案,我们希望我们的探讨越来越接近。

史料梳理

(1)彭晓注本:

彭晓引神仙传:“按神仙传真人魏伯阳者会稽上虞人也……每视轩冕,如秕糠焉。不知师授谁氏得古龙虎经尽获妙旨乃约周易撰三篇密示青州徐从事徐乃隐名而注之至后汉桓帝时公复传授与淳于叔通遂行于世。”

(2)阴长生注本:

阴长生序:“盖闻参与太诚者昔是古龙虎上经本出徐真人。”其中提到魏伯阳造五相类以解前篇更改为参与太诚由淳于叔通补续其类取象三才乃为三卷。

(3)容字号无名氏注本:

无名氏序:“圣人伝授故曰經也凌陽子於崆峒山傳與徐從事徐從事傳與淳於君淳於君仰觀卦象……所以便造篇名五相類類解前文集後一卷並前三卷……淳於君撰重解上下二卷疑於始傳魏君。”

《參同契》文本以外の材料(重要旁证)

(1)玄光說:

曾慥所著「道枢」巻二十六云:「玄光先生曰: 徐從事拟龍虎天文而作參合同篇,以傳魏君;魏君為作中篇,傳於淳于叔通;叔通為制下篇以表三才之道。」

(2)劉知古說:

劉知古「日月玄枢論」:「元光」。他認為「抱朴子」所謂「魏伯陽造參合同篇、五相類凡二卷假大易爻象以論修丹之旨。」此言甚明顯指出了關係。

(3)葛洪說:

葛洪「神仙傳」云:「魏伯陽者吴人也、高門之子,而性好道術,不肯仕宦。入山作神丹將三年知兩心不盡誠……」

(4)陶弘景說:

陶弘景「真诰·稽神枢」云:「定录府有典柄执法郎是淳于斟字叔显會稽上虞人漢桓帝時作徐州縣令靈帝時大將軍辟掾少好道明術數服食胡麻黃精饵後入吳烏目山隱居遇仙人慧車子授以虹景丹經修行有道今在洞中為典柄執法郎。」

(5)張玄德說:

張玄德「金炼秘訣·金石玉璧錄第三」,記載了劉玄穆的事迹,並且提到了徐景休的事跡和他的長生不老。

其他材料

道教典籍雲笈七笺共122卷,其中提及參同時書有以下5種:葛洪神仙傳;張玄德還珠內訓;彭曉還丹內象金钥匙;陶植還金術三編;陰真人的古龍虎歌。

陸德明經典釋文:“易字下曰:‘虞翻注參同時書云字從日下月。’”

顏師家族訓書證 “參同時書”用“負告”來形容,因這個詞語可能含義過深,因此引起學者的討論。

陰長生的筆記中也有相關記載,他認為“委邊著鬼”可以理解為“委邊著鬼”。

結論

汪启明先生對所有史料進行了詳細分析,並得出了以下結論:

各家之說除了朱熹考訂外,其餘皆認為該書係合著。

早期歷史資料均指稱該書與魏伯陽、徐真人、以及淚運仲統相關。

其他重要旁證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葛洪、彭曉、陸智久等人的見解,但需要進一步考證是否可靠。

最後,我們發現僅憑對地點名稱進行考證就斷定人物來源是不夠充分的。此外,只憑姓氏推斷某些人物的地望也不足以支持我們對這部作品創作者及其背景進行確定的描述。我們應該更加全面地評估所有相關歷史資料,以獲得一個更全面的了解。我們現在將繼續探索更多關於這部作品創作者及其文化背景的一般信息,以及它如何影響了我們對當代社會和文化產生的影響。(圖37)

图34, 图35, 图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