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常,元初著名全真道士,其先洺州人,宋季徙居开州观城。幼孤,养于伯父家。年十九,不从伯父为之议婚,负书曳杖作云水游。初隐东莱之牢山,复徙天柱山之仙人宫,宫之主者嘱其往从邱处机。
元太祖十三年(1218),闻邱处机自登州转居莱州,以束装往拜席下,被赐号真常子。次年,与处机同行西觐元太祖,被选为十八随行之一。当时方诏通经之士教太子,他进《易》《诗》《书》《道德》《孝经》,陈大义,上嘉之。
后来,有诬告清和绘事不应者,将清和即日被执,而李志常独请代之,说:“清和宗师也,职在传道,我悉主之。”使者高其节,使免扭械,但锁入狱。不久讼事息,即还。
太宗时期,他知儒学博通,便命创建国子学,让汉族教师教蒙古贵官子弟。他荐冯志亨佐事,并令选十八蒙古贵官子弟习读儒书及汉语。此举深受宪宗称赞,是全真道获得支持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他继任掌教,加封“玄门正派嗣法演教真常真人”。又奉旨扩建灵虚观,并得旨封大师。他曾受命遍祭岳渎、作金箓大斋、普度戒牒等,还多次召见咨以治国保民术,最终因矛盾激化而去世,其鼎盛局面结束。但其著作如《又玄集》、《长春真人西游记》对研究我国史地有重要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