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皇大帝真名李志常德行宣教的真人故事

李志常(1193~1256),元初著名全真道士,字浩然,其先洺州人,宋季徙居开州观城。幼孤,养于伯父家。年十九,不从伯父为之议婚,负书曳杖作云水游。初隐东莱之牢山,复徙天柱山之仙人宫,宫之主者嘱其往从邱处机。

元太祖十三年(1218),闻邱处机自登州转居莱州,便束装往拜席下,赐号真常子。次年,被选为十八随行之一。当时方诏通经之士教太子,他进《易》《诗》《书》《道德》《孝经》,且具陈大义,上嘉之。

太宗元年(1229)七月,“见上于乾楼辇”。次年冬,有诬告处顺堂绘事有不应者,他独请代清和,被使者高其节特免扭械、锁入狱。不久讼事息,他仍在国子学任职,并荐冯志亨佐其事。

当时京城残破,他即设国子学于长春宫内。在此期间,全真道首领适逢蒙古族学习“汉法”而取得很大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他也因此受到太宗的殊遇,被封为“玄门正派嗣法演教真常真人”。

海迷失后二年(1250),他及随邱处机西域的十七人皆奉旨封大师。在宪宗朝中,他受命遍祭岳渎,并作金箓大斋给散道士、女冠普度戒牒。他五年的治国保民建议深得宪宗赞赏,而他的慈善行为和教育思想则被后世称颂。

李志常掌教十八年,全真道仍方兴未艾。但到晚年,因佛道矛盾激化,全真道遭到严重打击,其鼎盛局面结束;他在感到屈辱与愤懑中去世。此后追赠“真常上德宣教真人”,至大三年加封“妙应显文弘济大真人”。著作有《又玄集》二十卷已佚,《长春真人西游记》二卷现存于《正统道藏》中,对研究我国西北和西亚史地以及中外交通史具有重要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