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常,元初著名全真道士,以字浩然,其先洺州人,宋季徙居开州观城。幼孤,养于伯父家。年十九,不从伯父为之议婚,负书曳杖作云水游。初隐东莱之牢山,复徙天柱山之仙人宫,宫之主者嘱其往从邱处机。
元太祖十三年(1218),闻邱处机自登州转居莱州,即束装往拜席下,被赐号真常子。次年,与邱处机同行西觐元太祖,被选为十八随行之一。在此期间,他对儒学有了深入的研究,并且在国子学中教授蒙古贵族和汉族学生。
李志常承旨后,为国子学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他不仅推荐冯志亨作为教官,还亲自课读《孝经》《论语》《孟子》等书籍。此举得到了太宗的高度评价,并被记载在两通“宣谕”圣旨碑上。
除了在教育领域的贡献外,李志常还对全真道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在掌教期间,他招纳流离失所的士大夫,使他们得到庇护和帮助,这一行为深受人们赞誉。他与宪宗多次沟通治国保民之术,对宪宗提出的问题给予了明确而富有建设性的回答。
然而,在晚年的他,因佛道矛盾激化,全真道遭到严重打击,最终导致全真道鼎盛局面结束。李志常去世后,被追赠“真常上德宣教真人”,并最终加封“真常妙应显文弘济大真人”。他的著作如《又玄集》、《长春真人西游记》,至今仍对研究中外历史具有重要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