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仙者在道教文化中,如同星辰一般璀璨,仰望着全真初真戒的发展。自魏晋时期的道教创建戒律学思想起,便产生了三皈、五戒、九戒等戒学体系。至隋唐时始有初真戒之说,在北宋代的《三洞修道仪》里,已有完整的初真八十一戒,并说受此戒称“太上初真”。这些思想通过北方的楼观道,被盛行南宋时期的全真教所吸收,形成全真初真十戒。
其实,北宋时期的净明道很早就产生了初真十戒,并有在家居初真十戒。净明道以后汇入全真派,这些思想自然也被全 真道教所吸收。现全 真派流传 的 初 真 十 戒,是经过清代 全 真 龙门派第七代祖师王常月祖师大律师改编而成 的。
王常月祖师给它注入了新的血液,在当时 的 道 教 内部以及外部 的 社 会、仕庶儒流,都产生很大的反响。这是王常月祖师在顺治十三年传授时写的一篇序,其落款为“西晋上党传授道士昆阳子王常月祖师”,王常月祖师的法术境界是想“佐于天地”,使“教衍天长,宗抟地久”,足见其法术之弘愿。
康熙十三年,其恒山持法龙起潜也专门写了一篇序,充分赞扬了王常月祖师的大乘法术:“夫律之名,不以古今为异;德之化,不以人心为限。”他认为,“非金骨玉名者不得轻遇”,即不仅要有高尚的人格,也要具备深厚的人品和修养,“亦不得轻受也”——即不仅要接受这些原则,更要认真的实践它们。他还指出,“凡存心制虑,一切皆可得矣”。
这段文字表达了对 王 常 月 祖 师 法 术 和 修 学 思 想 的 高 度 赞誉,以及对 修 行 人 应 当 持 有 的 贤 明 与 勇 气。在这个背景下,全 真 初 真 十 戒 不 再 是 单纯 的 禁止行为,而是一个包含智慧与勇气、要求内心纯洁与行动正直的大义纲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