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古曰:「但次古人而不表今人者,其書未畢故也。」 自書契之作,先民可得而聞者,經傳所稱,唐虞以上,帝王有號諡。輔佐不可得而稱矣,〔一〕而諸子頗言之,雖不考虖孔氏,然猶著在篇籍,歸乎顯善昭惡,勸戒後人,故博采焉。孔子曰:「若聖與仁,則吾豈敢?」〔二〕又曰:「何事於仁,必也聖乎!」〔三〕「未知,焉得仁?」〔四〕「生而知之者,上也;學而知之者,次也;困而學之,又其次也;困而不學,民斯為下矣。」〔五〕又曰:「中人以上,可以語上也。」〔六〕「唯上智與下愚不移。」〔七〕傳曰:譬如堯舜,禹、稷、卨與之為善則行,〔八〕鯀、讙兜欲與為惡則誅。〔九〕可與為善,不可與為惡,是謂上智。桀紂,龍逢、比干欲與之為善則誅,〔一0〕于莘、崇侯與之為惡則行。〔一一〕可與為惡,不可與為善,是謂下愚。齊桓公,管仲相之則霸,豎貂輔之則亂。〔一二〕可與為善,可與為惡,是謂中人。因茲以列九等之序,究極經傳,繼世相次,總備古今之略要云。〔一三〕 〔一〕文穎曰:「言遠,經傳不復稱序也。」師古曰:「契謂刻木以記事。自唐虞以上帝王有號見於經典,其臣佐不可得而稱記也。」 〔二〕師古曰:「此孔子自謙,不敢當聖與仁也。」 〔三〕師古曰:「言能博施於人而濟眾者,非止稱仁,乃為聖人也。」 〔四〕師古曰:「言智者雖能利物,猶不及仁者所濟遠也。」 〔五〕師古曰:「困謂有所不通也。」 〔六〕師古曰:「言中庸之人漸於訓誨,可以知上智之所知也。 〔七〕師古曰:「言上智不染於惡,下愚雖教無成。自此已上皆見論語。凡引此者,蓋班氏自述所表先聖後仁乃智愚之次,皆依於孔子者也。」 〔八〕師古曰:「傳謂解說經義者也。」 〔九〕師古曰:「鯀,擣扤也。讙兜,渾敦也。」 〔一0〕師古曰:「關龍逢,桀之臣也;王子比干,紂之臣也:皆直諫而死也。」 〔一一〕師古曰:「于莘,桀之勇人也。崇侯,紂之佞臣也。」 〔一二〕師古曰:「豎貂,即寺人貂也。」 〔一三〕張晏曰:「老子玄默,仲尼所師,雖不在聖,要為大賢,文伯之母達於禮典,動為聖人所歎,言為後世所則,而在第四。田單以即墨孤城復強齊之大,魯連之博通,忽於榮利,藺子申威秦王,退讓廉頗,乃在第五。大姬巫怪,好祭鬼神,陳人化之,國多淫祀,寺人孟子違於大雅,以保其身,既被宮刑,怨刺而作,乃在第三。嫪毐上烝,昏亂禮度,惡不忍聞,乃在第七。其餘差違紛錯不少,略舉揚較,以起失謬。獨馳騖於數千歲之中,旁觀諸子,事業未究,而尋遇竇氏之難,使之然乎?」師古曰:「六家之論,輕重不同;百行所存,趣拾難壹。張氏輒申所見,掎摭班史,然其所論,又自差錯。且年代久遠,墳典隟亡,學者舛駮,師論分異,是以表載古人名氏,或與諸書不同。今則特有發明,用暢厥旨。自女媧以下,帝鴻以前,諸子傳記,互有舛駮,敘說不同,無所取正,大要知其古帝之號而已。諸人士見於史傳,彰灼可知者,無待解釋,其間幽昧者,時復及焉。」 (表格,尚無資料) 校勘記 八七0頁九格「九黎」二字據景祐、殿本補。 八七四頁二格景祐本「戮」作「飂」。齊召南說作「戮」刊本之誤。 八七五頁一格「帝堯」二字據景祐、殿本補。 八七八頁九格景祐本「嬌」作「蟜」。 八八0頁三格景祐、殿、局本「支」都作「友」。局本「字」作「宇」。 八八一頁六格王先謙說次「中」字當作「仲」。按景祐、局本都作「仲」。 八八二頁五格錢大昭說南監本、閩本有「杼子」二字。按景祐、殿本都有。 二頁三格「太」字據景祐、殿本補。 二頁六格景祐、殿本「來」下有「朝」字。王先謙說有「朝」字是。 七頁五格景祐、殿本「建」作「疌」。楊樹達說據錢大昭校閩本亦作「疌」,「建」字以形近而誤。下六格同。 八頁三格宋弗父何本在上上格,錢大昭說南監本、閩本在上下。王先謙說殿本在上下,此誤。按景祐本亦在上下。 八頁八格王先謙說「厲」當作「獻」。按景祐本正作「獻」。 九頁五格「子」字據景祐、殿、局本補。 九頁七格王先謙說「幽」下脫「公」字。按局本有。 九00頁八格王先謙說「幽」下脫「伯」字。按局本有。 九0二頁九格景祐、局本「于」作「千」。 九0三頁三格「宋正考父」據局本補。殿本作「宋考正父」。景祐本無。 九0五頁九格「桓公弟」三字據景祐、殿本補。 九0六頁五格錢大昭說南監本、閩本「駐」作「騅」。按景祐、殿、局本都作「騅」。 九一0頁四格景祐、殿本都作「完」。王先謙說作「完」是。 九一二頁七格錢大昭說「叔」當作「射」。按景祐、殿本都作「射」。 九一五頁三格「嘉子」本作大字,誤,據局本改小。 九一五頁四格「叔子」本作大字,誤,據局本改小。錢大昕說鬥伯比已見前五等。 九一六頁八格錢大昭說「失」當作「先」。按景祐、殿、局本都作「先」。 九二一頁四格錢大昭說「白」當作「向」。按景祐、殿、局本都作「向」。 九二二頁五格粱玉繩說各本「晉陽罕」三字誤分為二。「罕」乃「畢」之訛。陽畢,晉大夫,見晉語。 九二六頁七格「齊景公杵臼嚴公弟」八字據景祐、殿本補。 九三0頁七格「秦惠公哀公孫」六字據景祐、殿本補。 九三五頁七格景祐、殿、局本「戚」都作「成」,「字」都作「子」。 九四0頁七格衛慎公原在八等,據景祐、殿本移上。 九四四頁四格景祐、殿本「鄭」都作「鄚」。 九四六頁八格「顯王子」三字據景祐本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