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齊書卷七 帝紀第七

〔一〕武成 世祖武成皇帝諱湛,神武皇帝第九子,孝昭皇帝之母弟也。儀表瑰傑,神武尤所鍾愛。神武方招懷荒遠,乃為帝聘蠕蠕太子菴羅辰女,號「鄰和公主」。帝時年八歲,冠服端嚴,神情閑遠,華戎歎異。元象中,封長廣郡公。天保初,進爵為王,拜尚書令,尋兼司徒,遷太尉。乾明初,楊愔等密相疏忌,以帝為大司馬,領并州刺史。帝既與孝昭謀誅諸執政,遷太傅、錄尚書事、領京畿大都督。皇建初,進位右丞相。孝昭幸晉陽,帝以懿親居守鄴,政事咸見委託。二年,孝昭崩,遺詔徵帝入統大位。及晉陽宮,發喪於崇德殿。皇太后令所司宣遺詔,左丞相斛律金率百僚敦勸,三奏,乃許之。 大寧元年冬十一月癸丑,〔二〕皇帝即位於南宮,大赦,改皇建二年為大寧。乙卯,以司徒、平秦王歸彥為太傅,以尚書右僕射、趙郡王叡為尚書令,以太尉尉粲為太保,以尚書令段韶為大司馬,以豐州刺史婁叡為司空,以太傅、平陽王淹為太宰,以太保、彭城王浟為太師、錄尚書事,以冀州刺史、博陵王濟為太尉,以中書監、任城王湝為尚書左僕射,以并州刺史斛律光為右僕射,封孝昭皇帝太子百年為樂陵郡王。庚申,詔大使巡行天下,求政善惡,問人疾苦,擢進賢良。是歲,周武帝保定元年。 河清元年春正月乙亥,車駕至自晉陽。辛巳,祀南郊。壬午,享太廟。丙戌,立妃胡氏為皇后,子緯為皇太子。大赦,內外百官普加汎級,諸為父後者賜爵一級。己亥,以前定州刺史、馮翊王潤為尚書左僕射。詔斷屠殺以順春令。 二月丁未,以太宰、平陽王淹為青州刺史、太傅、領司徒,以領軍大將軍、宗師、平秦王歸彥為太宰、冀州刺史。乙卯,以兼尚書令、任城王湝為司徒。詔散騎常侍崔瞻聘于陳。 夏四月辛丑,皇太后婁氏崩。乙巳,青州刺史上言,今月庚寅河、濟清。以河、濟清,改大寧二年為河清,降罪人各有差。 五月甲申,祔葬武明皇后於義平陵。己丑,以尚書右僕射斛律光為尚書令。 秋七月,太宰、冀州刺史、平秦王歸彥據州反,詔大司馬段韶、司空婁叡討擒之。〔三〕乙未,斬歸彥並其三子及黨與二十人於都市。丁酉,以大司馬段韶為太傅,以司空婁叡為司徒,以太傅、平陽王淹為太宰,以尚書令斛律光為司空,以太子太傅、趙郡王叡為尚書令,中書監、河間王孝琬為尚書左僕射。癸亥,行幸晉陽。陳人來聘。 冬十一月丁丑,詔兼散騎常侍封孝琰使於陳。 十二月丙辰,車駕至自晉陽。 是歲,殺太原王紹德。 二年春正月乙亥,帝詔臨朝堂策試秀才。以太子少傅魏收為兼尚書右僕射。己卯,兼右僕射魏收以阿縱除名。丁丑,以武明皇后配祭北郊。〔四〕辛卯,帝臨都亭錄見囚,降在京罪人各有差。 三月乙丑。詔司空斛律光督五營軍士築戌於軹關。壬申,室韋國遣使朝貢。丙戌,以兼尚書右僕射趙彥深為左僕射。 夏四月,并、汾、晉、東雍、南汾五州蟲旱傷稼,〔五〕遣使賑恤。戊午,陳人來聘。 五月壬午,詔以城南雙堂閏位之苑,迴造大總持寺。 六月乙巳,齊州言濟、河水口見八龍昇天。乙卯,詔兼散騎常侍崔子武使于陳。庚申,司州牧、河南王孝瑜薨。 秋八月辛丑,詔以三臺宮為大興聖寺。 冬十二月癸巳,陳人來聘。己酉,周將楊忠帥突厥阿史那木汗等二十餘萬人自恒州分為三道,殺掠吏人。〔六〕是時,大雨雪連月,南北千餘里平地數尺,霜晝下,雨血於太原。戊午,帝至晉陽。己未,周軍逼并州,又遺大將軍達奚武帥眾數萬至東雍及晉州,與突厥相應。 是歲,室韋、庫莫奚、靺羯、契丹並遺使朝貢。 三年春正月庚申朔,周軍至城下而陳,戰於城西。周軍及突厥大敗,人畜死者相枕,數百里不絕。詔平原王段韶追出塞而還。 三月辛酉,以律令班下,大赦。己巳,盜殺太師、彭城王浟。庚辰,以司空斛律光為司徒,以侍中、武興王普為尚書左僕射。甲申,以尚書令、馮詡王潤為司空。 夏四月辛卯,詔兼散騎常侍皇甫亮使於陳。 五月甲子,帝至自晉陽。壬午,以尚書令、趙郡王叡為錄尚書事,以前司徒婁叡為太尉。甲申,以太傅段韶為太師。丁亥,以太尉、任城王湝為大將軍。壬辰,行幸晉陽。 六月庚子,大雨晝夜不息,至甲辰乃止。是月,晉陽訛言有鬼兵,百姓競擊銅鐵以捍之。殺樂陵王百年。歸宇文媼于周。 秋九月乙丑,封皇子綽為南陽王,儼為東平王。是月,歸閻媼于周。陳人來聘。突厥寇幽州,入長城,虜掠而還。 閏月乙未,詔遺十二使巡行水潦州,免其租調。乙巳,突厥寇幽州。周軍三道並出,使其將尉遲迥寇洛陽,楊摽入軹關,權景宣趣懸瓠。 冬十一月甲午,迥等圍洛陽。戊戌,詔兼散騎常侍劉逖使於陳。甲辰,太尉婁叡大破周軍於軹關,擒楊摽。 十二月乙卯,豫州刺史王士良以城降周將權景宣。丁巳,帝自晉陽南討。己未,太宰、平陽王淹薨。壬戌,太師段韶大破尉遲迥等,解洛陽圍。丁卯,帝至洛陽,免洛州經周軍處一年租賦,赦州城內死罪已下囚。己巳,以太師段韶為太宰,以司徒斛律光為太尉,并州刺史蘭陵王長恭為尚書令。壬申,帝至武牢,經滑臺,次於黎陽,所經減降罪人。丙子,車駕至自洛陽。 是歲,高麗、靺羯、新羅並遺使朝貢。山東大水,饑死者不可勝計,詔發賑給,事竟不行。 四年春正月癸卯,以大將軍、任城王湝為大司馬。辛未,幸晉陽。 二月甲寅,詔以新羅國王金真興為使持節、東夷校尉、樂浪郡公、新羅王。壬申,以年穀不登,禁酤酒。已卯,詔減百官食稟各有差。 三月戊子,詔給西兗、梁、滄、趙州,司州之東郡、陽平、清河、武都,冀州之長樂、渤海遭水潦之處貧下戶粟,各有差。家別斗升而已,又多不付。是月,彗星見;有物隕於殿庭,如赤漆鼓帶小鈴;殿上石自起,兩兩相對。又有神見於後園萬壽堂前山穴中,其體壯大,不辨其面,兩齒絕白,長出於脣,帝直宿嬪御已下七百人咸見焉。帝又夢之。 夏四月戊午,大將軍、東安王婁叡坐事免。乙亥,陳人來聘。太史奏天文有變,其占當有易王。丙子,乃使太宰段韶兼太尉,持節奉皇帝璽綬傳位於皇太子,大赦,改元為天統元年,百官進級降罪各有差。又詔皇太子妃斛律氏為皇后。於是群公上尊號為太上皇帝,軍國大事咸以奏聞。始將傳政,使內參乘子尚乘驛送詔書於鄴。子尚出晉陽城。見人騎隨後,忽失之,尚未至鄴而其言已布矣。 天統四年十二月辛未,太上皇帝崩於鄴宮乾壽堂,時年三十二,諡曰武成皇帝,廟號世祖。五年二月甲申,葬於永平陵。 校勘記 〔一〕北齊書卷七按此卷原缺,後人以北史卷八齊紀下武成紀補。 〔二〕大寧元年冬十一月癸丑通鑑卷一六八「大」作「太」。本書諸本和北史卷八、冊府卷一八八、御覽卷一三一此條都作「大寧」,但他處也間作「太寧」。李兆洛紀元編、陳垣二十史朔閏表都從通鑑作「太寧」。今按漢魏南北朝墓誌集釋所載石信(圖版三二七)、法懃禪師(圖版三二八)、高虯(圖版六0三之二)三墓誌都作「大寧」,前二誌即大寧年所刊,可為確證。今後凡作「太」者徑改,不再出校記。 〔三〕詔大司馬段韶司空婁叡討擒之諸本「討」作「計」。北史卷八、冊府卷二一六、通鑑卷一六八作「討」。本書卷一六段韶傳也作「討」。按高歸彥是城破被擒,並非計誘,「計」字訛,今據北史改。 〔四〕己卯兼右僕射魏收以阿縱除名丁丑以武明皇后配祭北郊按是年正月辛未朔,己卯是九日,丁丑是七日,先後顛倒。 〔五〕夏四月并汾晉東雍南汾五州蟲旱傷稼諸本「晉」作「京」,北史卷八作「晉」。按北齊無「京州」。隋書卷二二五行志下稱「河清二年(五六三)并、晉已西五州旱」。作「晉」是,今據改。 〔六〕楊忠帥突厥阿史那木汗等至殺掠吏人諸本「木」下有「可」字。按木汗是突厥可汗,他處也作「木杆」「木扞」。這裏衍「可」字,或「木」下脫「汗」「杆」字。今刪「可」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