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学与宗教学:无为故无败
在“黑五月”的忙碌中,哲学与宗教学系的何其敏教授提醒我们,公办大学的宗教学研究必须坚持科学立场,不得陷入一教一派的狭隘视域。几天后,在中国人民大学的答辩中,我们发现一些学生论文从特定宗教流派出发,对其他教派褒贬不均,其研究色彩浓厚。
这里所说的神学,是指从某一宗教或某一流派的立场出发,对宗教历史、教义和思想进行研究。这类研究以自己的观点为标准,对其他宗教或流派做出评判,其目的是宣扬特定宗教或流派。神学院、佛学院等多属此类。
而所谓的宗教学,最早由麦克斯•缪勒首次提出,他在《宗教学导论》中使用了“Science Of Religion”这一概念,即“宗教科学”,指的是从客观立场对宗教起源、演化、本质、功能等问题进行科学研究,这种研究旨在丰富人类知识系统,有助于全人类福祉。
可以看出,神学与现代公共大学中的高质量专业性强度严格要求有显著区别。在两者的根本区别上,在于两种不同的目的和方法,以及它们引发的问题。简言之,神学属于内涵讨论,而现代公共大学中的科研则是外部客观分析。
当然,还存在不可分割联系的地方。神学构成了科研领域的一个重要部分;同时,科研成果也可被吸收成为发展指导力量。在历史上,有些主张社会学理论来解释天主发展规律的人,也重视应用新兴理念和方法。此前60年代左右,一些欧洲天主开始用社会理论来探索天主发展规律,从而形成了所谓“社会上的传统”。这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传统”(Sociology of Religion)有明显不同。
对于中国来说一个关键课题就是个人信仰如何影响及参与到整体话语体系之中。在极左盛行时期,不尊重来自任何信仰背景的人物就批判他们。而现在面临挑战是另一方面,因为过多地受到现存权威机构影响导致模糊科学立场,以至于近似于一种私人信仰表达形式。一年一度海外各大组织资助培训课程给予教师学生学习机会,但这种增加理解深度同样引起了一系列问题,它们逐渐向更偏激的一方靠拢,将原本应有的独立思考能力削弱并变得更加偏离真实情况寻求答案。这正是在教育界和非官方设想之间最明确区分的地方。如果这些活动发生在专门学校里,那么这样的行为是自由自愿选择。但如果它发生在政府支持下的教育环境下,那么这些行动应当服务于整个国家利益,并保持绝对独立性。
因此,当涉及公众资金资助时,无论是否直接基于个人信仰,都需坚持客观、中立以及全面性的原则不能只服务于少数人的利益,而应该维护所有纳税人的利益,因此这个是一个非常基本但却很重要的事实,如何处理这个关系便成为我们的主要关注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