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常(1193~1256),元初著名全真道士,字浩然,其先洺州人,宋季徙居开州观城。幼孤,养于伯父家。年十九,不从伯父为之议婚,负书曳杖作云水游。初隐东莱之牢山,复徙天柱山之仙人宫,宫之主者嘱其往从邱处机。
元太祖十三年(1218),闻邱处机自登州转居莱州,便束装往拜席下,赐号真常子。次年,被选为十八随行之一。当时方诏通经之士教太子,他进《易》《诗》《书》《道德》《孝经》,且具陈大义,上嘉之。
太宗元年(1229)七月,“见上于乾楼辇”。次年冬,有诬告处顺堂绘事有不应者,他独请代清和,被使者高其节特免扭械、锁入狱。不久讼事息,他仍在国子学任职,与冯志亨佐事。
当时京城残破,他即设国子学于长春宫内。太宗曾颁发两通“宣谕”圣旨,并立碑称《宣谕夺罗等圣旨碑》、《通谕夏学子弟员等圣旨碑》,文中列明蒙汉学员名,以及宣授蒙必阇赤总教、金牌提举国子学事、中书杨维中、御前宣议国子学事仙孔八合识李志常。他因此受到太宗的殊遇,被加封“玄门正派嗣法演教真常真人”。
四月赴阙奏请扩建灵虚观得旨赐重阳宫号,大为营建。他及随邱处机西域的十七人皆奉旨封大师。在宪宗朝,他受命遍祭岳渎、作金箓大斋,并给散道士普度戒牒。他掌教期间招纳流离失所的士大夫数十人,在儒道融合方面取得显著成就。
但到晚年,因佛道矛盾激化,全真道遭严重打击,最终在他去世后,全真道鼎盛局面结束。他著有《又玄集二十卷已佚》,以及现存于《正统道藏》的《长春真人西游记二卷》,对研究我国西北和西亚史地以及中外交通史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在他去世后被追赠“真常上德宣教真人”,至大三年加封“妙应显文弘济大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