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对民族关系的影响,很重要的一点就表现在宗教的传播方式上。在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三大一神教影响下的民族文化交流模式主要表现为输出型,而信仰多神教的民族,其民族文化交流模式则主要表现为吸附型。
亚伯拉罕系的一神教,其教义中也有宗教宽容的内容,特别是成为世界性宗教的基督和伊斯兰,它们都强调唯一真神对世人一视同仁的爱。爱神和爱一切世人,是基督福音中的根本要求。但是在这两条“总纲”中,“爱人如己”要服从于“爱主你的神”,即在徒心目中,对唯一真神上帝的信仰是最高原则。为了反对犹太人的重视家族、部落、民族传统,耶稣甚至强调“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马太福音》第10章第37节)对于上帝的爱,超过了对父母、儿女的爱,当代著名学者保罗·尼特概括说:“排他主义代表了历史上占主导的地位,对待其他宗 教个体观点。”
由于排他性的宗教学,一神教所产生最典型地表现在犹太族身上。犹太族自称是上帝偏好的子民,但历史上,他们似乎一直在用自己的苦难向世人展现得到“救赎”的艰难。不过,如果没有犹太人的坚定信仰,一 神崇拜,也许早就不存在了。
虽然基督虽然变通了很多旧约律法和礼仪,但是对于犹 太会中的核心信仰——一 神崇拜,则毫无保留地继承下来。当基督依靠罗马帝国统治者的支持成为了国时,那些被称为异端的人,就开始遭受迫害。这场迫害持续数百年,以至于欧洲历史上的许多事件,都与这些关于异端问题有关。
当阿拉伯帝国崛起并且使穆斯林成为世界上的新主人时,他们也带来了新的种族观念。一方面,这种观念鼓励了一系列新的社会组织形式;另一方面,它也引发了一系列冲突,因为它挑战了既有的权力结构。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国家都必须采取这样的策略来应对这种变化,只有那些希望维持其存在感并且想要扩大其领土范围的大国才会这样做。
尽管如此,在近现代,由于各个国家内部政治经济等因素导致不可预见的情况发生,如二战期间德意志纳粹政权利用极端形态的一 神崇拜作为其意识形态基础,从而造成深远后果。在这个过程中,一些原本可能融合进去或保持独立身份的地方居民,被迫接受或者拒绝外来的信仰系统,并随之形成一种复杂的情感状态,即既渴望自由,又恐惧失去自己独特身份。而这种情感状态往往会导致某些群体内部分裂,或甚至激化到暴力行为。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一国内部还是国际之间,无论是出自天理还是人类智慧,没有一个能够解决这一切矛盾的问题。但我们仍然需要继续探索如何通过理解彼此,以及通过开放包容的心态来促进不同文化之间更健康更加积极互动。这是一个不断学习与适应过程,同时也是每个人内心寻求平衡与共鸣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