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写作的道路上,有一段经历特别深刻,那就是从“道法自然小说”这句话中悟到了一种生活和创作的哲学。记得那时,我刚开始尝试写小说,总是想当然地认为要像那些成功的小说家一样,先规划一个完美的故事大纲,再精心构建每个角色,每个情节。结果呢,就是一篇篇烂尾的故事。
直到有一天,我读了张爱玲的一句话:“人生得意须尽欢,不使乐成怀抱悲。”她的话让我突然明白了,小说之所以能触动人心,是因为它能够反映出我们生活中的真实感受和真实的情感。而这些,又何必要过多计划和操控?
于是,我开始放下那些复杂的心思,将注意力放在人物身上。我让他们自由发展,让他们按照自己的性格行事,而不是我硬逼着他们走预定的路线。这是一种“道法自然”的状态,就像植物需要阳光雨水才能生长一样,我的角色也需要自由来展现自己。
这种方式虽然风险很大,但成果却不容小觑。我发现,当角色真正地活起来时,他们会带给我惊喜,也会带给读者新的体验。就像生活中的一切事情,无需强求,只需顺其自然,那么一切都将变得更加丰富多彩。
现在回头看,这段经历对我来说既是一次失败,也是一次成功。当你学会了“道法自然”,你就不再只是一个控制狂,而是一个观察者、一个引导者,你的作品也因此而充满了生命力和真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