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書志第二十七 百官四

執金吾太子太傅大長秋太子少傅將作大匠城門校尉北軍中候司隸校尉 執金吾一人,中二千石。〔一〕本注曰:掌宮外戒司非常水火之事。〔二〕月三繞行宮外,及主兵器。吾猶禦也。〔三〕丞一人,比千石。〔四〕緹騎二百人。本注曰:無秩,比吏食奉。〔五〕 〔一〕漢官秩云比二千石。 〔二〕胡廣曰:「衛尉巡行宮中,則金吾徼於外,相為表裏,以擒姦討猾。」 〔三〕應劭曰:「執金革以禦非常。」漢官曰:「員吏二十九人,其十人四科,一人二百石,文學三人百石,二人斗食,十三人佐學事,主緹騎。」 〔四〕漢官秩云六百石。 〔五〕漢官曰:「執金吾緹騎二百人,〔持戟〕五百二十人,輿服導從,光滿道路,群僚之中,斯最壯矣。世祖歎曰;『仕宦當作執金吾。』」 武庫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兵器。丞一人。 右屬執金吾。本注曰:本有式道、左右中候三人,六百石。車駕出,掌在前清道,還持麾至宮門,宮門乃開。中興但一人,又不常置,每出,以郎兼式道候,事已罷,不復屬執金吾。又省中壘、寺互、都船令、丞、尉及左右京輔都尉。 太子太傅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職掌輔導太子。禮如師,不領官屬。〔一〕 〔一〕荀綽晉百官表注曰:「唐、虞官。」 太長秋一人,二千石。本注曰:承秦將行,宦者。景帝更為大長秋,或用士人。中興常用宦者,職掌奉宣中宮命。凡給賜宗親,及宗親當謁見者關通之,中宮出則從。〔一〕丞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 〔一〕張晏曰:「皇后卿。」 中宮僕一人,千石。本注曰:宦者。主馭。本注曰:太僕,秩二千石,中興省「太」,減秩千石,以屬長秋。 中宮謁者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中宮謁者三人,四百石。本注曰:宦者。主報中章。 中宮尚書五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主中文書。 中宮私府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主中藏幣帛諸物,裁衣被補浣者皆主之。〔一〕丞一人。本注曰:宦者。 〔一〕丁孚漢儀曰:「中宮藏府令,秩千石,儀比御府令。」 中宮永巷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主宮人。丞一人。本注曰:宦者。 中宮黃門冗從僕射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主中黃門冗從。〔一〕 〔一〕丁孚漢儀曰:「給事中宮侍郎六人,比尚書郎,宦者為之。給事黃門四人,比黃門侍郎。給事羽林郎一人,比羽林將虎賁官騎下。」 中宮署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主中宮清署天子數。女騎六人,丞、復道丞各一人。本注曰:宦者。復道丞主中閣道。 中宮藥長一人,四百石。本注曰:宦者。 右屬大長秋。本注曰:承秦,有詹事一人,位在長秋上,亦宦者,主中諸官。成帝省之,以其職并長秋。是後皇后當法駕出,則中謁、中宦者職吏權兼詹事奉引,訖罷。宦者誅後,尚書選兼職吏一人奉引云。其中長信、長樂宮者,置少府一人,職如長秋,及餘吏皆以宮名為號,員數秩次如中宮。〔一〕本注曰:帝祖母稱長信宮,故有長信少府,長樂少府,位在長秋上,及職吏皆宦者,秩次如中宮。長樂又有衛尉,僕為太僕,皆二千石,在少府上。〔二〕其崩則省,不常置。 〔一〕長樂五官史,朱瑀之類是也。 〔二〕丁孚漢儀曰:「丞,六百石。」 太子少傅,二千石。本注曰:亦以輔導為職,悉主太子官屬〔一〕。 〔一〕漢官曰:「員吏十二人。」 太子率更令一人,千石。本注曰:主庶子、舍人更直,職似光祿。 太子庶子,四百石。本注曰:無員,如三署中郎。 太子舍人,二百石。本注曰:無員,更直宿衛,如三署郎中〔一〕。 〔一〕漢官曰:「十三人,選良家子孫。」 太子家令一人,千石。本注曰:主倉穀飲食,職似司農、少府。 太子倉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倉穀。 太子食官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飲食。 太子僕一人,千石。本注曰:主車馬,職如太僕。 太子廄長一人,四百石。本注曰:主車馬。 太子門大夫,六百石。〔一〕本注曰:舊注云職比郎將。舊有左右戶將,別主左右戶直郎,建武以來省之。 〔一〕漢官曰:「門大夫二人,選四府掾屬。」 太子中庶子,六百石。本注曰:員五人,職如侍中。 太子洗馬,比六百石。本注曰:舊注云員十六人,職如謁者。太子出,則當直者在前導威儀。〔一〕 〔一〕漢官曰:「選郎中補也。」 太子中盾一人,四百石。本注曰:主周衛徼循。 太子衛率一人,四百石。本注曰:主門衛士。 右屬太子少傅。本注曰:凡初即位,未有太子,官屬皆罷,唯舍人不省,領屬少府。 將作大匠一人,二千石。〔一〕本注曰:承秦,曰將作少府,景帝改為將作大匠。掌修作宗廟、路寢、宮室、陵園木土之功,并樹桐梓之類列于道側。〔二〕丞一人,六百石。 〔一〕蔡質漢儀曰:「位次河南尹,光武中元二年省,謁者領之,章帝建初元年復置。」 〔二〕漢官篇曰「樹栗、漆、梓、桐」,胡廣曰:「古者列樹以表道,並以為林囿。四者皆木名,治宮室並主之。」毛詩傳曰:「椅,梓屬也。」陸(機)〔璣〕草木疏曰:「梓實桐皮曰椅,今(民)〔人〕云梧桐是也。梓,今人所謂梓楸者是也。」 左校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左工徒。丞一人。〔一〕 〔一〕安帝復也。 右校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右工徒。丞一人。〔一〕 〔一〕安帝復也。 右屬將作大匠。〔一〕 〔一〕前書曰屬官又有左、右中候,(右)〔石〕庫、東園主章、左右前後中校七令丞,成帝省。 城門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掌雒陽城門十二所。〔一〕 〔一〕周禮:「司門。」干寶注曰:「如今校尉。」 司馬一人,千石。本注曰:主兵。城門每門候一人,〔一〕六百石。〔二〕本注曰:雒陽城十二門,其正南一門曰平城門,〔三〕北宮門,屬衛尉。其餘上西門,〔四〕雍門,〔五〕廣陽門,〔六〕津門,〔七〕小苑門,開陽門,〔八〕秏門,〔九〕中東門,〔一0〕上東門,〔一一〕穀門,〔一二〕夏門,〔一三〕凡十二門。〔一四〕 〔一〕周禮每門下士二人。干寶曰:「如今門候。」 〔二〕蔡質漢儀曰:「門候見校尉,執板不拜。」 〔三〕漢官秩曰:「平城門為宮門,不置候,置屯司馬,秩千石。」李尤銘曰:「平城司午,厥位處中。」古今注曰:「建武十四年九月開平城門。」 〔四〕應劭漢官曰:「上西所以不純白者,漢家初成,故丹〔漆〕鏤之。」李尤銘曰:「上西在季,位月惟戌。」 〔五〕銘曰:「雍門處中,位月在酉。」 〔六〕銘曰:「廣陽位孟,厥月在申。」 〔七〕銘曰:「津名自定,位季月未。」 〔八〕應劭漢官曰:「開陽門始成未有名,宿昔有一柱來在樓上,琅邪開陽縣上言,縣南城門一柱飛去。光武皇帝使來識視,悵然,遂堅縛之,刻記其年月,因以名焉。」銘曰:「開陽在孟,位月惟巳。」 〔九〕銘曰:「秏門值季,月位在辰。」 〔一0〕銘曰:「中東處仲,月位當卯。」 〔一一〕銘曰:「上東少陽,厥位在寅。」 〔一二〕銘曰:「穀門北中,位當于子。」 〔一三〕銘曰:「夏門值孟,位月在亥。」 〔一四〕蔡質漢儀曰:「雒陽二十四街,街一亭;十二城門,門一亭。」 右屬城門校尉。 北軍中候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監五營。〔一〕 〔一〕漢官曰:「員吏七人,候自得辟召,通大鴻臚一人,斗食。」 屯騎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掌宿衛兵。〔一〕司馬一人,千石。〔二〕 〔一〕漢官曰:「員吏百二十八人,領士七百人。」 〔二〕蔡質漢儀曰:「五營司馬見校尉,執板不拜。」 越騎校尉一人,比二千石。〔一〕本注曰:掌宿衛兵。〔二〕司馬一人,千石。 〔一〕如淳曰:「越人內附以為騎也。」晉灼曰:「取其才力超越也。」案紀,光武改青巾(右)〔左〕校尉為越騎校尉。臣昭曰:越人非善騎所出,晉灼為允。 〔二〕蔡質漢儀亦曰掌越騎。漢官曰:「員吏百二十七人,領士七百人。」 步兵校尉一人,比二千石。〔一〕本注曰:掌宿衛兵。〔二〕司馬一人,千石。 〔一〕初置掌上林菀門屯兵,見前書。 〔二〕漢官曰:「員吏七十三人,領士七百人。」 長水校尉一人,比二千石。〔一〕本注曰:掌宿衛兵。〔二〕司馬、胡騎司馬各一人,千石。本注曰:掌宿衛,主烏桓騎。 〔一〕如淳曰:「長水,胡名也。」韋昭曰:「長水校尉典胡騎,廄近長水,(胡)〔故〕以為名。」長水蓋〔關〕中小水名。 〔二〕蔡質漢儀曰:「主長水、宣曲胡騎。」漢官曰:「員吏百五十七人,烏桓胡騎七百三十六人。」 射聲校尉一人,比二千石。〔一〕本注曰:掌宿衛兵。〔二〕司馬一人,千石。 〔一〕服虔曰:「工射也。冥寞中聞聲則射中之,故以為名。」 〔二〕蔡質漢儀曰:「掌待詔射聲士。」漢官曰:「員吏百二十九人,領士七百人。」 右屬北軍中候。本注曰:舊有中壘校尉,領北軍營壘之事。有胡騎、虎賁校尉,皆武帝置。中興省中壘,但置中候,以監五營。胡騎并長水。虎賁主輕車,并射聲。〔一〕 〔一〕案大駕鹵簿,五校在前,各有鼓吹一部。 凡中二千石,丞比千石。真二千石,丞、長史六百石。比二千石,丞比六百石。令、相千石,丞、尉四百石;其六百石,丞、尉三百石。長、相四百石及三百石,丞、尉皆二百石。諸侯、公主家丞,秩皆比百石。諸邊鄣塞尉、諸陵校尉長,皆二百石。有常例者不署秩。 司隸校尉一人,比二千石。〔一〕本注曰:孝武帝初置,〔二〕持節,掌察舉百官以下,及京師近郡犯法者。〔三〕元帝去節,成帝省,建武中復置,并領一州。〔四〕從事史十二人。本注曰:都官從事,主察舉百官犯法者。〔五〕功曹從事,主州選署及眾事。別駕從事,校尉行部則奉引,錄眾事。簿曹從事,主財穀簿書。其有軍事,則置兵曹從事,主兵事。其餘部郡國從事,每郡國各一人,主督促文書,察舉非法,皆州自辟除,故通為百石云。假佐二十五人。本注曰:主簿錄閤下事,省文書。門亭長主州正。門功曹書佐主選用。孝經師主監試經。月令師主時節祠祀。律令師主平法律。簿曹書佐主簿書。其餘都官書佐及每郡國,各有典郡書佐一人,各主一郡文書,以郡吏補,歲滿一更。司隸所部郡七。 〔一〕蔡質漢儀曰:「職在典京師,外部諸郡,無所不糾。封侯、外滅、三公以下,無尊卑。入宮,開中道稱使者。每會,後到先去。」 〔二〕荀綽晉百官表注曰:「司隸校尉,周官也。征和中,陽石公主巫蠱之獄起,乃依周置司隸。」臣昭曰:周無司隸,豈即司寇乎? 〔三〕前書曰:「置從中都官徒千二百人,捕巫蠱,督大姦猾,後罷其兵。」 〔四〕蔡質漢儀曰:「司隸詣臺廷議,處九卿上,朝賀處公卿下陪卿上。初除,謁大將軍、三公,通謁持板揖。公儀、朝賀無敬。臺召入宮對。見尚書持板,朝賀揖。」 〔五〕蔡質漢儀曰:「都官主雒陽百官朝會,與三府掾同。」博物記曰:「中興以來,都官從事多出之河內,掊擊貴戚。」 河南尹一人,主京都,特奉朝請。其京兆尹、左馮翊、右扶風三人,漢初都長安,皆秩中二千石,謂之三輔。中興都雒陽,更以河南郡為尹,以三輔陵廟所在,不改其號,但減其秩。其餘弘農、河內、河東三郡。其置尹,馮翊、扶風及太守丞奉之本位,在地理志。 校勘記 三六0五頁六行無秩比吏食奉按:「吏」原訛「史」,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三六0六頁一行〔持戟〕五百二十人據北堂書鈔設官部引應劭漢官儀補。按:五百即伍百。集解引李祖楙說,謂古今注云五百,一伍之伯也。五人曰伍,五長曰伯,一曰戶伯。又校補謂宦者傳注引韋昭辨釋名,說五百義與古今注異。 三六0八頁九行員吏十二人按:汲本、殿本「十二」作「十三」,孫輯漢官同。 三六0八頁一0行太子率更令至職似光祿按:御覽二百四十七引作「率更令秩千石,與庶子舍人更直,職似光祿勳,掌宮殿門戶之禁,郎將屯衛之士」。校補謂此御覽所據本異也。通典亦作「似光祿勳」,多「勳」字。 三六0九頁九行太子洗馬按:集解引李祖楙說,謂前書「洗」作「先」。 三六0九頁九行太子出則當直者在前導威儀按:御覽二百四十六引「者」作「一人」二字。 三六一0頁四行樹栗漆梓桐按:汲本、殿本作「樹栗、椅、桐、梓」。 三六一0頁五行陵(機)〔璣〕據汲本、殿本改。 三六一0頁五行今(民)〔人〕云梧桐是也張森楷校勘記謂「民」當作「人」,疑是後人轉改唐本而誤者,觀下文猶稱「今人」可見。按:張說是,今據改。 三六一0頁一一行(右)〔石〕庫據前志改。 三六一一頁一行秏門按:御覽一八三引李尤旄城門銘作「旄門」。沈家本謂門不當以秏名,作「旄」是。 三六一一頁六行故丹〔漆〕鏤之據集解引惠棟說補。 三六一一頁九行位季月未按:「未」原訛「木」,逕改正。 三六一一頁一二行秏門值季月位在辰按:御覽一八三引作「旄門直季,位月在辰」。 三六一一頁一三行中東處仲月位當卯按:御覽引作「東處仲月,厥位當卯」。 三六一二頁八行青巾(右)〔左〕校尉集解引惠棟說,謂「右」當作「左」,青巾左校尉建武九年置,十五年改也。今據改。 三六一三頁一行廄近長水(胡)〔故〕以為名據汲本、殿本改。 三六一三頁一行長水蓋〔關〕中小水名集解引惠棟說,謂沈約引辨釋名云蓋關中小水名也。王先謙謂韋注「中」上奪「關」字。今據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