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腊是我国民间最熟悉的历史人物之一。他所率领的起义军,攻州夺县,席卷了现在的浙江、皖南和赣东北,影响苏南,波及闽粤,是北宋末年规模最大的农民起义。这位使赵宋统治者为之惧怕、威震东南半边天的农民领袖是怎样一个人呢?人们自然要探究一下他的出身和籍贯。
宋人陈均的《宋九朝编年备要》、刘时举的《续宋编年资治通鉴》以及《青溪寇轨》附《容斋逸史》等书中,均说方腊“家有漆园”,但具体情况如何,没有更多的明确记载。只有曾敏行在其《独醒杂志》中,对方腊的家产和地位,留下了一点简短的记述:“方腊家有漆林之饶。时苏杭置造作局,岁下州县征漆千万斤,官吏科率无艺。腊又为里胥,县令不许其雇募。
腊数被困辱,困不胜其愤,聚众作乱。“多年来,我国史学界多据上述史料,断定方腊出身于中小地主家庭,由于深受”花石纲“征调之苦,起义。对于这种方腊出身于漆园主的“富户说”:在很长时间里,人们未曾提出过异议,直到1974年《文物》杂志发表了冠绰的《关于方腊的出身和历史》一文后,方腊的出身与籍贯问题又扑朔迷离起来。
冠绰依据谱牒材料,首先否定了方腊出身于漆园主的“富户说”。在《桂林方氏宗谱》中收录的徐直之的《忠义彦通方公传》和刘彭寿的《宋故承信郎彦通公墓亭记》中,分别写道:“有佣人方腊者,其初歙人,来隶公家”;“有歙人名腊者,来佣于家。”由此提出方腊的出身是“佣人”。不久,安徽师范大学历史系和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分别组织了调查组,在安徽和浙江有关地区进行实地调查,他们依靠多种传世的谱牒、碑刻和口碑材料,支持了方腊出身于“佣人”的“雇工说”。其根据很多采之于民间传说材料,或说他是“长工”,或说他是“桶匠”。他们凭藉《桂林方氏宗谱》和《通鉴长编纪事本末》的有关记载,认为方腊根本不是“家有漆园”的“里胥”,而是“里胥”方有常、方庚家里的“佣人”、曾敏行张冠李戴地把东家的情况错按到方腊头上,证明《独醒杂志》的记载是不可信的。(安徽师大历史系《关于方腊的出身和早期活动》载《安徽师大学报》1975年第3 期。
考古研究所《方腊起义的遗迹和民间传说的调查》,载《考古》1976年第5期)
不同意“雇工说”,而坚持“富户说”的同志又认为,《桂林方氏宗谱》中刘彭寿撰写的《宋故承信郎彦通公墓亭记》,材料来源于元人徐直之的《忠义彦通方公传》,因而,方腊出身于“佣人”的材料只是一条孤证。因为“无论是宋代还是元代,都找不到任何旁证”说明方腊出身于“佣人”。徐直之之所以要编造这条材料,其目的是要把一个犯了“叛逆”大罪的方腊从桂林方氏族谱中开除出籍,为其宗族掩饰。同时还指出:《独醒杂志》所说方腊“家有漆园”,“又为里胥”的记载是可信的。这是由于作者的父亲曾亲自参加过方腊起义的活动。曾敏行从其父那里获得第一手材料写成,此书是较可靠的。不能以《四库全书总目》的评语来否定其价值。按照宋制,里(保)正是封建统治机构中基层组织的代表,一般由上等户轮流充当。方有常当里正时距方腊起义仅一年多,因而不能排除在这之前方腊也有当“里胥”
的可能。从史籍记载来看,北宋末南宋初的方勺、洪迈、陈均都异口同声地肯定方腊“家有漆园”,决不是偶然的巧合。若用距方腊起义二百多年的徐直之等人的口述来否定当事或当时人的记载,是没有充分理由的(吴泰《关于方腊评价的若干问题》,载《学术月刊》1979年第7 期。吴泰《方腊出身问题考辨》载《文史哲》1980年第6 期。李祖德《曾敏行的〈独醒杂志〉与方腊起义》载《中华文史论丛》1980年第1 期)。
于是有人对方腊的出身提出了一个折衷的意见,说方腊“出身贫苦,有小片漆园,民间传说,他是桶匠”(浙江淳安县县革委会报道组《关于方腊起义》,载《文史哲》1974年第4 期)。
关于方腊的籍贯问题,主张方腊出身“雇工”的人依据《桂林方氏宗谱》,《柘源方氏宗谱》等记录与传说,认定方腊原籍是安徽歙县永丰乡马岭村人,后移居浙江淳安县为“佣人”,所以从谱系来说,方腊是柘源方支派,不属于桂林方支派,而持方腊出身于“富户说”的人凭籍《宋史。童贯传附方腊传》中“方腊者,睦州青溪人也,世居县堨村”等记载,认为他是今浙江省淳安县人,是桂林方的后裔,与方庚、方有常分属于桂林方的两个支派。所以,方腊杀方有常一家42口,不是杀“家里人”,认为不能以此作为断定方腊不可能是淳安桂林方而是歙县柘源方的理由。
辨明方腊的出身与籍贯有助于我们认识方腊起义的原因和某些史实。但由于人们对《独醒杂志》,《桂林方氏宗谱》和民间传说的史料价值的理解不同,造成了互为对立的两种说法,谁是谁非,还必须在史料的真伪上下一番功夫。(黄显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