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朝野的好书之风 汉代统治阶级顺应封建社会发展的需要,重视文字在政府各部门的应用,很早就注意提倡“书”的价值。《汉书·艺文志》曾记载,汉初萧何选用史官所定的法律,云:“太史试学童,能讽书九千字以上,乃能得z又以六体试之,课最者以为尚书、御史史、书令史。”‘东汉许慎《说文解字》也记载说:“吏民上书,书或不正,辄举勤之。”“,因此在汉代,文人使用文字的能力与是否善书,实际上是与仕途能否顺利联系起来的。根据《汉书》和《后汉书》记载,许多官员的攫拔都与“善书”有关。到了东汉更有了“文吏试笺奏”的制度,统治者在选拔人才后,还需再字的考核,其间无疑包括书写的能力。统治者以书取仕和对善书者的特殊看待,客观上促进了汉代文人对书法的用功和爱好。 汉代的帝王中每有身体力行者。《汉书》卷九《元帝纪》载:“元帝多才艺,善史书,鼓琴瑟,吹洞箫,自度曲,被歌声,分寸节度,穷极幼吵。”《后汉书》卷五《孝安帝纪》载:安帝“年十岁,好学史书,和帝称之”。此外皇族也重视书法的训练,章帝窦皇后“年六岁能书,亲家皆奇之”。和帝阴皇后“少聪慧,善书艺’伪。帝王好书的风气在东汉灵帝时(156-189)达到。据《后汉书·蔡邕传》记载,因灵帝好书,致使“因引诸生能为文赋者,本颇以经学相召,后诸为尺q及工书鸟篆者,皆加引召。”“灵帝征天下工书于鸿都门,至数百人。”因此灵帝时的书法艺术得到了空前的发展。 上行下效,东汉的好书之风还在社会各个阶层得到热烈的响应。《后汉书·杨终传》记载了当时对儿童发蒙的教学内容:“礼制,人君之子年八岁,为置少传,教之书、计,以开其明。”书为书法,计为数学,说明书法在当时学馆中是一种普及的教育。 如果说汉代儿童“八岁入小学,学六甲、五方、书、计之事”。可看成是从小必须学习书法的教育.那么这种普及的蒙学,与汉灵帝时鸿都门学培养书法专门人才的深造,便可视为汉代书法教育的两极。至于善书者师徒传授,则更是东汉社会一种普遍的教育形式。 朝野对书法的重视还转换成一种社会的书法审美。在汉代,不仅如前朝那样将文字的装饰之美用于印章、铜器铭文,而且还发展到建筑装饰中去,继秦代出现文字瓦当以后,汉代的文字瓦当、墓砖、铺地砖也有了很大的发展,尤其是“后汉以来碑褐云起”。这种现象与当时统治阶级举孝廉,以“孝”治理天下的立国之策相关,因为“孝”虽然是对父母,而展大之意便是对国家君主的“忠”。这种社会的观念促成了朝野风靡的厚葬丧俗,使得树碑立传之习经久不衰。然而这种在丧俗中用文字装饰墓葬的风气,却使得砖刻、碑刻的制作工艺越来越发达。东汉留下的大量碑刻,书法精美,刻工精良,无形中造就了许多书手和专业工匠。 书法在汉代社会各层面的广泛实践,使原本实用的书写有了向艺术转化的充分条件。善书者的社会地位越来越高,社会对善书者的认可与普遍的书法审美的提高,证明汉代已承认书法是一门独立的艺术。而作为独立的重要标志,即是汉代文人流派书法家群体的出现。 书法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