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我国深化宗教政策与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有效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以下是针对这一问题提出的一系列建议:
强化非营利性要求。确保所有佛教道教活动场所坚持非营利原则,不得任何组织或个人投资或承包经营这些场所,禁止以任何形式进行商业运作并获取经济收益。所有用于宗教活动的房屋和建筑物及其附属生活用房不得转让、抵押或作为实物投资。
严格管理名义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假借佛教道教名义开展活动或者谋取利益。非宗教机构、团体及学校不得举办宗教活动,也不能收取宗教学术捐献。
控制主题文化景区建设。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构建佛 教道学内容的文化景区时必须经过政府宗事部门审核,并充分听取社会意见接受当地行政监督。不允许利用宗教师职人员参与宣传、销售商品等违规行为。
整治乱塑大型露天造像。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修建大型露天造像,对违反规定的大型露天造像一律拆除,有违法所得的将予以没收。此外,已批准开放的大型露天造像必须交由寺庙管理,并不得从中获利。
制止乱烧香和放生活动。严禁通过高香、高钟等方式骗取钱财,规范香烛经营,并倡导文明敬香保护环境。此外,不允许利用放生活动进行商业操作,防止破坏生态环境和人身安全。
加强互联网服务监管。在提供互联网服务前,需获得省级以上政府宗事部门的审核同意,并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和宗教学术事务管理规定。
规范经营活动。佛寺可以设立店铺销售符合其信仰内涵的商品,但应依法纳税且不用于私人收益;其他单位和个人在寺庙内开设网点需征得同意;鼓励公益慈善事业使用收入部分,而不是用于自养或盈利目的。
8-10项建议涉及加强财务监督、支持正确认识处理商业化问题以及辩证看待宗族社会作用,以及依法整改存在的问题,如吊销登记证书等措施,以维护清净庄严形象并促进社会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