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一步加强对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治理?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强化非营利性原则。所有的宗教活动场所必须坚持非营利性质,不得允许任何形式的商业资本介入。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投资或承包经营这些场所,禁止以“股份制”、“中外合资”、“租赁承包”等方式进行商业运作。
制止假借宗教名义开展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应利用佛教道教名义来开展有偿服务或者谋取私利。未经批准,历史遗留下来的宗教场所也不得以佛教道教名义举行开光、祈福、进香等活动。
控制主题文化景区建设。对于以佛教道为主要内容的文化景区,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定程序进行审批,并充分听取政府宗教学术部门和佛学界意见,同时接受当地宗教学术部门的政策指导和监督。
加强互联网宗教学术信息服务管理。在互联网上宣传和提供宗教学术信息时,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规进行网络销售或募集捐款。
规范经营活动。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在寺庙内设立店铺,但收入必须用于寺庙自养及公益事业,不得用于个人的财务收益。
加强财务监督管理。要求各寺庙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公开财务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以防止资金被滥用或转移出去参与其他商业行为。
支持正确认识并处理商业化问题。这包括鼓励寺院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加强对僧侣人员的监管,提高他们的素质,使其专注于精神修养而非物质追求。
辩证看待宗族在社会中的作用。不仅要正确理解党对宗族工作方针,还要确保党政干部不因发展经济而助长“信仰热潮”,同时禁止领导干部参与经营活动或者从中获利,这些都是违反政策红线行为,有关责任者将受到相应处分甚至司法追究。如果涉嫌犯罪,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此外,对于存在的问题,要依法依规予以整改,如果情节轻微可以警告并责令改正,而如果情节严重,则可吊销其登记证书等措施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