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宏济大舞台演出京剧《赤桑镇》、《探阴山》和一折《断桥》,前二者都是久负盛名的包公断案故事,大段经典唱腔,放在一起来个双出,定让戏迷饱过耳瘾。饰演包拯的任思媛,乃是名净先生,裘派韵味十足,不做介绍的话,很难相信这位包大人其实是一位二十多岁的年轻姑娘。 包拯包青天,在中国脍炙人口,堪称廉政符号、清官代言人、正义和公理的化身。其断案故事素来为民众所喜闻乐见,但这些故事虽然曲折热闹,从法理角度来说,却相当经不起推敲,《赤桑镇》与《探阴山》两出案例都是明证。 《探阴山》是京剧《铡判官》中的一折,讲的是少女柳金蝉元宵观灯被无赖杀害,昏庸知县错将路过现场的无辜书生颜查散定罪斩首,颜仆鸣冤于包公。——从法理角度来看,这个案子无人证、无物证,被害人往日无冤近日无仇,嫌疑人于犯罪现场抓获,又在重刑之下招了口供……基本属于板上钉钉的铁案,任是福尔摩斯还是波洛都难翻案;但是民间赋予包大人一个神奇的特异功能就是“日断阳、夜断阴”,灵魂可以在阴阳两界任意游走,所以包大人采取了一个最直接的方式:亲自去阴间采访被害人!顿时!前因后果,昭然若揭! 民间将包大人塑造成为一个神勇过人的清官形象,却难以为其匹配足够神勇的断案手段,于是包公明断的案例中,有许多都像这样通过直接与鬼魂接触来达成,京剧《乌盆记》中附着于乌盆上的鬼魂、《琼林宴》中附着于黑驴上的鬼魂,都是断案关键。如此断案,其实严格来讲已经不能算是断案故事了,完全脱离了现实基础而寄希望于灵魂和神怪,与西方推理小说中重证据、讲推理的严谨侦破过程大相径庭,只富戏剧性而无法以法服人、以理服人,这不能不说是包公故事的致命缺点。 《赤桑镇》则是《铡包勉》的续篇,讲的是包拯奉命赴陈州放粮,侄儿包勉前来送行,包拯得知其贪赃枉法,怒而大义灭亲。——从法理角度来说,包拯作为放粮钦差,根本没有权力审案断案,更不能随意处决人犯,就算他是法官,作为包勉的五服内近亲,也应秉回避原则,交给其他官员审判,而不是像戏中那样,直接铡了亲侄子包勉,然后向对自己有养育大恩的嫂娘赔情。这个故事与《铡美案》属于同一系列,断案方式简单粗暴,名曰正义,其实置正义公理于不顾,只是让民众过一过恶有恶报的道德瘾,这样的故事能一直大受欢迎,只能说中国作为人治社会而非法制社会的历史根基太深厚了。 说到底,中国的公案小说以及衍生出来的各种艺术形式,其实根本与法理无关,它浓墨重彩地渲染的是江湖侠义,而非规章法律;包公这样的铁面清官,展示的也更多的是人格力量,而非正义公理的力量。民众热爱包公、推崇包公,代表的是追求正义公理的民心,但是社会秩序如果只能靠包公这样的铁面清官来维系,也是至大悲哀。试待有朝一日,民众信奉的不是官,而是法,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那样的社会,才是真正公平正义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