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常,元初著名全真道士,以字浩然,其先居洺州人,宋季徙居开州观城。幼孤,由伯父养育。年十九,不从伯父议婚,独身云水游历。初隐东莱牢山,再至天柱山仙人宫,与邱处机相结。元太祖十三年,被选为十八随行之一。在邱处机逝世后,尹志平嗣教委之为都道录兼领长春宫事。
太宗元年,他进《易》《诗》《书》《道德经》及孝经于太子,并陈其大义,上嘉之。在清和被诬告绘事后,他请代清和,被使者高其节特免扭械入狱。不久讼事息复还。
在太宗五年,他被命创建国子学,以儒家士人教蒙古贵官子弟。他荐冯志亨佐其事,设学于长春宫内。两通圣旨碑文列明蒙汉学员名,并列有宣授蒙必阇赤、杨维中、李志常等。此举深得士大夫称赞,为全真道获得统治者支持而取得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李志常继任掌教,加封“玄门正派嗣法演教真常真人”,奉朝命扩建灵虚观,并受封大师。他曾多次召见宪宗,为治国保民之术献策,最终因佛道矛盾激化,全真道遭打击,其鼎盛局面结束;他去世后追赠“真常上德宣教真人”,又加封“妙应显文弘济大真人”。著作有《又玄集》二十卷已佚,《长春真人西游记》二卷现存于《正统道藏》,对研究我国西北和西亚史地、中外交通史具有重要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