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常(1193~1256),元初著名全真道士,字浩然,其先洺州人,宋季徙居开州观城。幼孤,养于伯父家。年十九,不从伯父为之议婚,负书曳杖作云水游。初隐东莱之牢山,复徙天柱山之仙人宫,宫之主者嘱其往从邱处机。
元太祖十三年(1218),闻邱处机自登州转居莱州,便束装往拜席下,赐号真常子。次年,被选为十八随行之一。当时方诏通经之士教太子,他进《易》《诗》《书》《道德》《孝经》,且具陈大义,上嘉之。
太宗元年(1229)七月,“见上于乾楼辇”。次年冬,有诬告处顺堂绘事有不应者,他独请代清和,被使者高其节特免扭械、锁入狱。不久讼事息,他仍在国子学任职,并荐冯志亨佐其事。
当时京城残破,他即设国子学于长春宫内。在此期间,全真道首领适逢蒙古族学习“汉法”而取得很大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他也因此受到太宗的殊遇,被封为“玄门正派嗣法演教真常真人”。
海迷失后二年(1250),他及随邱处机赴西域的十七人皆奉旨封大师。宪宗元年(1251),他奉命遍祭岳渎;三年受命作金箓大斋,并随路给散道士、女冠普度戒牒。
五年中,为宪宗数次召见,以治国保民之术答问称:“自古圣君有爱民之心,则才德之士必应诚而至。”宪宗称是。在掌教期间,他招延流离失所或沦为贱隶的人们,使他们饭于斋堂,每日数十人。此举深得士大夫们的称赞,但晚年的佛道矛盾激化导致全真道遭到严重打击,最终去世。在追赠“真常上德宣教真人”之后,其鼎盛局面已结束。不过,《长春真人西游记》的传世,对研究我国西北和西亚史地以及中外交通史具有重要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