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观天然简道至大解戒法不妄传秘密之外人不知

1989年,白云观举行了全真派第一次的传戒合影仪式,图片由宋士洪道长提供。戒律意味着禁止之义,是修行之要和务必遵守的规则。天真皇人曾说:“既称道士,非道士之模范不行;凡言真人,非真人之规不习。”一旦进入戒坛,便必须秉持诚意接受戒律,并努力保持安静与威严的态度,不仅要远离五祖,更要超越七真的境界,以便立足于全真派的榜样中。

实际上,全真派在传授戒律方面不能简单地被视为法事活动,而是应当被看作是一种严格的教务活动,它体现了一种严肃的道纪和重视教制建设的一种精神态度。这是为什么呢?其实,道教中的传戒活动并不始于全真派。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就已经有正一道教进行过这样的活动,有许多古老的经典能够证明这一点。在敦煌文书中,有一份《唐景云二年道士王景仙从雍州长安县怀阴乡东明观三洞法师中岳先生张泰受十戒十四持身品牒(十戒经盟文)》。这份文书记录了唐代女道士王景仙如何向张泰门下受取十大誓言,并发誓将其作为自己的生命宝贵财富去修行。

有人认为佛教对中国古代宗教有所影响,但这种说法是不成立的,因为印度早期佛教并没有记载有关传授戒律的手续。而且,在中国佛教中关于此类事件最早出现是在唐宋时代,这显然比起魏晋南北朝时期已有的道教传授制度要晚得多。

全真派对于其内在规定非常认同,对于选择适当的人选来继承这些规定非常谨慎。一位高级方丈会根据以下十个标准来选拔潜在接班人:

善于追求胜利而又能不断学习善良。

能够亲近智慧的人,无论何时都能坚定行动。

聪明机智,可以识别出真正和伪造的事物。

谨慎小心,不轻易做出超越能力的事情。

柔软无害,不做过错事情。

能够超过自己老师,没有骄傲自满的情绪。

尊敬老师,如同贫穷却拥有珍贵宝藏一样尊重他人。

对待师长尽力,无怨无悔地工作。

对先前的师父怀有感激之情,即使他们不再活着也依然如此感激他们。

渴望接受受戒礼仪,从清晨到夜晚都不懈努力。

同时,当方丈决定给予某个人新的权力,他们会使用以下条件来判断是否配得上这些权力:

如果他的行为没有达到要求,他就不会被选中;

如果他不是完全诚实,他也不会被选;

他没有坚定的信念,也不会获得资格;

五逆罪犯绝对无法得到任何帮助;

即使健康状况不好,也不能给予他机会。

如果找不到合适的人,那么石匣就会被隐藏在名山、福地或海岛龙宫里等待最佳时刻自然出现。如果发生灾难,那么它就会自动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