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89年,北京白云观举行了全真派自解放后首次的传戒仪式,这一历史性的照片由宋士洪道长提供。对于戒律而言,它代表了禁止之义,是修行之根本。天真皇人曾言:“既称道士,非道士之模范不行;凡言真人,非真人之规不习。”一旦踏入戒坛,秉持诚意接受戒律,我们必须保持安静,以威仪为准,从而远离五祖和七真的尘世纷扰,将自己的品德立于全真派的榜样之上。
严格来说,全真派的传戒活动更接近教务管理,而不是法事庆典。这是因为它体现了一种严肃的宗教纪律,以及重视教制建设的风气。在此之前,不仅有佛教,也有正一道教早已实践过传戒活动。敦煌文书中的《唐景云二年道士王景仙受十戒经盟文》就是一个例证,该文档记载了唐代的一位女道士王景仙如何在张泰法师门下接受了十大誓愿,并发誓要终身供养,为自己积累福德。
有人认为佛教对中国古代宗教学术产生了影响,但这种说法并不成立,因为印度佛教中并没有记录到类似的传授戒律的手续。而且,中国佛教关于传授戒律的记载主要集中在唐宋时期,这比道教早期就有的传授习惯要晚得多。
全真派对于传授戒律非常认真,他们只会选择合适的人选来继承这一遗产。在《玄都律坛内庭要秘》中明确指出,要成为合格的人选,你需要具备十种特质:好求胜法、好近贤智、聪哲等等。如果方丈大律师认为你不能满足这些条件,他就不会轻易地向你教授这些禁忌。
同样的,对于那些想要学习这套系统化指导生活方式的人来说,只有那些心境纯净、行为端正、能够遵循先师精神的人才被允许加入这个圈子。此外,如果他们具有某些负面品质,比如骨相不佳或五逆,那么他们也将被拒绝。而如果有一位真正值得尊敬和信任的人愿意继续这条道路,那么即使是石匣藏于名山福地或海岛龙宫,也会自然而然地出现可以继承其衣钵的人。
总结来说,作为一种源远流长的文化实践,全 真派对受取新生的制度进行了精心设计,使其成为了我们今天所知的一个重要部分。从最初简约的诫命,如《老君想尔戒》,到后来的“三皈”、“五戒”、“八戒”、“十大誓愿”,每一步都是为了让修炼者能够清除贪欲与杂念,以达到精神上的清静与平和。这是一个充满智慧和深刻含义的事业,每个参与其中的人都能感受到其独特价值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