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道之路分为几重境界道教文化深藏天然道观守秘

在1989年,北京白云观举行了全真派自解放后首次的传戒仪式。照片由宋士洪道长提供。这一戒律之严,乃修真之要;其禁忌之重,关乎修行之务。天真皇人曾言:“既称道士,不以非道士为模范而行;凡言真人,不以非真人为规则而习。”一旦踏入戒坛,便须秉诚受戒,以静心持安,以威仪为先,远离五祖、七真的尘世纷扰,而致力于立品,为全真榜样传承家风。

严格来说,全真派的传戒活动并不算是法事,而应视为教务中的严肃仪式,是维护教纪、重建教制的重要方式。在此,我们可以探讨为什么会这样认为。实际上,全真派并不是道教传戒活动的起始者,这一点早已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就有正一道教所展现,其中留存有许多关于十戒和十四持身品牒(十戒经盟文)的古籍记录。此外,在敦煌文书中,有P.3417号《唐景云二年道士王景仙从雍州长安县怀阴乡东明观三洞法师中岳先生张泰受十戒十四持身品牒》这份唐代受十戒经盟文,它反映了当时唐代道士接受定律的情况。

因此,有的人提出了佛教对道教传授定律影响深远的说法,但这种说法并不成立,因为印度佛教本没有记载过类似的“传授定律”活动。而且,中国佛教学术上的“传授定律”记载主要出现在宋代之后,这显然晚于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道教所做出的相同行为。

全真派对于这一过程十分认真的态度,即使方丈大律师没有合适的人选,也不会轻易地进行这样的严肃手续。按照《玄都律坛内庭要秘》,任何想要接受这些严格规定的人,都必须具备以下十种条件:

喜欢寻求胜利般的心态,以及善良如流无止境。

善于接近贤智,无疑问地行动。

聪明睿智,可以辨别是非。

谨慎小心,不做不必要的事。

柔软温和,没有过错。

能够超越自己的老师,无骄傲或自负的情绪出现。

尊敬老师,如同贫穷得宝贵一样珍惜。

能够服从老师,没有辞勤劳工作的情绪出现。

对先前的老师有报答的心情存在。

渴望得到这些指导,一直不断努力学习。

方丈大律师在向某些个体授予这些规则时,还有一定的标准:如果一个人的行为与要求不符,他就不会被选中。如果他不尽诚实,他也将被拒绝。如果他的骨相不好或者犯下五逆,那么他更是不可能成为对象。如果他已经生病,那么即便满足其他条件,也不能给予他这个机会。但如果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就会把石匣藏匿在名山福地、海岛龙宫等地方,让自然界来决定何时释放出来。

至此,我们可以看出,作为一种源远流长且具有悠久历史的宗族文化,其教授守信条约的一系列规范和细节,从太上天降赐科仪开始,一直到形成现代我们所见到的形式,都成为了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而最初期的简约版誓愿,只是在禁止贪婪欲望和保持清静状态两点上着重点。而《老君想尔诫》被认为是正一天师最早的一部法律典籍,也是所有古代宗门学术文献中最早的一部誓愿书。在魏晋南北朝时代,上清灵宝新天师等各个宗派依据不同的哲学思想发展出了包括三皈五慈八慈十慈以及更多誓愿原则。此后,在宋朝期间,全 真宗兴起,他们建立了一套完整系统化管理整个社会生活与精神世界的地方性制度——“全 真”的名称就是来源于这一特点,即他们追求的是完全纯洁无暇状态,并通过多层次制度去实现这一目标。这一切都是为了确保真正掌握这门技巧的人能够达到神仙境界,同时保护那些尚未准备好接收这些知识的人免受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