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帝鬱林王諱昭業,字元尚,小字法身,文惠太子長子也。高帝為相王,鎮東府,時年五歲,床前戲。高帝方令左右拔白髮,問之曰:「兒言我誰耶?」答曰:「太翁。」高帝笑謂左右曰:「豈有為人作曾祖而拔白髮者乎。」即擲鏡、鑷。其後問訊,高帝指示賓客曰:「我基於此四世矣。」及武帝即位,封為南郡王,時年十歲。 永明五年十一月戊子,冠於東宮崇正殿。其日小會,賜王公以下帛各有差,給南郡王扶二人。 七年,有司奏給班劍二十人,鼓吹一部。高選友、學,禮絕群王。十一年,給皁輪三望車。文惠太子薨,立南郡王為皇太孫,居東宮。 其年七月戊寅,武帝崩,皇太孫即帝位,大赦。 八月壬午,詔稱遺詔,以護軍將軍武陵王曄為衛將軍,征南大將軍陳顯達即本號,並開府儀同三司。以尚書左僕射西昌侯鸞為尚書令,右僕射王晏為左僕射,吏部尚書徐孝嗣為右僕射。癸未,加司徒竟陵王子良位太傅,增班劍三十人。蠲除三調及眾逋在今年七月三十日以前者。省御府及無用池田邸冶,減關市征稅。先是,每有蠲原之詔,多無事實,督責如故。是時西昌侯鸞任知朝政,天下咸望風來蘇,至此恩信兩行,海內莫不欣然。 九月辛酉,追尊文惠皇太子為世宗文皇帝。 冬十月壬寅,尊皇太孫太妃為皇太后,立皇后何氏。 十一月庚戌,魏人來聘。辛亥,立臨汝公昭文為新安王、曲江公昭秀為臨海王,皇弟昭粲為永嘉王。 隆昌元年春正月丁未,大赦,改元。加太傅竟陵王子良殊禮。鎮軍將軍西昌侯鸞即本號為大將軍,給鼓吹一部,親兵五百人。以領軍鄱陽王鏘為尚書右僕射。詔百僚極陳得失。又詔王公以下各舉所知。辛亥,祀南郊,宥隆昌元年以來流人。戊午,拜崇安陵。甲戌,使司徒參軍劉斅聘于魏。 二月辛卯,祀明堂。 夏四月辛巳,衛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武陵王曄薨。戊子,太傅竟陵王子良薨。丁酉,以驃騎將軍廬陵王子卿為衛將軍,尚書右僕射鄱陽王鏘為驃騎將軍,並開府儀同三司。 閏月丁卯,以鎮軍大將軍西昌侯鸞即本號開府儀同三司。 五月甲戌朔,日有蝕之。 秋七月癸巳,皇太后令廢帝為鬱林王。 帝少美容止,好隸書,武帝特所鍾愛,敕皇孫手書不得妄出以貴之。進退音吐,甚有令譽。生而為竟陵文宣王所攝養,常在袁妃間。竟陵王移住西州,帝亦隨住焉。性甚辯慧,哀樂過人。接對賓客,皆款曲周至。矯情飾詐,陰懷鄙慝。與左右無賴群小二十許人共衣食,同臥起。妃何氏擇其中美貌者,皆與交歡。密就富市人求錢,無敢不與。及竟陵王移西邸,帝獨住西州,每夜輒開後堂閤,與諸不逞小人,至諸營署中淫宴。凡諸小人,並逆加爵位,皆疏官名號於黃紙,使各囊盛以帶之,許南面之日,即便施行。又別作籥鉤,兼善效人書,每私出還,輒扃籥,封題如故,故人無知者。師史仁祖、侍書胡天翼聞之,相與謀曰:「若言之二宮,則其事未易,若於營署為異人所毆打,及犬物所傷,豈直罪止一身,亦當盡室及禍。年各已七十,餘生寧足吝邪。」數日中,二人相係自殺,二宮不知也。武帝以暨陽縣寒人給事中綦母珍之代仁祖,剡縣寒人馬澄代天翼。文惠太子每禁其起居,節其用度。帝謂豫章王妃庾氏曰:「阿婆,佛法言有福生帝王家,今見作天王,便是大罪,左右主帥,動見拘執,不如市邊屠酤富兒百倍。」 文惠太子自疾及薨,帝侍疾及居喪,哀容號毀,旁人見者,莫不嗚咽。裁還私室,即歡笑酣飲,備食甘滋。葬畢,立為皇太孫。問訊太妃,截壁為閤,於太妃房內往何氏間,每入輒彌時不出。武帝往東宮,帝迎拜號慟,絕而復蘇,武帝自下輿抱持之,寵愛日隆。又在西州令女巫楊氏禱祀,速求天位。及文惠薨,謂由楊氏之力,倍加敬信,呼楊婆。宋氏以來,人間有楊婆兒哥,蓋此徵也。武帝有疾,又令楊氏日夜禱祈,令宮車早晏駕。時何妃在西州,武帝未崩數日,疾稍危,與何氏書,紙中央作一大「喜」字,而作三十六小「喜」字繞之。侍武帝疾,憂容慘慼,言發淚下。武帝每言及存亡,帝輒哽咽不自勝。武帝以此謂為必能負荷大業,謂曰:「五年中一委宰相,汝勿厝意。五年以後,勿復委人。若自作無成,無所多恨。」臨崩,執帝手曰:「阿奴,若憶翁,當好作。」如此再而崩。大斂始畢,乃悉呼武帝諸伎,備奏眾樂,諸伎雖畏威從事,莫不哽咽流涕。 素好狗馬,即位未逾旬,便毀武帝所起招婉殿,以材賜閹人徐龍駒,於其處為馬埒。馳騎墜馬,面額並傷,稱疾不出者數日。多聚名鷹快犬,以粱肉奉之。及武帝梓宮下渚,帝於端門內奉辭,轀輬車未出端門,便稱疾還內。裁入閤,即於內奏胡伎,鞞鐸之聲,震響內外。時司空王敬則問新除射聲校尉蕭坦之曰:「便如此,不當匆匆邪?」坦之曰:「此政是內人哭響徹耳。」自山陵之後,便於閤內乘內人車問訊,往皇后所生母宋氏間,因微服游走市里。又多往文帝崇安陵隧中,與群小共作諸鄙褻擲塗賭跳、放鷹走狗雜狡獪。 帝既失道,朝事大小,皆決之西昌侯鸞,鸞有諫,多不見從。極意賞賜左右,動至百數十萬。每見錢曰:「我昔思汝一箇不得,今日得用汝未?」武帝聚錢上庫五億萬,齋庫亦出三億萬,金銀布帛不可稱計。即位未期歲,所用已過半,皆賜與諸不逞群小。取諸寶器以相擊剖破碎之,〔一〕以為笑樂。及至廢黜,府庫悉空。 其在內,常裸袒,著紅紫錦繡新衣、錦帽、紅縠褌,雜采衵服。〔二〕好鬥雞,密買雞至數千價。武帝御物甘草杖,宮人寸斷用之。徐龍駒為後閤舍人,〔三〕日夜在六宮房內。帝與文帝幸姬霍氏淫通,改姓徐氏,龍駒勸長留宮內,聲云度霍氏為尼,以餘人代之。皇后亦,齋閤通夜洞開,內外淆雜,無復分別。中書舍人綦母珍之、朱隆之,直閤將軍曹道剛、周奉叔並為之羽翼。 西昌侯鸞屢諫不納;既而尼媼外入,頗傳異語,乃疑鸞有異志。中書令何胤以皇后從叔見親,使直殿省。常隨后呼胤為三父。與胤謀誅鸞,令胤受事,胤不敢當,依違杜諫,乃止。又謀出鸞於西州,中敕用事,不復關諮。鸞慮變,先使蕭諶、坦之等於省誅曹道剛、朱隆之等,率兵自尚書省入雲龍門,戎服加朱衣於上。比入門,三失履,王晏、徐孝嗣、蕭坦之、陳顯達、王廣之、沈文季係進。帝在壽昌殿,裸身與霍氏相對,〔四〕聞外有變,使閉內殿諸房閤,令閹人登興光樓望,還報云:「見一人戎服,從數百人,急裝,在西鍾樓下。」須臾,蕭諶領兵先入宮,帝走向愛姬徐氏房,拔劍自刺不入,以帛纏頸,輿接出延德殿。諶初入殿,宿衛將士皆執弓楯欲戰,〔五〕諶曰:「所取自有人,卿等不須動。」宿衛信之。及帝出,各欲自奮,帝竟無一言。出西弄,遇弒,年二十二。舁尸出徐龍駒宅,殯葬以王禮。霍氏及廣昌君宋並賜死,餘黨亦見誅。 先是文惠太子立樓館於鍾山下,號曰「東田」,太子屢游幸之,「東田」反語為「顛童」也。武帝又於青溪立宮,號曰「舊宮」,反之「窮廄」也。果以輕狷而至於窮。又武帝時有小史姓皇名太子,武帝曰:「皇太子非名之謂」,於是移點於外,易名為犬子。處士何點曰:「太子者,天地之所懸,三才之所係,今化而為犬,不得立矣。」既而文惠太子薨,鬱林、海陵相繼廢黜,此其驗也。永明中,百姓忽著破後帽,始自建業,流于四遠,貴賤翕然服之,此服祅也。帽自蕭諶之家,其流遂遠,天意若曰:武穆、文昭皆當滅,而諶亦誅死之效焉。 廢帝海陵恭王諱昭文,字季尚,文惠太子第二子也。永明四年,封臨汝公,鬱林王即位,改封新安王。及鬱林廢,西昌侯鸞奉帝纂統。 延興元年秋七月丁酉,皇帝即位,大赦,改元,賜文武位二等。以鎮軍大將軍西昌侯鸞為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錄尚書事、都督、揚州刺史,加班劍為三十人,封宣城郡公,出鎮東城。以尚書左僕射王晏為尚書令,以丹陽尹徐孝嗣為左僕射,以領軍將軍沈文季為右僕射,以車騎大將軍陳顯達為司空,以驃騎大將軍鄱陽王鏘為司徒。命宣城公鸞甲仗百人入殿,陳顯達、王晏、徐孝嗣、蕭諶各五十人入殿。 八月壬辰,〔六〕魏人來聘。甲午,以前司空王敬則為太尉。辛丑,復置南蠻校尉官。甲辰,詔使者觀省風俗。 九月癸未,誅新除司徒鄱陽王鏘、中軍大將軍隨王子隆。遣平西將軍王廣之誅南兗州刺史安陸王子敬。於是江州刺史晉安王子懋起兵,遣中護軍王玄邈討誅之。乙酉,又誅湘州刺史南平王銳、郢州刺史晉熙王銶、南豫州刺史宜都王鏗。丁亥,以衛將軍廬陵王子卿為司徒,以撫軍將軍桂陽王鑠為中軍將軍、開府儀同三司。 冬十月丁酉,〔七〕加宣城公鸞黃鉞,進授都督中外諸軍事、太傅,領大將軍、揚州牧,〔八〕加殊禮,進爵為王。戊戌,誅新除中軍將軍桂陽王鑠、撫軍將軍衡陽王鈞、侍中秘書監江夏王鋒、鎮軍將軍建安王子真、左將軍巴陵王子倫。是時宣城王鸞輔政,帝起居皆諮而後行。思食蒸魚菜,太官令答無錄公命,竟不與。辛亥,皇太后令廢帝為海陵王,使宣城王入纂皇統。建武元年,詔海陵王依漢東海王彊故事,給虎賁、旄頭、畫輪車,設鍾簴宮縣。十一月,稱王有疾,數遣御師往視,乃殞之。給溫明秘器,斂以袞冕之服,大鴻臚監護喪事。葬給轀輬車,九旒大輅,黃屋左纛,前後部羽葆、鼓吹,挽歌二部,依東海王彊故事,諡曰恭。 先是武帝立禪靈寺於都下,當世以為壯觀,天意若曰「禪」者禪也,「靈」者神明之目也,武帝晏駕而鼎業傾移也。〔九〕永明世,市里小兒以鐵相擊於地,謂之「鬥鑿」,「鑿」之為言「族」也,至是宗室族滅矣。又武帝時以燕支為朱衣,朝士皆服之,及明帝以宗子入纂,此又奪朱之效也。時又多以生紗為帽,半其裙而析之,號曰「倚勸」。先是人間語好云「擾攘建武」,至是朝士勸進,實為匆遽,「倚勸」「擾攘」之言,於是驗矣。 高宗明皇帝諱鸞,字景栖,始安貞王道生之子也,小字玄度。少孤,高帝撫育過諸子。宋泰豫元年,為安吉令,有嚴能之名。昇明中,累遷淮南、宣城二郡太守,進號輔國將軍。高帝踐阼,封西昌侯,位郢州刺史。永明元年,為侍中,領驍騎將軍。王子侯舊乘纏帷車,帝獨乘下帷,儀從如素士。公事混撓,販食人擔火誤燒牛鼻,豫章王以白武帝,帝笑焉。轉為散騎常侍、左衛將軍,清道而行。十年,累遷尚書左僕射,領右衛將軍。武帝遺詔為侍中、尚書令,尋加鎮軍將軍,給班劍二十人。隆昌元年,即本號為大將軍,給鼓吹一部,親兵五百人。尋加中書監、開府儀同三司。 海陵王立,為驃騎大將軍、錄尚書事、揚州刺史,加都督,增班劍為三十人,封宣城郡公,鎮東府城,給兵五千人,錢二百萬,布千匹。九江事難,假黃鉞,事寧,表送之。尋加黃鉞、都督中外諸軍事、太傅,領大將軍、揚州牧,增班劍為四十人,給幢絡三望車,前後部羽葆、鼓吹,劍履上殿,入朝不趨,贊拜不名,置左右長史、司馬、從事中郎、掾、屬各四人,封宣城王。未拜,太后令廢海陵王,以上入纂高帝為第三子,群臣三請,乃受命。 建武元年冬十月癸亥,皇帝即位,大赦,改元,文武賜位二等。以太尉王敬則為大司馬,以司空陳顯達為太尉。乙丑,詔斷遠近上禮。丁卯,詔「自今雕文篆刻,歲時光新,可悉停省。藩牧守宰,或有薦獻,事非任土,嚴加禁斷」。 十一月壬申,日有蝕之。帝宿沐浴,不御內。其日,潔齋蔬食,斷朝務,屏人,單衣帢危坐,以至事畢。追尊始安貞王為景皇,妃為懿后,別立寢廟,號陵曰脩安。封桂陽王鑠等諸王子皆為列侯。凡諸王侯得罪者,諸子皆復屬籍。又詔遣大使觀省四方。癸酉,革永明之制,依晉、宋舊典,太子以師禮敬少傅。甲戌,進大司馬尋陽公王敬則等十三人爵邑各有差。省新林苑,先是百姓地者,悉以還主。廢南蠻校尉官。己卯,追崇妃劉氏為敬皇后,號陵曰興安。庚辰,立皇子寶義為晉安王,寶玄為江夏王,寶源為廬陵王,寶寅為建安王,寶融為隨郡王,寶攸為南平王。甲申,斷官長貢獻及私餉遺。以安陸昭王緬第二子寶晊襲封安陸王。丁亥,詔細作、中署、材官、車府,凡諸工可悉開番假,遞令休息。戊子,立皇子寶卷為皇太子,賜天下為父後者爵一級。己丑,詔東宮肇建,遠近或有慶禮,可悉斷之。永明中,御史中丞沈深表:〔一0〕百官年登七十者,皆令致仕,並窮困私門。庚子,詔「自縉紳年及,可一遵永明七年以前銓敘之科」。 十二月庚戌,宣德太僕劉朗之、游擊將軍劉璩之子,坐不贍給兄子,致使隨母他嫁,免官,禁錮終身,付之鄉論。 是歲,魏孝文皇帝遷都洛陽。 二年春正月辛未,降都下繫囚殊死以下。詔王公以下各舉所知,內外群僚各進忠言,無有所諱。魏攻豫、司、徐、梁四州。壬申,遣鎮南將軍王廣之督司州,〔一一〕右衛將軍蕭坦之督徐州,尚書右僕射沈文季督豫州,以拒魏。己卯,詔都下二縣,有毀發墳壟,隨宜修理。乙未,魏軍攻鍾離,徐州刺史蕭惠休破之。丙申,加太尉陳顯達使持節、都督西北道諸軍事。丁酉,內外纂嚴。 二月己未,〔一二〕司州刺史蕭誕與眾軍攻敗魏軍。詔雍、豫、司、南兗、徐五州遭遇兵戎之家,悉停今年稅調。丙寅,停青州麥租。魏軍自壽春退。 三月甲申,〔一三〕解嚴。 夏四月己亥朔,親錄三百里內獄訟,自外委州郡訊察,三署徒隸,原遣有差。魏軍圍漢中,梁州刺史蕭懿拒退之。 五月甲午,寢廟成,詔監作長帥賜位一等。 六月壬戌,誅領軍蕭諶、西陽王子明、南海王子罕、邵陵王子貞。 秋九月己丑,改封南平王寶攸為邵陵王,蜀郡王子文為西陽王,廣漢王子峻為衡陽王,臨海王昭秀為巴陵王,永嘉王昭粲為桂陽王。 冬十月癸卯,詔罷東田,毀興光樓,〔一四〕并詔水衡量省御乘。乙卯,納皇太子妃褚氏,大赦,王公以下班賜各有差,斷四方上禮。 十二月丁酉,詔晉帝諸陵,悉皆修理,并增守衛。吳、晉陵失稔之鄉,蠲三調有差。 三年春正月丁卯,以陰平王楊炅子崇祖為沙州刺史,封陰平王。己巳,〔一五〕詔申明守長六周之制,事竟不行。乙酉,詔以去歲魏攻緣邊諸州郡,將士有臨陣及病死者,並送還本土。 三月壬午,詔車府乘輿有金銀校飾者,皆剔除之。〔一六〕 夏四月,魏軍攻司州,櫟城戍主魏僧瑉擊破之。 冬閏十二月戊寅,皇太子冠,賜王公以下帛各有差,為父後者賜爵一級,斷遠近上禮。 四年春正月庚午,大赦。壬寅,〔一七〕詔「人產子者,蠲其父母調役一年,又賜米十斛。新婚者,蠲夫役一年」。丙辰,誅尚書令王晏。〔一八〕 二月以尚書左僕射徐孝嗣為尚書令。 秋八月甲午,〔一九〕追尊景皇所生王氏為恭太后。魏軍攻沔北。 冬十月,又逼司、雍二州。甲戌,遣太子中庶子蕭衍、右軍司馬張稷禦之。 十一月丙辰,〔二0〕以氐楊靈珍為北秦刺史,封仇池公、武都王。 十二月丁丑,遣度支尚書崔慧景率眾救雍州。 永泰元年春正月癸未朔,大赦。中軍大將軍徐孝嗣即本號開府儀同三司。沔北諸郡,為魏所攻,相繼亡敗,新野太守劉思忌隨宜應接,〔二一〕食盡,煮土為粥,而救兵不至,城被剋,死之。乙巳,遣太尉陳顯達持節救雍州。丁未,誅河東王鉉、臨賀王子岳、西陽王子文、衡陽王子峻、南康王子琳、永陽王子珉、湘東王子建、南郡王子夏、巴陵王昭秀、桂陽王昭粲。 二月癸丑,遣左衛將軍蕭惠休假節援壽陽。辛未,豫州刺史裴叔業敗魏軍於淮北。 三月丙午,蠲雍州遇魏軍之縣租布。戊申,詔增仲尼祭秩。 上以疾患不瘳,望氣者云宜改元,夏四月甲寅,大赦,改元,文武賜位二等。己未,立武陵昭王子子坦為衡陽王。丁丑,大司馬會稽太守王敬則舉兵反。 五月壬午,遣輔國將軍劉山陽率軍東討。乙酉,斬敬則,傳首建鄴,曲赦浙東吳、晉陵等七郡。 秋七月己酉,帝崩于正福殿,年四十七。遺詔:「徐孝嗣可重申八命,中書監、本官悉如故。沈文季可尚書左僕射,常侍、護軍如故。江祏可右僕射,江祀可侍中,劉暄可衛尉卿。軍政大事委陳太尉。內外眾事無大小委徐孝嗣、遙光、坦之、江祏;其大事與沈文季、江祀、劉暄參懷。心腹之任,可委劉悛、蕭惠休、崔慧景。」群臣上諡曰明皇帝,廟號高宗,葬興安陵。 帝明審有吏才,持法無所借。制御親幸,臣下肅清。驅使寒人,不得用四幅繖。大存儉約,罷武帝所起新林苑,以地還百姓。廢文惠太子所起東田,斥賣之。永明中,輿輦舟乘,悉剔取金銀,還主衣庫,以牙角代之。嘗用皁莢,訖,授餘濼與左右,曰:「此猶堪明日用。」太官進御食,有裹蒸,帝十字畫之,曰:「可四片破之,餘充晚食。」而武帝掖庭中宮殿服御,一無所改。其儉約如此。 性猜忌,亟行誅戮。信道術,用計數。每出行幸,先占利害。簡於出入,將南則詭言之西,將東則詭言之北,皆不以實,竟不南郊。初有疾,無輟聽覽,群臣莫知。及疾篤,敕臺省府署文簿求白魚以為藥,外始知之。身衣絳衣,服飾皆赤,以為厭勝。巫覡云「後湖水頭經過宮內,致帝有疾」。帝乃自至太官行水溝,左右啟「太官無此水則不立」。決意塞之,欲南引淮流,會崩,事寢。 廢帝東昏侯諱寶卷,字智藏,明帝第二子也。本名明賢,明帝輔政後改焉。建武元年,立為皇太子。 永泰元年七月己酉,明帝崩,太子即皇帝位。 八月庚申,鎮北將軍晉安王寶義進號征北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 冬十月己未,詔刪省律科。癸亥,詔蕭坦之、江祏更直殿省,總監宿衛。辛未,詔劉暄、江祏更直延明殿省。 十一月戊子,立皇后褚氏。庚寅,尚書令徐孝嗣議:「王侯貴人昏,連卺以真銀盃,蓋出近俗;又牢燭侈繢,亦虧曩制。今除金銀連鎖,自餘新器,悉用埏陶,牢燭華侈,亦宜停之。」奏可。 永元元年春正月戊寅朔,大赦,改元。辛卯,祀南郊。丁酉,改封隨王寶融為南康王,安陸王寶晊為湘東王,竟陵王昭冑為巴陵王。 二月,太尉陳顯達敗績於馬圈。 夏四月丙午朔,魏孝文皇帝崩。己巳,立皇子誦為皇太子,大赦,賜為父後者爵一級。 五月癸亥,〔二二〕加撫軍大將軍始安王遙光開府儀同三司。 六月甲子,詔原雍州今年三調。 秋七月辛未,〔二三〕淮水變赤如血。丙戌,殺尚書右僕射江祏、侍中江祀。地震自此至來歲,晝夜不止,小屋多壞。丁亥,都下大水,死者甚眾。賜死者材器,並加振卹。 八月乙巳,蠲遇水資財漂蕩者今年調稅。又詔為馬圈戰亡將士舉哀。丙辰,揚州刺史始安王遙光據東府反。詔曲赦都下,中外戒嚴,遣領軍將軍蕭坦之致討。戊午,斬遙光,傳首。己巳,以尚書令徐孝嗣為司空,以領軍蕭坦之為尚書左僕射。 閏月丙子,以江陵公寶覽為始安王。 九月甲辰,殺尚書左僕射蕭坦之,右衛將軍曹武。〔二四〕戊午,殺領軍將軍劉暄。壬戌,以頻殺大臣,大赦。 冬十月乙未,誅尚書令新除司空徐孝嗣、右僕射新除鎮軍將軍沈文季。庚子,以吳興太守蕭惠休為尚書右僕射。辛丑,以侍中王亮為左僕射。 十一月丙辰,太尉、江州刺史陳顯達舉兵反於尋陽。乙丑,加護軍將軍崔慧景平南將軍,督眾軍南討。 十二月甲申,陳顯達至都,宮城嚴警。乙酉,〔二五〕斬顯達,傳其首。餘黨盡平。 二年春正月庚午,詔討豫州刺史裴叔業。 二月己丑,叔業病死,兄子植以壽春降魏。 三月乙卯,〔二六〕命平西將軍崔慧景攻壽春。丙午,尚書右僕射蕭惠休卒。丁未,崔慧景於廣陵反,〔二七〕舉兵內向。壬子,命右衛將軍左興盛督都下水步眾軍禦之。南徐州刺史江夏王寶玄以京城納慧景。乙卯,遣中領軍王瑩率眾軍屯北籬門。壬戌,慧景至,瑩等敗績。甲子,慧景入建鄴,臺城內閉門拒守。豫州刺史蕭懿興兵入援。己巳,以懿為尚書右僕射。 夏四月癸酉,慧景棄眾走,斬之。詔曲赦都下及南徐、南兗二州。乙亥,以新除尚書右僕射蕭懿為尚書令。丙子,以中領軍王瑩為尚書右僕射。 五月己酉,江夏王寶玄伏誅。壬子,赦。乙丑,曲赦都下及南徐、兗二州。〔二八〕 六月庚寅,車駕於樂游苑內會,如三元,都下放女人觀。 秋七月甲辰夜,宮內火,唯東閤內明帝舊殿數區及太極以南得存,餘皆蕩盡。 冬十月己卯,〔二九〕殺尚書令蕭懿。 十一月甲寅,西中郎長史蕭穎冑起兵於荊州。 十二月,雍州刺史蕭衍起兵於襄陽。 是歲,魏宣武皇帝景明元年。 三年春正月丙申朔,日有蝕之。帝與宮人於閱武堂元會,皇后正位,閹人行儀,帝戎服臨視。丁酉,以驃騎大將軍晉安王寶義為司徒,以新除撫軍將軍建安王寶寅為車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乙巳,長星見,竟天。辛亥,祀南郊,大赦,詔百官陳讜言。 二月丙寅,乾和殿西廂火。壬午,詔遣羽林兵征雍州,中外纂嚴。始內橫吹五部於殿內,晝夜奏之。壬戌,〔三0〕蚩尤旗見。 三月乙巳,南康王寶融即皇帝位於江陵。癸丑,遣平西將軍陳伯之西征。 六月,蕭穎冑弟穎孚起兵廬陵。戊子,赦江州安成、廬陵二郡。 秋七月癸巳,曲赦荊、雍二州。雍州刺史張欣泰、前南譙太守王靈秀率石頭文武奉建安王寶寅向臺,至杜姥宅,宮門閉,乃散走。丙辰,龍鬥于建康淮,激水五里。 八月辛卯,以太子左率李居士總督西討諸軍事,屯新亭。 九月甲辰,蕭衍至南豫州,輔國將軍、監南豫州事申冑軍二萬人於姑孰奔歸。丙辰,李居士與衍軍戰於新亭,見敗。 冬十月甲戌,王珍國又戰敗於朱雀航。戊寅,寧朔將軍徐元瑜以東府城降。青、冀二州刺史桓和入衛,屯東宮,尋亦降衍,於是閉宮城門自守。 十二月丙寅,新除雍州刺史王珍國、侍中張稷率兵入殿殺帝,時年十九。 帝在東宮,便好弄,不喜書學,明帝亦不以為非,但勗以家人之行,令太子求一日再入朝,發詔不許,使三日一朝。在宮嘗夜捕鼠達旦,以為笑樂。明帝臨崩,屬後事,以隆昌為戒,曰:「作事不可在人後。」故委任群小,誅諸宰臣,無不如意。性訥澀少言,不與朝士接。欲速葬,惡靈在太極殿,徐孝嗣固爭,得踰月。每當哭,輒云喉痛。太中大夫羊闡入臨,無髮,號慟俯仰,幘遂脫地,帝輟哭大笑,謂宦者王寶孫曰:「此謂禿鶖啼來乎。」自江祏、始安王遙光等誅後,無所忌憚,日夜於後堂戲馬,鼓譟為樂。合夕,便擊金鼓吹角,令左右數百人叫,雜以羌胡橫吹諸伎。常以五更就臥,至晡乃起,王侯以下節朔朝見,晡後方前,或際暗遣出。臺閣案奏,月數十日乃報,或不知所在。閹豎以紙包裹魚肉還家,並是五省黃案。二年元會,食後方出,朝賀裁竟,便還殿西序寢,自巳至申,百僚陪位,皆僵仆菜色。比起就會,匆遽而罷。 太子所生母黃貴嬪早亡,令潘妃母養之。拜潘氏為貴妃,乘臥輿,帝騎馬從後,著織成袴褶,金薄帽,執七寶縛矟。又有金銀校具,錦繡諸帽數十種,各有名字。戎服急裝縛袴,上著絳衫,以為常服,不變寒暑。陵冒雨雪,不避阬阱。馳騁渴乏,輒下馬解取腰邊蠡器,酌水飲之,復上馳去。馬乘具用錦繡處,患為雨所濕,織雜采珠為覆蒙,備諸雕巧。教黃門五六十人為騎客,又選營署無賴小人善走者為逐馬鷹犬,左右數百人,常以自隨,奔走往來,略不暇息。置射雉場二百九十六處,翳中帷帳及步障,皆袷以綠紅錦,金銀鏤弩牙,瑇瑁帖箭。每出,輒與鷹犬隊主徐令孫、媒翳隊主俞靈韻齊馬而走,左右爭逐之。又甚有筋力,牽弓至三斛五斗。能擔幢,初學擔幢,每傾倒在幢杪者,必致踠傷。其後,白虎幢七丈五尺,齒上擔之,折齒不倦。擔幢諸校具服飾,皆自製之,綴以金華玉鏡眾寶。舍人、主書及至左右主帥,並皆侍側,逞諸變態,曾無愧顏。始欲騎馬,未習其事,俞靈韻為作木馬,人在其中,行動進退,隨意所適,其後遂為善騎。 陳顯達平,〔三一〕漸出游走,不欲令人見之,驅斥百姓,唯置空宅而已。是時率一月二十餘出,既往無定處,尉司常慮得罪,東行驅西,南行驅北,應旦出,夜便驅逐,吏司奔驅,叫呼盈路。打鼓蹋圍,鼓聲所聞,便應奔走,臨時驅迫,衣不暇披,乃至徒跣走出,犯禁者應手格殺。百姓無復作業,終日路隅。從萬春門由東宮以東至郊外,數十里,皆空家盡室。巷陌縣幔為高障,置人防守,謂之「屏除」。高障之內,設部伍羽儀,復有數部,皆奏鼓吹羌胡伎,鼓角橫吹。夜反火光照天。每三四更中,鼓聲四出,幡戟橫路,百姓喧走,士庶莫辨。或於市肆左側過親幸家,環繞宛轉,周遍都下,老小震驚,啼號塞道。處處禁斷,不知所過。疾患困篤者,悉掆移之。無人掆者,扶匐道側,吏司又加捶打,絕命者相係。從騎及左右因之入富家取物,無不蕩盡。工商莫不廢業,樵蘇由之路斷。至於乳婦昏姻之家,移產寄室,或輿病棄屍,不得殯葬。有棄病人於青溪邊者,吏懼為監司所問,推置水中,泥覆其面,須臾便死,遂失骸骨。前魏興太守王敬賓新死未斂,家人被驅,不得留視,及家人還,鼠食兩眼都盡。如此非一。又嘗至沈公城,有一婦人當產不去,帝入其家,問:「何獨在?」答曰:「臨產不得去。」因剖腹看男女。又長秋卿王儇病篤,不聽停家,死於路邊。丹陽尹王志被驅急,狼狽步走,惟將二門生自隨,藏朱雀航南酒壚中,夜方得羽儀而歸。喜游獵,不避危險。至蔣山定林寺,一沙門病不能去,藏於草間,為軍人所得,應時殺之。左右韓暉光曰:「老道人可念。」帝曰:「汝見獐鹿亦不射邪?」仍百箭俱發。故貴人富室者,皆數處立宅,以為避圍之舍。每還宮,常至三更,百姓然後得反。禁斷又不即通,處處屯咽,或泥塗灌注,或冰凍嚴結,老幼啼號,不可聞見。時人以其所圍處號為「長圍」。及建康城見圍,亦名長圍,識者以為讖焉。 三年,殿內火,合夕便發,其時帝猶未還,宮內諸房閤已閉,內人不得出,外人又不敢輒開,比及開,死者相枕。領軍將軍王瑩率眾救火,太極殿得全。內外叫喚,聲動天地。帝三更中方還,先至東宮,慮有亂,不敢便入,參覘審無異,乃歸。其後出游,火又燒璿儀、曜靈等十餘殿及柏寢,北至華林,西至秘閣,三千餘間皆盡。左右趙鬼能讀西京賦,云「柏梁既災,建章是營」。於是大起諸殿,芳樂、芳德、仙華、大興、含德、清曜、安壽等殿,又別為潘妃起神仙、永壽、玉壽三殿,皆匝飾以金璧。其玉壽中作飛仙帳,四面繡綺,窗間盡畫神仙。又作七賢,皆以美女侍側。鑿金銀為書字,靈獸、神禽、風雲、華炬,為之玩飾。椽桷之端,悉垂鈴佩。江左舊物,有古玉律數枚,悉裁以鈿笛。莊嚴寺有玉九子鈴,外國寺佛面有光相,禪靈寺塔諸寶珥,皆剝取以施潘妃殿飾。性急暴,所作便欲速成,造殿未施梁桷,便於地畫之,唯須宏麗,不知精密。酷不別畫,但取絢曜而已,故諸匠賴此得不用情。又鑿金為蓮華以帖地,令潘妃行其上,曰:「此步步生蓮華也。」塗壁皆以麝香,錦幔珠簾,窮極綺麗。縶役工匠,自夜達曉,猶不副速,乃剔取諸寺佛剎殿藻井、仙人、騎獸以充足之。武帝興光樓上施青漆,世人謂之「青樓」,帝曰:「武帝不巧,何不純用琉璃。」潘氏服御,極選珍寶,主衣庫舊物,不復周用,貴市人間金銀寶物,價皆數倍,虎珀釧一隻,直百七十萬。都下酒租,皆折輸金,以供雜用。猶不能足,下揚、南徐二州橋桁塘埭丁計功為直,斂取見錢,供太樂主衣雜費。由是所在塘瀆,悉皆隳廢。又訂出雄雉頭、鶴氅、白鷺縗,百品千條,無復窮已。親倖小人,因緣為姦,科一輸十。又各就州縣求為人輸,準取見直,不為輸送。守宰懼威,口不得道,須物之處,以復重求。如此相仍,前後不息,百姓困盡,號泣道路。少府太官,凡諸市買,事皆急速,催求相係。吏司奔馳,遇便虜奪,市廛離散,商旅靡依。 又以閱武堂為芳樂苑,窮奇極麗。當暑種樹,朝種夕死,死而復種,率無一生。於是徵求人家,望樹便取,毀徹牆屋,以移置之。大樹合抱,亦皆移掘,插葉繫華,取玩俄頃。剗取細草,來植階庭,烈日之日,至便焦燥。紛紜往還,無復已極。山石皆塗以采色,跨池水立紫閣諸樓,壁上畫男女私褻之像。明帝時多聚金寶,至是金以為泥,不足周用,令富室賣金,〔三二〕不問多少,限以賤價,又不還直。張欣泰嘗謂舍人裴長穆曰:「宮殿何事頓爾!夫以秦之富,起一阿房而滅,今不及秦一郡,而頓起數十阿房,其危殆矣。」答曰:「非不悅子之道,顧言不用耳。」 潘妃放恣,威行遠近。父寶慶與諸小共逞姦毒,富人悉誣為罪,田宅貲財,莫不啟乞。或云寄附隱藏,復加收沒,計一家見陷,禍及親鄰。又慮後患,男口必殺。明帝之崩,竟不一日蔬食,居處衣服,無改平常。潘妃生女,百日而亡,制斬衰絰杖,衣悉粗布。群小來弔,盤旋地坐,舉手受執蔬膳,積旬不聽音伎。左右直長閹豎王寶孫諸人,共營肴羞,云為天子解菜。 又於苑中立店肆,模大市,日游市中,雜所貨物,與宮人閹豎共為裨販。以潘妃為市令,自為市吏錄事,將鬥者就潘妃罰之。帝小有得失,潘則與杖,乃敕虎賁威儀不得進大荊子,閤內不得進實中荻。雖畏潘氏,而竊與諸姊妹淫通。每游走,潘氏乘小輿,宮人皆露褌,著綠絲屩,帝自戎服騎馬從後。又開渠立埭,躬自引船,埭上設店,坐而屠肉。于時百姓歌云:「閱武堂,種楊柳,至尊屠肉,潘妃酤酒。」 又偏信蔣侯神,迎來入宮,晝夜祈禱。左右朱光尚詐云見神,動輒諮啟,並云降福。始安之平,遂加位相國,末又號為「靈帝」,車服羽儀,一依王者。又曲信小祠,日有十數,師巫魔媼,迎送紛紜。光尚輒託云神意。范雲謂光尚曰:「君是天子要人,當思百全計。」光尚曰:「至尊不可諫正,當託鬼神以達意耳。」後東入樂游,人馬忽驚,以問光尚,光尚曰:「向見先帝大瞋,不許數出。」帝大怒,拔刀與光向等尋覓,既不見處,乃縛菰為明帝形,北向斬之,縣首苑門。 上自永元以後,魏每來伐,繼以內難,揚、南徐二州人丁,三人取兩,以此為率。遠郡悉令上米準行,一人五十斛,輸米既畢,就役如故。又先是諸郡役人,多依人士為附隸,謂之「屬名」。又東境役苦,百姓多注籍詐病,遣外醫巫,在所檢占諸屬名,并取病身。凡屬名多不合役,止避小小假,並是役蔭之家。凡注病者,或已積年,皆攝充將役。又追責病者租布,隨其年歲多少。銜命之人,皆給貨賂,隨意縱捨。又橫調徵求,皆出百姓。 群小以陳顯達下數日便敗,崔慧景圍城正得十日,及蕭衍師至,亦謂為然。裹糧食、樵芻,凡所須物,為百日備。帝謂茹法珍曰:「須來至白門前,當一決。」及至近郊,乃聚兵為固守計,召王侯分置尚書都坐及殿省。尚書舊事,悉充紙鎧。使冠軍將軍王珍國領三萬人據大桁,莫有鬥志,遣王寶孫督戰,呼為王倀子。寶孫切罵諸將帥,直閤將軍席豪發憤突陣死。豪,驍將也,既斃,眾軍於是土崩。軍人從朱雀觀上自投及赴淮水死者無數。於是閉城自守,城內軍事委王珍國。兗州刺史張稷入衛,以稷為副,實甲猶七萬人。 帝著烏帽袴褶,備羽儀,登南掖門臨望。又虛設鎧馬齋仗千人,皆張弓拔白,出東掖門,稱蔣王出盪。又受刀敕等教著五音兒衣,登城望戰。還與御刀左右及六宮於華光殿立軍壘,以金玉為鎧仗,親自臨陣,詐被創勢,以板掆將去,以此厭勝。又於閱武堂設牙門軍頓,每夜嚴警。帝於殿內騎馬,從鳳莊門入徽明門,馬被銀蓮葉具裝鎧,雜羽孔翠寄生,逐馬左右衛從,晝眠夜起如平常。聞外鼓吹叫聲,被大紅袍,登景陽樓望,弩幾中之。眾皆怠怨,不為致力,募兵出戰,至城門數十步,皆坐甲而歸。慮城外有伏兵,乃燒城傍諸府署,六門之內皆盡。城中閣道、西掖門內,相聚為市,販死牛馬肉。蕭衍長圍既立,塹柵嚴固,然後出盪,屢戰不捷。 帝尤惜金錢,不肯賞賜,茹法珍叩頭請之,帝曰:「賊來獨取我邪,何為就我求物?」後堂儲數百具榜,啟為城防,帝曰:「擬作殿。」竟不與。城防巧手,而悉令作殿,晝夜不休。又催御府細作三百人精仗,須圍解以擬屏除。金銀雕鏤雜物,倍急於常。法珍、蟲兒又說帝曰:「大臣不留意,使圍不解,宜悉誅之。」珍國、張稷懼禍,乃謀應蕭衍,以計告後閤舍人錢強。強許之,密令游盪主崔叔智夜開雲龍門,稷及珍國勒兵入殿,分軍又從西上閤入後宮,御刀豐勇之為內應。是夜,帝在含德殿。吹笙歌作女兒子,臥未熟,聞兵入,趨出北戶,欲還後宮。清曜閤已閉,閹人禁防黃泰平刀傷其膝,仆地,顧曰:「奴反邪!」直後張齊斬首,送蕭衍。宣德太后令依漢海昏侯故事,追封東昏侯。 和帝諱寶融,字智昭,明帝第八子也。建武元年,封隨郡王。永元元年,改封南康王,出為西中郎將、荊州刺史,督七州軍事。〔三三〕 二年十一月甲寅,長史蕭穎冑奉王舉兵。其日太白及辰星俱見西方。乙卯,教纂嚴。丙辰,以雍州刺史蕭衍為使持節、都督前鋒諸軍事。戊午,衍表勸進。 十二月乙亥,群僚勸進,並不許。壬辰,驍騎將軍夏侯亶自建鄴至江陵,稱宣德太后令:「西中郎將南康王宜纂承皇祚,光臨億兆,可且封宣城王、相國、荊州牧,加黃鉞,置僚屬。」 三年正月乙巳,王受命,大赦;唯梅蟲兒、茹法珍等不在例。是日,長星見,竟天。甲寅,建牙于城南。二月己巳,群僚上尊號,立宗廟及南北郊。 中興元年春三月乙巳,皇帝即位,大赦,改永元三年為中興,文武賜位二等。是夜彗星竟天。以相國左長史蕭穎冑為尚書令,加雍州刺史蕭衍尚書左僕射、都督征討諸軍。以晉安王寶義為司空,廬陵王寶源為車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丙午,有司奏封庶人寶卷為零陵侯,詔不許。又奏為涪陵王,詔可。 夏四月戊辰,詔凡東討眾軍及諸向義之眾,普復除五年。 秋七月丁巳,〔三四〕魯山城主孫樂祖以城降。己未,郢城主薛元嗣降。 八月丙子,平西將軍陳伯之降。 九月己未,詔假黃鉞蕭衍,若定京邑,得以便宜從事。 冬十一月壬寅,尚書令、鎮軍將軍蕭穎冑卒。 十二月丙寅,建康城平。己巳,宣德皇太后令,以征東大將軍蕭衍為大司馬、錄尚書、驃騎大將軍、揚州刺史,封建安郡公,依晉武陵王遵承制故事。壬申,改封建安王寶寅為鄱陽王。癸酉,以司徒、揚州刺史晉安王寶義為太尉,領司徒。乙酉,以尚書右僕射王瑩為左僕射。 二年春正月戊戌,宣德皇太后臨朝,入居內殿。壬寅,大司馬蕭衍都督中外諸軍事,加殊禮。己酉,以大司馬長史王亮為守尚書令。甲寅,加大司馬蕭衍位相國,梁公,備九錫禮。 二月壬戌,誅湘東王寶晊。丙戌,進梁公蕭衍爵為王。 三月辛丑,鄱陽王寶寅奔魏。誅邵陵王寶攸、晉熙王寶嵩、桂陽王寶貞。〔三五〕庚戌,車駕東歸至姑孰。丙辰,遜位于梁。丁巳,廬陵王寶源薨。 四月辛酉,禪詔至,皇太后遜居外宮。梁受命,奉帝為巴陵王,宮于姑孰。戊辰,巴陵王殂,年十五。追尊為齊和帝,葬恭安陵。 初,梁武帝欲以南海郡為巴陵國邑而遷帝焉,以問范雲,雲俛首未對。沈約曰:「今古殊事,魏武所云,『不可慕虛名而受實禍』。」梁武頷之。於是遣鄭伯禽進以生金,帝曰:「我死不須金,醇酒足矣。」乃引飲一升,伯禽就加摺焉。先是,文惠太子與才人共賦七言詩,句後輒云「愁和帝」,〔三六〕至是其言方驗。又永明中,望氣者云新林、婁湖、青溪並有天子氣,於其處大起樓苑宮觀,武帝屢游幸以應之;又起舊宮於青溪,以弭其氣。而明帝舊居東府城西,延興末,明帝龍飛,至是梁武帝眾軍城於新林,而武帝舊宅亦在征虜。 百姓皆著下屋白紗帽,而反裙覆頂。東昏曰:「裙應在下,今更在上,不祥。」命斷之。於是百姓皆反裙向下,此服祅也。帽者首之所寄,今而向下,天意若曰,元首方為猥賤乎。東昏又令左右作逐鹿帽,形甚窄狹,後果有逐鹿之事。東昏宮裏又作散叛髮,反髻根向後,百姓爭學之,及東昏狂惑,天下散叛矣。東昏又與群小別立帽,騫其口而舒兩翅,名曰「鳳度三橋」。裙向後,總而結之,名曰「反縛黃麗」。東昏與刀敕之徒親自著之,皆用金寶,鑿以璧璫。又作著調帽,鏤以金玉,間以孔翠,此皆天意。梁武帝舊宅在三橋,而「鳳度」之名,鳳翔之驗也。「黃麗」者「皇離」,為日而反縛之,東昏戮死之應也。「調」者,梁武帝至都,而風俗和調。先是百姓及朝士,皆以方帛填胸,名曰「假兩」,此又服祅。假非正名也,儲兩而假之,明不得真也。東昏誅,其子廢為庶人,假兩之意也。 論曰:鬱林地居長嫡,瑕釁未彰,而武皇之心,不變周道,故得保茲守器,正位尊極。既而愆鄙內作,兆自宮闈,雖為害未遠,而足傾社稷。郭璞稱永昌之名,有二日之象,隆昌之號,實亦同焉。明帝越自支庶,任當負荷,乘機而作,大致殲夷,流涕行誅,非云義舉,事苟非安,〔三七〕能無內愧。既而自樹本枝,根胤孤弱,貽厥所授,屬在凶愚,用覆宗祊,亦其理也。夫名以行義,往賢垂範,備而之禪,術士誡之,東昏以「卷」名,「藏」以終之,其兆先徵,蓋亦天所命矣。 校勘記 〔一〕取諸寶器以相擊剖破碎之「取」各本無,據南齊書補。 〔二〕雜采衵服「衵」各本訛「袒」,據南監本、局本南齊書改。 〔三〕徐龍駒為後閤舍人「後閤」各本訛「後宮」。據南齊書、通鑑改。胡注:「後閤,禁中後閤也。」 〔四〕帝在壽昌殿裸身與霍氏相對張森楷南史校勘記:「據上云霍氏改姓徐氏,則當書徐氏;而此仍從其實書霍氏。下又依南齊書紀稱『帝走向愛姬徐氏房』,遂若兩人然者。」 〔五〕宿衛將士皆執弓楯欲戰「皆」下各本衍一「衛」字,據南齊書刪。 〔六〕八月壬辰按八月癸卯朔,無壬辰及下之「甲午」、「辛丑」;七月癸酉朔,則有此諸日辰,然「壬辰」(二十日)、「甲午」(二十二日)又不當繫在上文「丁酉」(二十五日)後。 〔七〕冬十月丁酉下有戊戌。按隆昌元年十月壬寅朔,是月無丁酉,亦無戊戌。 〔八〕加宣城公鸞黃鉞至揚州牧「揚州牧」各本作「揚州刺史」。按上文蕭鸞已為「揚州刺史」,據南齊書改。 〔九〕禪者禪也靈者神明之目也武帝晏駕而鼎業傾移也元大德本作「武帝」,其他各本並作「文帝」;而又訛第二「也」字為「漢」。錢大昕廿二史考異:「漢字誤,文帝謂文惠太子也。」按文惠太子未即位死,不當稱晏駕。元大德本作武帝不誤。 〔一0〕御史中丞沈深表「深」南齊書作「淵」,此避唐諱改。 〔一一〕遣鎮南將軍王廣之督司州「鎮南」各本作「鎮軍」,又誤脫「之」,據南齊書、通鑑改補。 〔一二〕二月己未「二月」各本作「三月」。按二月庚子朔,二十日己未,三月庚午朔,無己未,據通鑑改。 〔一三〕三月甲申「三月」各本無。按三月庚午朔,十五日甲申,據通鑑補。 〔一四〕毀興光樓「興光」各本作「光興」,據南齊書、通鑑改。 〔一五〕三年春正月丁卯至己巳「丁卯」各本作「丁酉」;「己巳」上各本有「二月」二字。按是年正月乙丑朔,無丁酉,有丁卯、己巳。通鑑作「丁卯」,今據改。南齊書無「二月」二字,今據刪。 〔一六〕詔車府乘輿有金銀校飾者皆剔除之「校」字各本並脫,據南齊書、通鑑補。胡注:「校,欄格也。飾其校,飾其欄格也。義又與鉸同,以金銀飾器謂之鉸。」 〔一七〕四年春正月庚午大赦壬寅按是年正月己丑朔,無庚午。通鑑作「春正月大赦」,考異云:「是月無庚午,故不日。」又,「壬寅」原作「庚辰」,據南齊書改。 〔一八〕丙辰誅尚書令王晏「丙辰」各本作「壬辰」,據南齊書、通鑑改。考異云:「晏傳云,元會畢,乃召晏誅之。本紀,丙辰,晏伏誅。丙辰,正月二十八日也。本傳蓋言元會禮後耳。」 〔一九〕秋八月甲午按是月丙辰朔,無甲午。 〔二0〕十一月丙辰按是月甲申朔,無丙辰。 〔二一〕新野太守劉思忌隨宜應接「劉思忌」各本作「劉忌」。張森楷南史校勘記:「魏虜傳作劉思忌,疑此誤脫『思』字。」按通鑑亦作「劉思忌」,今據補。 〔二二〕五月癸亥按永元元年五月丙子朔,是月無癸亥。 〔二三〕秋七月辛未按是月乙亥朔,無辛未。下出「丙戌」,其前只有辛巳,疑「辛未」為「辛巳」之訛。 〔二四〕右衛將軍曹武「武」南齊書作「虎」,有曹虎傳,此避唐諱改。 〔二五〕乙酉各本作「己酉」,據南齊書改。按是年十二月壬申朔,十三日甲申,十四日乙酉,無己酉。 〔二六〕三月乙卯下文出「丙午」。按三月辛丑朔,初六日丙午,十五日乙卯。「丙午」不得在「乙卯」前。又下出「乙卯」,與此重複,則此之「乙卯」必誤。參下條校勘記。 〔二七〕丙午尚書右僕射蕭惠休卒丁未崔慧景於廣陵反「丙午」、「丁未」上各本有「夏四月」三字。而「丙午」、「丁未」及下文之「壬子」以迄「己巳」,皆在三月內。通鑑考異:「按長曆,是歲三月辛丑朔,四月庚午朔。丁未三月七日,壬子十二日,乙卯十五日,壬戌二十二日,甲子二十四日,四月皆無也,蓋『四月』當作『三月』。至『癸酉』乃四月四日。」今按「丙午」三月六日,「己巳」二十九日,亦四月所無。今移植「夏四月」三字於「癸酉」上,於是月日全無牴牾。 〔二八〕乙丑曲赦都下及南徐兗二州「乙丑」各本作「己丑」,「南徐」作「徐」,按五月庚子朔,無乙丑,並據南齊書改補。 〔二九〕冬十月己卯「己卯」各本作「己亥」。按是月丁卯朔,無己亥,據南齊書改。 〔三0〕壬戌按永元三年二月乙丑朔,是月無壬戌。 〔三一〕陳顯達平「平」各本作「卒」,據南齊書改。 〔三二〕令富室賣金「賣」各本作「買」,據通志改。 〔三三〕督七州軍事「七」各本作「九」。按南齊書和帝紀:「督荊雍益寧梁南北秦七州軍事」,今據改。 〔三四〕秋七月丁巳「丁巳」各本作「丁卯」。按是月癸巳朔,無丁卯,據通鑑改。 〔三五〕誅邵陵王寶攸晉熙王寶嵩桂陽王寶貞「晉熙王」下各本脫「寶嵩桂陽王」五字。據南齊書補。 〔三六〕句後輒云愁和帝李慈銘南史札記:「『帝』,南齊書五行志作『諦』。」 〔三七〕事苟非安「非」南齊書作「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