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卷一百四 田叔列傳第四十四

田叔〔一〕者,趙陘城人〔二〕也。其先,齊田氏苗裔也。叔喜劍,學黃老術於樂巨公〔三〕所。叔為人刻廉自喜,喜游諸公。〔四〕趙人舉之趙相趙午,午言之趙王張敖所,趙王以為郎中。數歲,切直廉平,趙王賢之,未及遷。 〔一〕索隱案下文,字少卿。 〔二〕索隱陘音刑。按:縣名也,屬中山。 〔三〕索隱本燕人,樂毅之後。正義樂,姓;巨公,名。 〔四〕正義喜音許記反。諸公謂丈人行也。 會陳豨反代,〔一〕漢七年,高祖往誅之,過趙,趙王張敖自持案進食,禮恭甚,高祖箕踞罵之。是時趙相趙午等數十人皆怒,謂張王曰:「王事上禮備矣,今遇王如是,臣等請為亂。」趙王齧指出血,曰:「先人失國,微陛下,臣等當蟲出。〔二〕公等柰何言若是!毋復出口矣!」於是貫高等曰:「王長者,不倍德。」卒私相與謀弒上。會事發覺,〔三〕漢下詔捕趙王及群臣反者。於是趙午等皆自殺,唯貫高就繫。是時漢下詔書:「趙有敢隨王者罪三族。」唯孟舒、田叔等十餘人赭衣自髡鉗,稱王家奴,隨趙王敖至長安。貫高事明白,趙王敖得出,廢為宣平侯,乃進言田叔等十餘人。上盡召見,與語,漢廷臣毋能出其右者,上說,盡拜為郡守、諸侯相。叔為漢中守十餘年,會高后崩,諸呂作亂,大臣誅之,立孝文帝。 〔一〕集解徐廣曰:「七年,韓王信反,高帝征之。十年,代相陳豨反。」 〔二〕索隱案:謂死而蟲出也。左傳「齊桓公死,未葬,蟲流於戶外」是也。 〔三〕集解徐廣曰:「九年十二月捕貫高等也。」 孝文帝既立,召田叔問之曰:「公知天下長者乎?」對曰:「臣何足以知之!」上曰:「公,長者也,宜知之。」叔頓首曰:「故雲中守孟舒,長者也。」是時孟舒坐虜大入塞盜劫,雲中尤甚,免。上曰:「先帝置孟舒雲中十餘年矣,虜曾一人,孟舒不能堅守,毋故士卒戰死者數百人。長者固殺人乎?公何以言孟舒為長者也?」叔叩頭對曰:「是乃孟舒所以為長者也。夫貫高等謀反,上下明詔,趙有敢隨張王,罪三族。然孟舒自髡鉗,隨張王敖之所在,欲以身死之,豈自知為雲中守哉!漢與楚相距,士卒罷敝。匈奴冒頓新服北夷,來為邊害,孟舒知士卒罷敝,不忍出言,士爭臨城死敵,如子為父,弟為兄,以故死者數百人。孟舒豈故驅戰之哉!是乃孟舒所以為長者也。」於是上曰:「賢哉孟舒!」復召孟舒以為雲中守。 後數歲,叔坐法失官。梁孝王使人殺故吳相袁盎,景帝召田叔案梁,具得其事,還報。景帝曰:「梁有之乎?」叔對曰:「死罪!有之。」上曰:「其事安在?」田叔曰:「上毋以梁事為也。」上曰:「何也?」曰:「今梁王不伏誅,是漢法不行也;如其伏法,而太后食不甘味,臥不安席,此憂在陛下也。」景帝大賢之,以為魯相。 魯相初到,民自言相,訟王取其財物百餘人。田叔取其渠率二十人,各笞五十,餘各搏二十,〔一〕怒之曰:「王非若主邪?何自敢言若主!」魯王聞之大慚,發中府錢,〔二〕使相償之。相曰:「王自奪之,使相償之,是王為惡而相為善也。相毋與償之。」於是王乃盡償之。 〔一〕索隱搏音博。 〔二〕正義王之財物所藏也。 魯王好獵,〔一〕相常從入苑中,〔二〕王輒休相就館舍,相出,常暴坐〔三〕待王苑外。王數使人請相休,終不休,曰:「我王暴露苑中,我獨何為就舍!」魯王以故不大出游。 〔一〕正義魯共王,景帝子,都兗州曲阜縣故魯城中。 〔二〕正義括地志云:「矍相圃在兗州曲阜縣南三十里。禮記云孔子射於矍相之圃,觀者如堵墻也。」 〔三〕索隱上音步卜反。 數年,叔以官卒,魯以百金祠,少子仁不受也,曰:「不以百金傷先人名。」 仁以壯健為衛將軍〔一〕舍人,數從擊匈奴。衛將軍進言仁,仁為郎中。數歲,為二千石丞相長史,失官。其後使刺舉三河。〔二〕上東巡,仁奏事有辭,上說,拜為京輔都尉。〔三〕月餘,上遷拜為司直。〔四〕數歲,坐太子事。〔五〕時左相自將兵,〔六〕令司直田仁主閉守城門,坐縱太子,下吏誅死。仁發兵,長陵令車千秋上變仁,仁族死。陘城今在中山國。〔七〕 〔一〕集解張晏曰:「衛青也。」 〔二〕正義百官表云:「監御史,秦官,掌監郡,漢省,丞相遣御史分刺州,不常置也。」案:三河,河南、河東、河內也。 〔三〕正義百官表云:「右扶風、左馮翊、京兆尹是為三輔。元鼎四年,置三輔都尉。」服虔云:「皆治長安城中也。 〔四〕集解漢書百官表曰:「武帝元狩五年,初置司直,秩比二千石,掌佐丞相舉不法。」正義百官表云:「武帝元狩五年,初置司直,秩比二千石,掌佐丞相舉不法也。」 〔五〕正義謂戾太子。 〔六〕集解徐廣曰:「劉屈氂時為丞相也。」 〔七〕集解徐廣曰:「陘城,縣名也。」正義今定州也。 太史公曰:孔子稱曰「居是國必聞其政」,田叔之謂乎!義不忘賢,明主之美以救過。仁與余善,余故并論之。 褚先生曰:臣為郎時,聞之曰田仁故與任安相善。任安,滎陽人也。少孤貧困,為人將車〔一〕之長安,留,求事為小吏,未有因緣也,因占著名數。〔二〕武功,扶風西界小邑也,谷口蜀剗道近山。〔三〕安以為武功小邑,無豪,易高也,〔四〕安留,代人為求盜亭父。〔五〕後為亭長。〔六〕邑中人民俱出獵,任安常為人分麋鹿雉兔,部署老小當壯劇易處,眾人皆喜,曰:「無傷也,任少卿〔七〕分別平,有智略。」明日復合會,會者數百人。任少卿曰:「某子甲何為不來乎?」諸人皆怪其見之疾也。其後除為三老,〔八〕舉為親民,出為三百石長,〔九〕治民。坐上行出游共帳不辦,斥免。 〔一〕索隱將車猶御車也。 〔二〕索隱言卜占而自占著家口名數,隸於武功,猶今附籍然也。占音之豔反。 〔三〕正義括地志云:「漢武功縣在渭水南,今盩厔縣西界也。駱谷閒在雍州之盩厔縣西南二十里,開駱谷道以通梁州也。」按:行谷有棧道也。 〔四〕索隱易音以豉反。言邑小無豪,易得高名也。 〔五〕集解郭璞曰:「亭卒也。」正義安留武功,替人為求盜亭父也。應劭云:「舊時亭有兩卒,其一為亭父,掌關閉掃除;一為求盜,掌逐捕盜賊也。」 〔六〕正義百官表云:「十里一亭,亭有長也。」 〔七〕正義少卿,安字。 〔八〕正義百官表云:「十亭一鄉,鄉有三老一人,掌教化也。」 〔九〕正義百官表云:「萬戶已上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減萬戶為長,秩五百石至三百石。皆有丞、尉也。」 乃為衛將軍舍人,與田仁會,俱為舍人,居門下,同心相愛。此二人家貧,無錢用以事將軍家監,家監使養惡齧馬。兩人同床臥,仁竊言曰:「不知人哉家監也!」任安曰:「將軍尚不知人,何乃家監也!」衛將軍〔一〕從此兩人過平陽主,主家令兩人與騎奴同席而食,此二子拔刀列斷席別坐。主家皆怪而惡之,莫敢呵。 〔一〕正義衛青也。 其後有詔募擇衛將軍舍人以為郎,將軍取舍人中富給者,令具鞍馬絳衣玉具劍,欲入奏之。會賢大夫少府趙禹來過衛將軍,將軍呼所舉舍人以示趙禹。趙禹以次問之,十餘人無一人習事有智略者。趙禹曰:「吾聞之,將門之下必有將類。傳曰『不知其君視其所使,不知其子視其所友』。今有詔舉將軍舍人者,欲以觀將軍而能得賢者文武之士也。今徒取富人子上之,又無智略,如木偶人衣之綺繡耳,將柰之何?」於是趙禹悉召衛將軍舍人百餘人,以次問之,得田仁、任安,曰:「獨此兩人可耳,餘無可用者。」衛將軍見此兩人貧,意不平。趙禹去,謂兩人曰:「各自具鞍馬新絳衣。」兩人對曰:「家貧無用具也。」將軍怒曰:「今兩君家自為貧,何為出此言?鞅鞅如有移德於我者,何也?」〔一〕將軍不得已,上籍以聞。有詔召見衛將軍舍人,此二人前見,詔問能略相推第也。田仁對曰;「提桴鼓立軍門,使士大夫樂死戰鬥,仁不及任安。」任安對曰:「夫決嫌疑,定是非,辯治官,使百姓無怨心,安不及仁也。」武帝大笑曰:「善。」使任安護北軍,使田仁護邊田穀於河上。此兩人立名天下。 〔一〕集解徐廣曰:「移猶施。」 其後用任安為益州刺史,〔一〕以田仁為丞相長史。〔二〕 〔一〕正義地理志云武帝改曰梁州。百官表云:「元封五年,初置部刺史,掌奉詔條察州,秩六百石,員十三。」按:若今採訪按察六條也。 〔二〕正義百官表云:「丞相有兩長史,秩千石。」 田仁上書言:「天下郡太守多為姦利,三河尤甚,臣請先刺舉三河。三河太守皆內倚中貴人,與三公有親屬,無所畏憚,宜先正三河以警天下姦吏。」是時河南、河內太守皆御史大夫杜父兄子弟也,〔一〕河東太守石丞相子孫也。〔二〕是時石氏九人為二千石,方盛貴。田仁數上書言之。杜大夫及石氏使人謝,謂田少卿曰:「吾非敢有語言也,願少卿無相誣汙也。」仁已刺三河,三河太守皆下吏誅死。仁還奏事,武帝說,以仁為能不畏彊禦,拜仁為丞相司直,威振天下。 〔一〕集解杜,杜周也。 〔二〕正義謂石慶。 其後逢太子有兵事,丞相自將兵,使司直主城門。司直以為太子骨肉之親,父子之閒不甚欲近,去之諸陵過。是時武帝在甘泉,使御史大夫暴君〔一〕下責丞相「何為縱太子」,丞相對言「使司直部守城門而開太子」。上書以聞,請捕繫司直。司直下吏,誅死。 〔一〕集解徐廣曰:「暴勝之為御史大夫。」 是時任安為北軍使者護軍,太子立車北軍南門外,召任安,與節令發兵。安拜受節,入,閉門不出。武帝聞之,以為任安為詳邪,〔一〕不傅事,何也?〔二〕任安笞辱北軍錢官小吏,小吏上書言之,以為受太子節,言「幸與我其鮮好者」。〔三〕書上聞,武帝曰:「是老吏也,見兵事起,欲坐觀成敗,見勝者欲合從之,有兩心。安有當死之罪甚眾,吾常活之,今懷詐,有不忠之心。」下安吏,誅死。 〔一〕集解徐廣曰:「佯,或作『詳』也。」索隱詳音羊。謂詐受節不發兵,不傅會太子也。 〔二〕索隱不傅事可也。傅音附,謂不附會也。 〔三〕索隱鮮音仙。謂太子請其鮮好之兵甲也。 夫月滿則虧,物盛則衰,天地之常也。知進而不知退,久乘富貴,禍積為祟。故范蠡之去越,辭不受官位,名傳後世,萬歲不忘,豈可及哉!後進者慎戒之。 【索隱述贊】田叔長者,重義輕生。張王既雪,漢中是榮。孟舒見廢,抗說相明。按梁以禮,相魯得情。子仁坐事,刺舉有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