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宗教中,“神道设教”是指以天道、人道为一体的有机整体,强调始终不离人本位。儒家、道家等诸子百家均以此为思维特征。这种思想出自《周易》的观卦彖辞,认为通过祭祖典礼可以感悟到天之神道,从而达到治化。
“神道设教”的提法,在《周易》中形象地描述了圣人的用心和智慧。圣人根据天之神道制立教法,使得天下百姓服膺之,从而实现了有序的治化。在这个过程中,祭祀活动是连接天道与人间的一种媒介,它既要符合自然秩序,又要引导人们遵循一定的人文精神。
春秋战国时期,由于礼乐制度的崩溃,社会秩序出现混乱。这时,诸子百家纷纷提出各自的解决方案,如儒家的“克己复礼”,墨家的“爱养万物”,法家的“刑罚取胜”。这些思想虽然各有千秋,但都试图通过理性来解决现实问题。
然而,这些理性的追求并没有成为精神信仰对立面的力量,而是使得精神信仰更加丰富和深刻。在汉朝时期,这些思想经过筛选和发展,最终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人文主义体系,即汉代礼乐文明。
秦朝虽然也曾尝试将祭祀作为国家宗教大典进行,但由于缺乏内在的人文精神,其结果只是空洞无物的鬼神之事,最终导致了秦政权迅速灭亡。
现代学者研究中国古代宗教信仰的问题时,如果只从现代宗教学概念或模式出发,就容易忽略中国古代宗教信仰只是礼乐文化整体中的一个方面的事相。因此,对于理解中国古代宗教信仰来说,将其置于整个文化背景下进行考察,并寻找内在的人文精神至关重要。这一点对于理解当时如何通过“神道设教”来实现政治统一和社会秩序同样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