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社会中,“民间信仰”这一概念的提出,最早可以追溯到日本东京帝国大学宗教学专业第一任教授姊崎正治于1897年提出的。原意是指日本民间存在的与正统组织化宗教相异的信仰习惯,这种信仰不仅包括“原始宗教的残存”和“自生性的信仰”,还包括“组织宗教的衍化、曲解、混淆”。姊崎对此深刻地反映了东亚社会宗教信仰的特点,随后被改良派思想家梁启超等引入中国,并被中国知识分子广泛使用,其意义亦随时代而演变。
近十多年来,中国学界和政界纷纷将“民间信仰”这个概念继受过来,特指那些不属五大宗教范围、以“小庵小庙”为载体的信仰形态,以示其与“会道门”有着直接干系的“民间宗教”相区别,从而为民间信仰拓展合法的生存空间。目前,中国广大农村各种“小庵小庙”供奉的神祇,主要包括中国本土固有的天神(如玉皇大帝)、地祇(如土地爷)、人鬼(如祖先和圣贤)、物灵(如蛇精、树灵),还有部分佛、道教神灵的普化形式,共约五大类。
从以上所谓“民间信仰”现象中,可以抽象出民间信仰的一般内涵:民间信仰是中国广大民众在本民族原始宗教崇拜基础上,不断自发地汲取其他文化成分而积淀演化形成的一套神灵崇拜观念、行为习惯及相应仪式制度和组织方式。关于是否将这些非正式且具有地方性质的小型寺院或祭坛作为独立于主流传统中的独立实体进行管理的问题,一直是一个争论的话题。
对于这个国内学术界讨论的问题,有些国际汉学家的主流观点一直认为它是一种特殊类型的人类精神活动,是一种独特的人类表达形式,它既包含了一定的历史根源,也融合了现代人的心理需求。在这种背景下,对于如何理解并处理这股力量,就成为一个重要问题。
因此,当我们探讨这些未经官方认可但却广泛存在于普通百姓生活中的非正式场所时,我们需要考虑它们在当代社会的地位及其未来发展前景。这一过程涉及到国家政策制定者如何平衡保护传统文化与促进现代价值之间复杂关系,以及普通公众如何看待并参与其中。这一系列问题触动了许多领域,比如政治学、社会学以及人类学等,而解决之道则需要跨越不同领域的声音共同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