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常,元初著名全真道士,以字浩然,其先出自洺州人,宋末徙居开州观城。幼孤,被伯父抚养长大。年十九时,不从伯父之议婚,独自一人游历于云水间。初隐东莱牢山,再移天柱山仙人宫,宫主邱处机嘱其往从其门下。
元太祖十三年(1218),闻邱处机赴莱州,便前往拜会,并被赐号真常子。次年,被选为十八随行之一。在邱处机西返后,与师同居燕京长春宫,“凡教门公事必与闻之”。元太宗二十二年(1229),邱处机逝世后,他继任掌教,并被委以都道录兼领长春宫事。
太宗元年(1229)七月,在乾楼辇上见驾,对太子进行经学教育,上对此深感嘉奖。他还曾代替遭诬陷的尹志平请罪,是一位敢于担当、不畏惧的人物。当时在朝中鲜有儒家士人,但他博通儒学,因此创建国子学,让汉族教师教授蒙古贵官子弟。他推荐冯志亨助理国子学事务,并选拔十八名蒙古贵官子弟和二十八名汉族学生学习儒家经典。
李志常在掌教期间,不仅招收流离失所的士大夫,还提供给他们食宿,使得许多人因而转向修道。这一举措赢得了众人的赞誉。在晚年的他,因佛道矛盾激化,全真道遭受打击,最终去世。但他的贡献仍旧得到追认,被追赠“真常上德宣教真人”至大三年(1310)又加封“真常妙应显文弘济大真人”。
他的著作《又玄集》已佚失,而《长春真人西游记》则收入《正统道藏》,对研究我国西北和西亚史地以及中外交通史具有重要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