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卷二十三 刑法志第三

夫人宵天地之〈豿,中“句改頁”〉,〔一〕懷五常之性,〔二〕聰明精粹,〔三〕有生之最靈者也。爪牙不足以供耆欲,趨走不足以避利害,〔四〕無毛羽以禦寒暑,必將役物以為養,任智而不恃力,此其所以為貴也。故不仁愛則不能群,不能群則不勝物,不勝物則養不足。群而不足,爭心將作,上聖卓然先行敬讓博愛之德者,眾心說而從之。〔五〕從之成群,是為君矣;歸而往之,是為王矣。〔六〕洪範曰:「天子作民父母,為天下王。」〔七〕聖人取類以正名,而謂君為父母,明仁愛德讓,王道之本也。愛待敬而不敗,德須威而久立,故制禮以崇敬,作刑以明威也。聖人既躬明悊之性,〔八〕必通天地之心,制禮作教,立法設刑,動緣民情,而則天象地。〔九〕故曰先王立禮,「則天之明,因地之性」也。〔一0〕刑罰威獄,以類天之震曜殺戮也;〔一一〕溫慈惠和,以效天之生殖長育也。書云「天秩有禮」,「天討有罪」。〔一二〕故聖人因天秩而制五禮,〔一三〕因天討而作五刑。〔一四〕大刑用甲兵,〔一五〕其次用斧鉞;〔一六〕中刑用刀鋸,〔一七〕其次用鑽鑿;〔一八〕薄刑用鞭扑。〔一九〕大者陳諸原野,〔二0〕小者致之市朝,〔二一〕其所繇來者上矣。〔二二〕 〔一〕應劭曰:「宵,類也。頭圜象天,足方象地。」孟康曰:「宵,化也,言稟天地氣化而生也。」師古曰:「宵義與肖同,應說是也。故庸妄之人謂之不肖,言其狀〈豿,中“句改頁”〉無所象似也。〈豿,中“句改頁”〉,古貌字。」 〔二〕師古曰:「五常,仁、義、禮、智、信。」 〔三〕師古曰:「精,細也,言其識性細密也。粹,淳也,音先遂反。」 〔四〕師古曰:「耆讀曰嗜。」 〔五〕師古曰:「說讀曰悅。」 〔六〕師古曰:「言爭往而歸之也。」 〔七〕師古曰:「洪範,周書也。」 〔八〕師古曰:「躬謂身親有之。」 〔九〕師古曰:「則,法也。」 〔一0〕師古曰:「春秋左氏傳載鄭大夫子太叔之辭也。」 〔一一〕師古曰:「震謂雷電也。」 〔一二〕師古曰:「此虞書咎繇謨之辭也。秩,敘也。言有禮者天則進敘之,有罪者天則討治之。」 〔一三〕師古曰:「五禮,吉、凶、賓、軍、嘉。」 〔一四〕師古曰:「其說在下也。」 〔一五〕張晏曰:「以六師誅。」 〔一六〕韋昭曰:「斬刑也。」 〔一七〕韋昭曰:「刀,割刑。鋸,刖刑也。」 〔一八〕韋昭曰:「鑽,髕刑也。鑿,黥刑也。」師古曰:「鑽,鑽去其髕骨也。鑽音子端反。髕音頻忍反。」 〔一九〕師古曰:「扑,杖也,音普木反。」 〔二0〕師古曰:「謂征討所殺也。」 〔二一〕應劭曰:「大夫以上尸諸朝,士以下尸諸市。」 〔二二〕師古曰:「繇讀與由同。」 自黃帝有涿鹿之戰以定火災,〔一〕顓頊有共工之陳以定水害。〔二〕唐虞之際,至治之極,猶流共工,放讙兜,竄三苗,殛鯀,然後天下服。〔三〕夏有甘扈之誓,〔四〕殷、周以兵定天下矣。〔五〕天下既定,戢臧干戈,教以文德,〔六〕而猶立司馬之官,設六軍之眾,〔七〕因井田而制軍賦。地方一里為井,井十為通,通十為成,成方十里;成十為終,終十為同,同方百里;同十為封,封十為畿,畿方千里。有稅有(租)〔賦〕。〔八〕稅以足食,賦以足兵。故四井為邑,四邑為丘。丘,十六井也,有戎馬一匹,牛三頭。四丘為甸。甸,六十四井也,有戎馬四匹,兵車一乘,牛十二頭,甲士三人,卒七十二人,干戈備具,是謂乘馬之法。〔九〕一同百里,提封萬井,〔一0〕除山川沈斥,城池邑居,園囿術路,三千六百井,〔一一〕定出賦六千四百井,戎馬四百匹,兵車百乘,此卿大夫采地之大者也,〔一二〕是謂百乘之家。一封三百一十六里,提封十萬井,定出賦六萬四千井,戎馬四千匹,兵車千乘,此諸侯之大者也,是謂千乘之國。天子畿方千里,提封百萬井,定出賦六十四萬井,戎馬四萬匹,兵車萬乘,故稱萬乘之主。戎馬車徒干戈素具,春振旅以搜,夏拔舍以苗,秋治兵以獮,冬大閱以狩,〔一三〕皆於農隙以講事焉。〔一四〕五國為屬,屬有長;十國為連,連有帥;〔一五〕三十國為卒,卒有正;二百一十國為州,州有牧。連帥比年簡車,〔一六〕卒正三年簡徒,〔一七〕群牧五載大簡車徒,此先王為國立武足兵之大略也。 〔一〕鄭氏曰:「涿鹿在彭城南。與炎帝戰,炎帝火行,故云火(炎)〔災〕。」李奇曰:「黃帝與炎帝戰於阪泉,今言涿鹿,地有二名也。」文穎曰:「國語云,黃帝,炎帝弟也。炎帝號神農,火行也,後子孫暴虐,黃帝伐之,故言以定火災。律曆志云『與炎帝後戰於阪泉』。涿鹿在上谷,今見有阪泉地黃帝祠。」師古曰:「文說是也。彭城者,上谷北別有彭城,非宋之彭城也。」 〔二〕文穎曰:「共工,主水官也,少昊氏衰,秉政作害,顓頊伐之。本主水官,因為水行也。」師古曰:「共讀曰龔。次下亦同。」 〔三〕師古曰:「舜受堯禪而流共工于幽州,放讙兜于崇山,竄三苗于三危,殛鯀于羽山也。殛,誅也,音居力反。」 〔四〕師古曰:「謂啟與有扈戰于甘之野,作甘誓,事見夏書。扈國,今鄠縣是也。甘即甘水之上。」 〔五〕師古曰:「謂湯及武王。」 〔六〕師古曰:「戢,斂也。」 〔七〕師古曰:「司馬,夏官卿,掌邦政,軍旅屬焉。萬二千五百人為軍,王則六軍也。」 〔八〕師古曰:「稅者,田租也。賦謂發斂財也。」 〔九〕鄭氏曰:「甲士在車上也。」師古曰:「乘音食證反。其下並同。」 〔一0〕蘇林曰:「提音秪,陳留人謂舉田為秪。」李奇曰:「提,舉也,舉四封之內也。」師古曰:「李說是也。提讀如本字,蘇音非也。說者或以為積土而封謂之隄封,既改文字,又失義也。」 〔一一〕臣瓚曰:「沈斥,水田舄鹵也。」如淳曰:「術,大道也。」師古曰「川謂水之通流者也。沈謂居深水之下也。斥,鹹鹵之地。」 〔一二〕師古曰:「采,官也。因官食地,故曰采地。爾雅曰『采、寮,官也』。說者不曉采地之義,因謂菜地,云以種菜,非也。」 〔一三〕師古曰:「振旅,整眾也。搜,搜擇不任孕者。拔舍,草止,不妨農也。苗,為苗除害也。治兵,觀威武也。獮,應殺氣也。大閱,簡車馬也。狩,火田。一曰,狩,守也,圍守而取之。拔音步末反。」 〔一四〕師古曰:「隙,空閑也。講,和習之也。」 〔一五〕師古曰:「長音竹兩反。帥音所類反。」 〔一六〕師古曰:「比年,頻年也。」 〔一七〕師古曰:「徒,人眾。」 周道衰,法度〈土隋〉,〔一〕至齊桓公任用管仲,而國富民安。公問行伯用師之道,〔二〕管仲曰:「公欲定卒伍,修甲兵,大國亦將修之,而小國設備,則難以速得志矣。」於是乃作內政而寓軍令焉〔三〕,故卒伍定虖里,而軍政成虖郊。連其什伍,〔四〕居處同樂,死生同憂,禍福共之,故夜戰則其聲相聞,晝戰則其目相見,緩急足以相死。其教已成,外攘夷狄,內尊天子,以安諸夏。〔五〕齊(威)〔桓〕既沒,晉文接之,亦先定其民,作被廬之法,〔六〕總帥諸侯,迭為盟主。〔七〕然其禮已頗僭差,又隨時苟合以求欲速之功,故不能充王制。二伯之後,寖以陵夷,〔八〕至魯成公作丘甲,〔九〕哀公用田賦,〔一0〕搜狩治兵大閱之事皆失其正。春秋書而譏之,以存王道。於是師旅亟動,百姓罷敝,〔一一〕無伏節死難之誼。孔子傷焉,曰:「以不教民戰,是謂棄之。」〔一二〕故稱子路曰:「由也,千乘之國,可使治其賦也。」而子路亦曰:「千乘之國,攝虖大國之間,加之以師旅,因之以饑饉,由也為之,比及三年,可使有勇,且知方也。」〔一三〕治其賦兵教以禮誼之謂也。 〔一〕師古曰:「〈土隋〉即墮字。墮,毀也,音火規反。」 〔二〕師古曰:「伯讀曰霸。」 〔三〕師古曰:「寓,寄也,寄於內政而修軍令也。」 〔四〕師古曰:「五人為伍,二伍為什。」 〔五〕師古曰:「攘,卻也。諸夏,中國之諸侯也。夏,大也,言大於四夷也。攘音人羊反。」 〔六〕應劭曰:「搜於被廬之地,作執秩以為六官之法,因以名之也。」師古曰:「被廬,晉地也。被音皮義反。」 〔七〕師古曰:「迭,互也,音大結反。」 〔八〕師古曰:「寖,漸也。陵夷,頹替也。二伯,齊桓公、晉文公也。伯讀曰霸。」 〔九〕師古曰:「丘,十六井也,止出戎馬一匹,牛三頭。四丘為甸。甸,六十四井也,乃出戎馬四匹,兵車一乘,牛十二頭,甲士三人,卒七十二人耳。今乃使丘出甸賦,違常制也。一說,別令人為丘作甲也。士農工商四類異業,甲者非凡人所能為,而令作之,譏不正也。」 〔一0〕師古曰:「田賦者,別計田畝及家財各為一賦。言不依古制,役煩斂重也。」 〔一一〕師古曰:「亟,屢也,音丘吏反。罷讀曰疲。」 〔一二〕師古曰:「論語載孔子之言也,非其不素習。」 〔一三〕師古曰:「皆論語所載也。方,道也。比音必寐反。」 春秋之後,滅弱吞小,並為戰國,稍增講武之禮,以為戲樂,用相夸視。〔一〕而秦更名角抵,〔二〕先王之禮沒於淫樂中矣。雄桀之士因勢輔時,作為權詐以相傾覆,吳有孫武,齊有孫臏,〔三〕魏有吳起,秦有商鞅,皆禽敵立勝,垂著篇籍。當此之時,合從連衡,〔四〕轉相攻伐,代為雌雄。〔五〕齊愍以技擊彊,〔六〕魏惠以武卒奮,〔七〕秦昭以銳士勝。〔八〕世方爭於功利,而馳說者以孫、吳為宗。時唯孫卿明於王道,〔九〕而非之曰:「彼孫、吳者,上勢利而貴變詐;施於昏嫚之國,君臣有間,〔一0〕上下離心,政謀不良,故可變而詐也。夫仁人在上,為下所卬,〔一一〕猶子弟之衛父兄,若手足之扞頭目,何可當也?〔一二〕鄰國望我,歡若親戚,芬若椒蘭,顧視其上,猶焚灼仇讎。人情豈肯為其所惡而攻其所好哉?故以桀攻桀,猶有巧拙;以桀詐堯,若卵投石,夫何幸之有〔一三〕!詩曰:『武王載旆,有虔秉鉞,如火烈烈,則莫我敢遏。〔一四〕』言以仁誼綏民者,無敵於天下也。若齊之技擊,得一首則受賜金。事小敵脃,則媮可用也;〔一五〕事鉅敵堅,則渙然離矣。〔一六〕是亡國之兵也。魏氏武卒,衣三屬之甲,〔一七〕操十二石之弩,負矢五十个,置戈其上,冠冑帶劍,贏三日之糧,〔一八〕日中而趨百里,〔一九〕中試則復其戶,利其田宅。〔二0〕如此,則其地雖廣,其稅必寡,其氣力數年而衰。是危國之兵也。秦人,其生民也陿阨,其使民也酷烈。〔二一〕劫之以勢,隱之以阨,〔二二〕狃之以賞慶,道之以刑罰,〔二三〕使其民所以要利於上者,非戰無由也。功賞相長,五甲首而隸五家,〔二四〕是最為有數,故能四世有勝於天下。然皆干賞蹈利之兵,庸徒鬻賣之道耳,〔二五〕未有安制矜節之理也。〔二六〕故雖地廣兵彊,鰓鰓常恐天下之一合而共軋己也。〔二七〕至乎齊桓、晉文之兵,可謂入其域而有節制矣,〔二八〕然猶未本仁義之統也。故齊之技擊不可以遇魏之武卒,魏之武卒不可以直秦之銳士,〔二九〕秦之銳士不可以當桓、文之節制,桓、文之節制不可以敵湯、武之仁義。」 〔一〕師古曰:「視讀曰示。」 〔二〕師古曰:「抵音丁禮反,解在武紀。」 〔三〕師古曰:「臏音頻忍反。」 〔四〕師古曰:「衡,橫也。戰國時,齊、楚、韓、魏、燕、趙為從,秦國為衡。從音子容反。謂其地形南北從長也。秦地形東西橫長,故為衡也。」 〔五〕師古曰:「代亦迭也。」 〔六〕孟康曰:「兵家之技巧。技巧者,習手足,便器械,積機關,以立攻守之勝。」 〔七〕師古曰:「奮,盛起。」 〔八〕師古曰:「銳,勇利。」 〔九〕師古曰:「孫卿,楚人也,姓荀字況,避漢宣帝之諱,故改曰孫卿。」 〔一0〕師古曰:「言有間隙不諧和。」 〔一一〕師古曰:「卬讀曰仰。」 〔一二〕師古曰:「扞,禦難也,音下旦反。」 〔一三〕師古曰:「言往必破碎。」 〔一四〕師古曰:「殷頌長發之詩也。武王謂湯也。虔,敬也。遏,止也。言湯建號興師,本猶仁義,雖執戚鉞,以敬為先,故得如火之盛,無能止也。」 〔一五〕師古曰:「媮與偷同,謂苟且。」 〔一六〕師古曰「鉅,大也。渙然,散貌。」 〔一七〕服虔曰:「作大甲三屬,竟人身也。」蘇林曰:「兜鍪也,盆領也,髀褌也。」如淳曰:「上身一,髀褌一,陁繳一,凡三屬也。」師古曰:「如說是也。屬,聯也,音之欲反。髀音陛。陁即脛字。」 〔一八〕師古曰:「个讀曰箇。箇,枚也。冑,兜鍪也。冠冑帶劍者,著兜鍪而又帶劍也。贏謂擔負也,音盈。」 〔一九〕師古曰:「中,一日之中。」 〔二0〕師古曰:「中試,試之而中科條也。復謂免其賦稅也。利田宅者,給其便利之處也。中音竹仲反。復音方目反。」 〔二一〕師古曰:「陿,地小也。隘,險固也。酷,重厚也。烈,猛威也。」 〔二二〕鄭氏曰:「秦地多隘,臧隱其民於隘中也。」臣瓚曰:「秦政急峻,隱括其民於隘狹之法。」師古曰:「鄭說是也。」 〔二三〕師古曰:「狃,串習也,音女九反。道讀曰導。」 〔二四〕服虔曰:「能得著甲者五人首,使得隸役五家也。」如淳曰:「役隸五家,是為相君長。」 〔二五〕師古曰:「鬻音育。」 〔二六〕師古曰:「矜,(特)〔持〕也。」 〔二七〕蘇林曰:「鰓音慎而無禮則葸之葸。鰓,懼貌也。」張晏曰:「軋,踐轢也。」師古曰:「鰓音先祀反。軋音於黠反。」 〔二八〕孟康曰:「入王兵之域,而未盡善也。」 〔二九〕師古曰:「直亦當也。」 故曰:「善師者不陳,〔一〕善陳者不戰,善戰者不敗,善敗者不亡。」若夫舜修百僚,咎繇作士,〔二〕命以「蠻夷猾夏,寇賊姦軌」,〔三〕而刑無所用,所謂善師不陳者也。湯、武征伐,陳師誓眾,而放禽桀、紂,〔四〕所謂善陳不戰者也。齊桓南服彊楚,使貢周室,〔五〕北伐山戎,為燕開路,〔六〕存亡繼絕,功為伯首〔七〕,所謂善戰不敗者也。楚昭王遭闔廬之禍,國滅出亡,〔八〕父老送之。王曰:「父老反矣!何患無君?」父老曰:「有君如是其賢也!」〔九〕相與從之。或奔走赴秦,號哭請救,〔一0〕秦人(憐之謂)〔為〕之出兵。〔一一〕二國并力,遂走吳師,〔一二〕昭王返國,〔一三〕所謂善敗不亡者也。若秦因四世之勝,據河山之阻,任用白起、王翦豺狼之徒,奮其爪牙,禽獵六國,以并天下。〔一四〕窮武極詐,士民不附,卒隸之徒,還為敵讎,〔一五〕猋起雲合,果共軋之。〔一六〕斯為下矣。凡兵,所以存亡繼絕,救亂除害也。故伊、呂之將,子孫有國,與商周並。〔一七〕至於末世,苟任詐力,以快貪殘,爭城殺人盈城,爭地殺人滿野。孫、吳、商、白之徒,皆身誅戮於前,而(功)〔國〕滅亡於後。〔一八〕報應之勢,各以類至,其道然矣。 〔一〕師古曰:「戰陳之義本因陳列為名,而音變耳,字則作陳,更無別體。而末代學者輒改其字旁從車,非經史之本文也。今宜依古,不從流俗也。」 〔二〕師古曰:「士師,理官,謂司寇之職也。」 〔三〕師古曰:「虞書舜典舜命咎繇之文也。猾,亂也。夏,諸夏也。寇謂攻剽,賊謂殺人。在外為姦,在內為軌。」 〔四〕師古曰:「謂湯誓、泰誓、牧誓是也。」 〔五〕師古曰:「謂僖四年伐楚,次于陘,責包茅不入,王祭不供也。」 〔六〕師古曰:「謂莊三十年伐山戎,以其病燕故也。」 〔七〕師古曰:「謂存三亡國,衛、邢、魯也。伯讀曰霸。」 〔八〕師古曰:「謂定四年吳入郢,楚子出,涉睢濟江,入于雲中也。」 〔九〕師古曰:「言無有如此君者。」 〔一0〕師古曰:「謂申包胥如秦乞師也。犇,古奔字。」 〔一一〕師古曰:「謂秦子蒲、子武帥車五百乘以救楚也。」 〔一二〕師古曰:「謂子蒲大敗夫概王于沂,(遂)〔薳〕射之子從子西敗吳師於軍祥。」 〔一三〕師古曰:「吳師已歸,楚子入郢。」 〔一四〕師古曰:「言如獵之取獸。」 〔一五〕師古曰:「謂陳勝、吳廣、英布之徒也。」 〔一六〕師古曰:「猋,疾風也。如猋之起,言其速也。如雲之合,言其盛也。猋音必遙反。」 〔一七〕師古曰:「言其同盛衰也。」 〔一八〕師古曰:「孫武、孫臏、吳起、商鞅、白起也。」 漢興,高祖躬神武之材,行寬仁之厚,總攬英雄,以誅秦、項。任蕭、曹之文,用良、平之謀,騁陸、酈之辯,明叔孫通之儀,文武相配,大略舉焉。天下既定,踵秦而置材官於郡國,〔一〕京師有南北軍之屯。至武帝平百粵,內增七校,〔二〕外有樓船,皆歲時講肄,修武備云。〔三〕至元帝時,以貢禹議,始罷角抵,而未正治兵振旅之事也。 〔一〕師古曰:「踵,因也。」 〔二〕晉灼曰:「百官表中壘、屯騎、步兵、越騎、長水、胡騎、射聲、虎賁,凡八校尉,胡騎不常置,故此言七也。」 〔三〕師古曰:「肄,習也,音弋二反。」 古人有言:「天生五材,民並用之,〔一〕廢一不可,誰能去兵?」鞭扑不可弛於家,〔二〕刑罰不可廢於國,征伐不可偃於天下;用之有本末,行之有逆順耳。孔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三〕文德者,帝王之利器;威武者,文德之輔助也。夫文之所加者深,則武之所服者大;德之所施者博,則威之所制者廣。三代之盛,至於刑錯兵寢者,其本末有序,帝王之極功也。〔四〕 〔一〕師古曰:「五材,金、木、水、火、土也。」 〔二〕師古曰:「弛,放也,音式爾反。」 〔三〕師古曰:「論語載孔子之言。」 〔四〕師古曰:「刑錯兵寢,皆謂置而弗用也。」 昔周之法,建三典以刑邦國,詰四方:〔一〕一曰,刑新邦用輕典;〔二〕二曰,刑平邦用中典;〔三〕三曰,刑亂邦用重典。〔四〕五刑,墨罪五百,劓罪五百,宮罪五百,刖罪五百,殺罪五百,所謂刑平邦用中典者也。〔五〕凡殺人者踣諸市,〔六〕墨者使守門,〔七〕劓者使守關,〔八〕宮者使守內,〔九〕刖者使守囿,〔一0〕完者使守積。〔一一〕其奴,男子入于罪隸,〔一二〕女子入舂槁。〔一三〕凡有爵者,與七十者,與未齔者,皆不為奴。〔一四〕 〔一〕師古曰:「詰,責也,音口一反。字或作誥,音工到反。誥,謹也,以刑治之令謹敕也。」 〔二〕師古曰:「新闢地立君之國,其人未習於教,故用輕法。」 〔三〕師古曰:「承平守成之國,則用中典常行之法也。」 〔四〕師古曰:「篡殺畔逆之國,化惡難移,則用重法誅殺之也。自此以上,(皆)〔大〕司寇所職也。」 〔五〕師古曰:「墨,黥也,鑿其面以墨涅之。劓,截鼻也。宮,淫刑也,男子割腐,婦人幽閉。刖,斷足也。殺,死刑也。自此以上,司刑所職也。劓音牛冀反。刖音五刮反,又音月。」 〔六〕師古曰:「踣謂斃之也,音妨付反。」 〔七〕師古曰:「黥面之人不妨禁衛也。」 〔八〕師古曰:「以其貌毀,故遠之。」 〔九〕師古曰:「人道既絕,於事便也。」 〔一0〕師古曰:「驅御禽獸,無足可也。」 〔一一〕師古曰:「完謂不虧其體,但居作也。積,積聚之物也。自此以上,掌戮所職也。」 〔一二〕李奇曰:「男女徒總名為奴。」 〔一三〕孟康曰:「主暴燥舂之也。」韋昭曰:「舂,舂人;槁,槁人也。給此二官之役。」師古曰:「槁音古老反。」 〔一四〕師古曰:「有爵,謂命士以上也。齔,毀齒,男子八歲,女子七歲,而毀齒矣。自此以上,司厲所職也。」 周道既衰,穆王眊荒,命甫侯度時作刑,以詰四方。〔一〕墨罰之屬千,劓罰之屬千,髕罰之屬五百,宮罰之屬三百,大辟之罰其屬二百。〔二〕五刑之屬三千,〔三〕蓋多於平邦中典五百章,所謂刑亂邦用重典者也。 〔一〕師古曰:「穆王,昭王之子也,享國既百年,而王眊亂荒忽,乃命甫侯為司寇,商度時宜,而作刑之制,以治四方也。甫,國名也。眊音莫報反。度音大各反。」 〔二〕師古曰:「髕罰,去膝頭骨。大辟,死刑也。髕音頻忍反。」 〔三〕師古曰:「五者之刑凡三千。」 春秋之時,王道寖壞,教化不行,〔一〕子產相鄭而鑄刑書〔二〕。晉叔嚮非之曰:〔三〕「昔先王議事以制,不為刑辟。〔四〕懼民之有爭心也,猶不可禁禦,是故閑之以誼,糾之以政,〔五〕行之以禮,守之以信,奉之以仁;〔六〕制為祿位以勸其從,〔七〕嚴斷刑罰以威其淫。〔八〕懼其未也,故誨之以忠,愯之以行,〔九〕教之以務,〔一0〕使之以和,〔一一〕臨之以敬,蒞之以彊,〔一二〕斷之以剛。猶求聖哲之上,明察之官,忠信之長,慈惠之師。〔一三〕民於是乎可任使也,而不生禍亂。民知有辟,則不忌於上,並有爭心,以徵於書,而徼幸以成之,弗可為矣。〔一四〕夏有亂政而作禹刑,商有亂政而作湯刑,周有亂政而作九刑。〔一五〕三辟之興,皆叔世也。〔一六〕今吾子相鄭國,制參辟,鑄刑書,〔一七〕將以靖民,不亦難乎!〔一八〕詩曰:『儀式刑文王之德,日靖四方。』〔一九〕又曰:『儀刑文王,萬邦作孚。』〔二0〕如是,何辟之有?〔二一〕民知爭端矣,將棄禮而徵於書。〔二二〕錐刀之末,將盡爭之,〔二三〕亂獄滋豐,貨賂並行。〔二四〕終子之世,鄭其敗虖!」子產報曰:「若吾子之言,僑不材,不能及子孫,吾以救世也。」〔二五〕媮薄之政,自是滋矣。孔子傷之,曰:「導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導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二六〕「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錯手足。」〔二七〕孟氏使陽膚為士師,〔二八〕問於曾子,〔二九〕亦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則哀矜而勿喜。」〔三0〕 〔一〕師古曰:「寖,漸也。」 〔二〕師古曰:「子產,鄭大夫公孫僑也。鑄刑法於鼎,事在昭六年。」 〔三〕師古曰:「叔嚮,晉大夫羊舌肸也。遺其書以非之。嚮音許兩反。」 〔四〕李奇曰:「先議其犯事,議定然後乃斷其罪,不為一成之刑著於鼎也。」師古曰:「虞舜則象以典刑,流宥五刑。周禮則三典五刑,以詰邦國。非不豫設,但弗宣露使人知之。」 〔五〕師古曰:「閑,防也。糾,舉也。」 〔六〕師古曰:「奉,養也。」 〔七〕師古曰:「勸其從教之心也。」 〔八〕師古曰:「淫,放也。」 〔九〕晉灼曰:「愯,古竦字也。」師古曰:「愯謂獎也,又音所項反。」 〔一0〕師古曰:「時所急。」 〔一一〕師古曰:「悅以使人也。」 〔一二〕師古曰:「蒞謂監視也。」 〔一三〕師古曰:「上謂公侯也。官,卿佐也。長、師,皆列職之首也。」 〔一四〕師古曰:「辟,法也。為,治也。權移於法,故人不畏上,因危文以生詐妄,徼幸而成巧,則弗可治也。」 〔一五〕韋昭曰:「謂正刑五,及流、贖、鞭、扑也。」 〔一六〕師古曰:「叔世言晚時也。」 〔一七〕孟康曰:「謂夏、殷、周亂政所制三辟也。」 〔一八〕師古曰:「靖,安也,一曰治也。」 〔一九〕師古曰:「周頌我將之詩也。言法象文王之德,以為儀式,則四方日以安靖也。」 〔二0〕師古曰:「大雅文王詩也。孚,信也。又言法象文王,則萬國皆信順也。」 〔二一〕師古曰:「若詩所言,不宜制刑辟。」 〔二二〕師古曰:「取證於刑書。」 〔二三〕師古曰:「喻微細。」 〔二四〕師古曰:「滋,益也。」 〔二五〕師古曰:「言雖非長久之法,且救當時之敝。」 〔二六〕師古曰:「論語載孔子之言也。格,正也。言用德禮,則人有恥而自正;尚政刑,則下苟免而無恥。」 〔二七〕師古曰:「亦論語所載孔子之言也。禮以治人,樂以易俗,二者不興,則刑罰濫矣。錯,置(矣)〔也〕。」 〔二八〕師古曰:「亦論語所載。陽膚,曾子也。士師,獄官。」 〔二九〕師古曰:「問何以居此職也。」 〔三0〕師古曰:「此曾子對辭。(前)〔言〕萌俗澆離,輕犯於法,乃由上失其道,非下之過。今汝雖得獄情,當哀矜之,勿(自)喜也。」 陵夷至於戰國,韓任申子,秦用商鞅,連相坐之法,造參夷之誅;〔一〕增加肉刑、大辟,有鑿顛、抽脅、鑊亨之刑。〔二〕 〔一〕師古曰:「參夷,夷三族。」 〔二〕師古曰:「鼎大而無足曰鑊,以鬻人也。」 至於秦始皇,兼吞戰國,遂毀先王之法,滅禮誼之官,專任刑罰,躬操文墨,〔一〕晝斷獄,夜理書,自程決事,日縣石之一。〔二〕而姦邪並生,赭衣塞路,囹圄成市,天下愁怨,潰而叛之。 〔一〕師古曰:「躬,身也。操,執持也,音千高反。」 〔二〕服虔曰:「縣,稱也。石,百二十斤也。始皇省讀文書,日以百二十斤為程。」 漢興,高祖初入關,約法三章曰:「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蠲削煩苛,兆民大說。〔一〕其後四夷未附,兵革未息,三章之法不足以禦姦,〔二〕於是相國蕭何攈摭秦法,〔三〕取其宜於時者,作律九章。 〔一〕師古曰:「說讀曰悅。」 〔二〕師古曰:「禦,止也。」 〔三〕師古曰:「攈摭,謂收拾也。攈音九問反。摭音之石反。」 當孝惠、高后時,百姓新免毒蠚,人欲長幼養老。〔一〕蕭、曹為相,填以無為,〔二〕從民之欲,而不擾亂,是以衣食滋殖,刑罰用稀。 〔一〕師古曰:「蠚音呼各反。」 〔二〕師古曰:「言以無為之法填安百姓也。填音竹刃反。」 及孝文即位,躬脩玄默,勸趣農桑,減省租賦。而將相皆舊功臣,少文多質,懲惡亡秦之政,論議務在寬厚,恥言人之過失。化行天下,告訐之俗易。〔一〕吏安其官,民樂其業,畜積歲增,戶口寖息。〔二〕風流篤厚,禁罔疏闊。選張釋之為廷尉,罪疑者予民,〔三〕是以刑罰大省,至於斷獄四百,〔四〕有刑錯之風。 〔一〕師古曰:「訐,面相斥罪也,音居謁反。」 〔二〕師古曰:「畜讀曰蓄。寖,益也。息,生也。」 〔三〕師古曰:「從輕斷。」 〔四〕師古曰:「謂普天之下重罪者也。」 即位十三年,齊太倉令淳于公有罪當刑,詔獄逮繫長安。〔一〕淳于公無男,有五女,當行會逮,罵其女曰:「生子不生男,緩急非有益(也)!」其少女緹縈,自傷悲泣,〔二〕乃隨其父至長安,上書曰:「妾父為吏,齊中皆稱其廉平,今坐法當刑。妾傷夫死者不可復生,刑者不可復屬,〔三〕雖後欲改過自新,其道亡繇也。〔四〕妾願沒入為官婢,以贖父刑罪,使得自新。」書奏天子,天子憐悲其意,遂下令曰:「制詔御史:蓋聞有虞氏之時,畫衣冠異章服以為戮,而民弗犯,何治之至也!今法有肉刑三,〔五〕而姦不止,其咎安在?非乃朕德之薄,而教不明與!〔六〕吾甚自愧。故夫訓道不純而愚民陷焉。〔七〕詩曰:『愷弟君子,民之父母。』〔八〕今人有過,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行為善,而道亡繇至,〔九〕朕甚憐之。夫刑至斷支體,刻肌膚,終身不息,〔一0〕何其刑之痛而不德也!豈稱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有以易之;及令罪人各以輕重,不亡逃,有年而免。〔一一〕具為令。」〔一二〕 〔一〕師古曰:「逮,及也。辭之所及,則追捕之,故謂之逮。一曰逮者,在道將送,防禦不絕,若今之傳送囚也。」 〔二〕師古曰:「緹縈,女名也。緹音他弟反。」 〔三〕師古曰:「屬,聯也,音之欲反。」 〔四〕師古曰:「繇讀與由同。由,從也。」 〔五〕孟康曰:「黥、劓二,(則)〔刖〕左右趾合一,凡三也。」 〔六〕師古曰:「與讀曰歟。」 〔七〕師古曰:「道讀曰導。」 〔八〕師古曰:「大雅泂酌之詩也。言君子有和樂簡易之德,則其下尊之如父,親之如母也。」 〔九〕師古曰:「繇讀與由同。」 〔一0〕師古曰:「息,生也。」 〔一一〕孟康曰:「其不亡逃者,滿其年數,得免為庶人。」 〔一二〕師古曰:「使更為條制。」 丞相張蒼、御史大夫馮敬奏言:「肉刑所以禁姦,所由來者久矣。陛下下明詔,憐萬民之一有過被刑者終身不息,及罪人欲改行為善而道亡繇至,於盛德,臣等所不及也。臣謹議請定律曰:諸當完者,完為城旦舂;〔一〕當黥者,髡鉗為城旦舂;當劓者,笞三百;當斬左止者,笞五百;當斬右止,及殺人先自告,及吏坐受賕枉法,守縣官財物而即盜之,已論命復有笞罪者,皆棄市。〔二〕罪人獄已決,完為城旦舂,滿三歲為鬼薪白粲。鬼薪白粲一歲,為隸臣妾。隸臣妾一歲,免為庶人。〔三〕隸臣妾滿二歲,為司寇。司寇一歲,及作如司寇二歲,皆免為庶人。〔四〕其亡逃及有罪耐以上,不用此令〔五〕。前令之刑城旦舂歲而非禁錮者,如完為城旦舂歲數以免。〔六〕臣昧死請。」制曰:「可。」是後,外有輕刑之名,內實殺人。斬右止者又當死。斬左止者笞五百,當劓者笞三百,率多死。〔七〕 〔一〕臣瓚曰:「文帝除肉刑,皆有以易之,故以完易髡,以笞代劓,以釱左右止代刖。今既曰完矣,不復云以完代完也。此當言髡者完也。」 〔二〕李奇曰:「命,逃亡也。復於論命中有罪也。」晉灼曰:「命者,名也,成其罪也。」師古曰:「止,足也。當斬右足者,以其罪次重,故從棄市也。殺人先自告,謂殺人而自首,得免罪者也。吏受賕枉法,謂曲公法而受賂者也。守縣官財物而即盜之,即今律所謂主守自盜者也。殺人害重,受賕盜物,贓汙之身,故此三罪已被論名而又犯笞,亦皆棄市也。今流俗書本『笞三百』『笞五百』之上及『劓者』之下有『籍笞』字,『復有笞罪』亦云『復有籍笞罪』,皆後人妄加耳,舊本無也。」 〔三〕師古曰:「男子為隸臣,女子為隸妾。鬼薪白粲滿(三)〔一〕歲為隸臣,隸臣一歲免為庶人。隸妾亦然也。」 〔四〕如淳曰:「罪降為司寇,故一歲,正司寇,故二歲也。」 〔五〕師古曰:「於本罪中又重犯者也。」 〔六〕李奇曰:「謂文帝作此令之前有刑者。」 〔七〕師古曰:「斬右止者棄市,故入於死。以笞五百代斬左止,笞三百代劓,笞數既多,亦不活也。」 景帝元年,下詔曰:「加笞與重罪無異,〔一〕幸而不死,不可為人。〔二〕其定律:笞五百曰三百,笞三百曰二百。」猶尚不全。至中六年,又下詔曰:「加笞者,或至死而笞未畢,朕甚憐之。其減笞三百曰二百,笞二百曰一百。」又曰:「笞者,所以教之也,其定箠令。」〔三〕丞相劉舍、御史大夫衛綰請:「笞者,箠長五尺,其本大一寸,其竹也,末薄半寸,皆平其節。當笞者笞臀。〔四〕毋得更人,〔五〕畢一罪乃更人。」自是笞者得全,然酷吏猶以為威。死刑既重,而生刑又輕,民易犯之。 〔一〕孟康曰:「重罪謂死刑。」 〔二〕師古曰:「謂不能自起居也。」 〔三〕師古曰:「箠,策也,所以擊者也,音止橤反。」 〔四〕如淳曰:「然則先時笞背也。」師古曰:「臀音徒門反。」 〔五〕師古曰:「謂行笞者不更易人也。」 及至孝武即位,外事四夷之功,內盛耳目之好,徵發煩數,百姓貧耗,〔一〕窮民犯法,酷吏擊斷,姦軌不勝。於是招進張湯、趙禹之屬,條定法令,作見知故縱、監臨部主之法,〔二〕緩深故之罪,〔三〕急縱出之誅。〔四〕其後姦猾巧法,轉相比況,禁罔寖密〔五〕。律令凡三百五十九章,大辟四百九條,千八百八十二事,死罪決事比萬三千四百七十二事。〔六〕文書盈於几閣,典者不能遍睹。是以郡國承用者駮,〔七〕或罪同而論異。姦吏因緣為市,〔八〕所欲活則傅生議,所欲陷則予死比,〔九〕議者咸冤傷之。 〔一〕師古曰:「耗,損也,音呼到反。」 〔二〕師古曰:「見知人犯法不舉告為故縱,而所監臨部主有罪并連坐也。」 〔三〕孟康曰:「孝武欲急刑,吏深害及故入人罪者,皆寬緩。」 〔四〕師古曰:「吏釋罪人,疑以為縱出,則急誅之。亦言尚酷。」 〔五〕師古曰:「寖,漸也。其下亦同。」 〔六〕師古曰:「比,以例相比況也。」 〔七〕師古曰:「不曉其指,用意不同也。」 〔八〕師古曰:「弄法而受財,若市買之交易。」 〔九〕師古曰:「傅讀曰附。」 宣帝自在閭閻而知其若此,及即尊位,廷史路溫舒上疏,言秦有十失,其一尚存,治獄之吏是也。語在溫舒傳。上深愍焉,乃下詔曰:「間者吏用法,巧文寖深,是朕之不德也。夫決獄不當,使有罪興邪,不辜蒙戮,〔一〕父子悲恨,朕甚傷之。今遣廷史與郡鞠獄,任輕祿薄,〔二〕其為置廷平,秩六百石,員四人。其務平之,以稱朕意。」於是選于定國為廷尉,求明察寬恕黃霸等以為廷平,季秋後請讞。時上常幸宣室,齋居而決事,〔三〕獄刑號為平矣。時涿郡太守鄭昌上疏言:「聖王置諫爭之臣者,非以崇德,防逸豫之生也;立法明刑者,非以為治,救衰亂之起也。今明主躬垂明聽,雖不置廷平,獄將自正;若開後嗣,不若刪定律令。〔四〕律令一定,愚民知所避,姦吏無所弄矣。今不正其本,而置廷平以理其末也,政衰聽怠,則廷平將招權而為亂首矣。」〔五〕宣帝未及修正。 〔一〕晉灼曰:「當重而輕,使有罪者起邪惡之心也。」師古曰:「有罪者更興邪惡,無辜者反陷重刑,是決獄不平故。」 〔二〕如淳曰:「廷史,廷尉史也。以囚辭決獄事為鞠,謂疑獄也。」李奇曰:「鞠,窮也,獄事窮竟也。」師古曰:「李說是也。」 〔三〕如淳曰:「宣室,布政教之室也。重用刑,故齋戒以決事。」晉灼曰:「未央宮中有宣室殿。」師古曰:「晉說是也。賈誼傳亦云受釐坐宣室,蓋其殿在前殿之側也,齋則居之。」 〔四〕師古曰:「刪,刊也。有不便者,則刊而除之。」 〔五〕蘇林曰:「招音翹。翹,舉也,猶賣弄也。」孟康曰:「招,求也,招致權著己也。」師古曰:「孟說是也。」 至元帝初立,乃下詔曰:「夫法令者,所以抑暴扶弱,欲其難犯而易避也。今律令煩多而不約,自典文者不能分明,而欲羅元元之不逮,〔一〕斯豈刑中之意哉!〔二〕其議律令可蠲除輕減者,條奏,唯在便安萬姓而已。」 〔一〕師古曰:「羅,網也。不逮,言意識所不及。」 〔二〕師古曰:「中,當也。」 至成帝河平中,復下詔曰:「甫刑云『五刑之屬三千,大辟之罰其屬二百』,〔一〕今大辟之刑千有餘條,律令煩多,百有餘萬言,奇請它比,日以益滋,〔二〕自明習者不知所由,〔三〕欲以曉喻眾庶,不亦難乎!於以羅元元之民,夭絕亡辜,豈不哀哉!其與中二千石、二千石、博士及明習律令者議減死刑及可蠲除約省者,令較然易知,條奏。書不云乎?『惟刑之恤哉!』〔四〕其審核之,務準古法,〔五〕朕將盡心覽焉。」有司無仲山父將明之材,〔六〕不能因時廣宣主恩,建立明制,為一代之法,而徒鉤摭微細,毛舉數事,以塞詔而已。〔七〕是以大議不立,遂以至今。議者或曰,法難數變,此庸人不達,疑塞治道,聖智之所常患者也。〔八〕故略舉漢興以來,法令稍定而合古便今者。 〔一〕師古曰:「甫刑,即周書呂刑。初為呂侯,號曰呂刑,後為甫侯,又稱甫刑。」 〔二〕師古曰:「奇請,謂常文之外,主者別有所請以定罪也。它比,謂引它類以比附之,稍增律條也。奇音居宜反。」 〔三〕師古曰:「由,從也。」 〔四〕師古曰:「虞書舜典之辭。恤,憂也,言當憂刑也。」 〔五〕師古曰:「核,究其實也。」 〔六〕師古曰:「有司以下,史家之言也。大雅蒸人之詩曰:『肅肅王命,仲山父將之;邦國若否,仲山父明之。』將,行也。否,不善也。言王有誥命,則仲山父行之;邦國有不善之事,則仲山父明之。故引以為美,傷今不能然也。」 〔七〕師古曰:「毛舉,言舉毫毛之事,輕小之甚〔者〕。塞猶當(者)也。」 〔八〕師古曰:「塞謂不通也。」 漢興之初,雖有約法三章,網漏吞舟之魚,〔一〕然其大辟,尚有夷三族之令。令曰:「當三族者,皆先黥,劓,斬左右止,笞殺之,梟其首,菹其骨肉於市。〔二〕其誹謗詈詛者,又先斷舌。」故謂之具五刑。彭越、韓信之屬皆受此誅。至高后元年,乃除三族罪、祅言令。孝文二年,又詔丞相、太尉、御史:「法者,治之正,所以禁暴而衛善人也。今犯法者已論,而使無罪之父母妻子同產坐之及收,朕甚弗取。其議。」左右丞相周勃、陳平奏言:「父母妻子同產相坐及收,所以累其心,使重犯法也。〔三〕收之之道,所由來久矣。臣之愚計,以為如其故便。」文帝復曰:「朕聞之,法正則民愨,罪當則民從。〔四〕且夫牧民而道之以善者,吏也;〔五〕既不能道,又以不正之法罪之,是法反害於民,為暴者也。〔六〕朕未見其便,宜孰計之。」平、勃乃曰:「陛下幸加大惠於天下,使有罪不收,無罪不相坐,甚盛德,臣等所不及也。臣等謹奉詔,盡除收律、相坐法。」其後,新垣平謀為逆,復行三族之誅。由是言之,風俗移易,人性相近而習相遠,信矣。〔七〕夫以孝文之仁,平、勃之知,猶有過刑謬論如此甚也,而況庸材溺於末流者乎? 〔一〕師古曰:「言疏闊。吞舟,謂大魚也。」 〔二〕師古曰:「菹謂醢也。菹音側於反。」 〔三〕師古曰:「重,難也。累音力瑞反。」 〔四〕師古曰:「愨,謹也,音丘角反。」 〔五〕師古曰:「道讀曰導。以善導之也。」 〔六〕師古曰:「法害於人,是法為暴。」 〔七〕師古曰:「論語云孔子曰『性相近,習相遠』也,言人同稟五常之性,其所取舍本相近也,但所習各異,漸漬而移,則相遠矣。」 周官有五聽、八議、三刺、三宥、三赦之法。〔一〕五聽:一曰辭聽,〔二〕二曰色聽,〔三〕三曰氣聽,〔四〕四曰耳聽,〔五〕五曰目聽。〔六〕八議:一曰議親,〔七〕二曰議故,〔八〕三曰議賢,〔九〕四曰議能,〔一0〕五曰議功,〔一一〕六曰議貴,〔一二〕七曰議勤,〔一三〕八曰議賓。〔一四〕三刺:一曰訊群臣,二曰訊群吏,三曰訊萬民。〔一五〕三宥:一曰弗識,二曰過失,三曰遺忘。〔一六〕三赦:一曰幼弱,二曰老眊,三曰憃愚。〔一七〕凡囚,「上罪梏拲而桎,中罪梏桎,下罪梏;王之同族拲,有爵者桎,以待弊。」〔一八〕高皇帝七年,制詔御史:「獄之疑者,吏或不敢決,有罪者久而不論,無罪者久繫不決。自今以來,縣道官獄疑者,各讞所屬二千石官,二千石官以其罪名當報之。〔一九〕所不能決者,皆移廷尉,廷尉亦當報之。廷尉所不能決,謹具為奏,傅所當比律令以聞。」〔二0〕上恩如此,吏猶不能奉宣。故孝景中五年復下詔曰:「諸獄疑,雖文致於法而於人心不厭者,輒讞之。」其後獄吏復避微文,遂其愚心。至後元年,又下詔曰:「獄,重事也。人有愚智,官有上下。獄疑者讞,有令讞者已報讞而後不當,讞者不為失。」〔二一〕自此之後,獄刑益詳,近於五聽三宥之意。三年復下詔曰:「高年老長,人所尊敬也;鰥寡不屬逮者,人所哀憐也。〔二二〕其著令:年八十以上,八歲以下,及孕者未乳,〔二三〕師、朱儒〔二四〕當鞠繫者,頌繫之。」〔二五〕至孝宣元康四年,又下詔曰:「朕念夫耆老之人,髮齒墮落,血氣既衰,亦無暴逆之心,今或羅于文法,執于囹圄,不得終其年命,朕甚憐之。自今以來,諸年八十非誣告殺傷人,它皆勿坐。」至成帝鴻嘉元年,定令:「年未滿七歲,賊鬥殺人及犯殊死者,上請廷尉以聞,得減死。」合於三赦幼弱老眊之人。此皆法令稍定,近古而便民者也。〔二六〕 〔一〕師古曰:「刺,殺也。訊而有罪,則殺之也。宥,寬也。赦,舍也,謂釋置也。」 〔二〕師古曰:「觀其出言,不直則煩。」 〔三〕師古曰:「觀其顏色,不直則變。」 〔四〕師古曰:「觀其氣息,不直則喘。」 〔五〕師古曰:「觀其聽聆,不直則惑。」 〔六〕師古曰:「觀其瞻視,不直則亂。」 〔七〕師古曰:「王之親族也。」 〔八〕師古曰:「王之故舊也。」 〔九〕師古曰:「有德行者也。」 〔一0〕師古曰:「有道藝者。」 〔一一〕師古曰:「有大勳力者。」 〔一二〕師古曰:「爵位高者也。」 〔一三〕師古曰:「謂盡悴事國者也。」 〔一四〕師古曰:「謂前代之後,王所不臣者也。自五聽以下至此,皆小司寇所職也。」 〔一五〕師古曰:「訊,問也,音信。」 〔一六〕師古曰:「弗識,不審也。過失,非意也。遺忘,(勿)〔忽〕忘也。」 〔一七〕師古曰:「幼弱,謂七歲以下。老眊,謂八十以上。憃愚,生而癡騃者。自三刺以下至此,皆司刺所職也。眊讀與耄同。憃音丑江反,又音貞巷反。」 〔一八〕師古曰:「械在手曰梏,兩手同械曰拲,在足曰桎。弊,斷罪也。自此以上掌囚所職也。梏音古篤反。拲即拱字也。桎音之日反。弊音蔽。」 〔一九〕師古曰:「當謂處斷也。」 〔二0〕師古曰:「傅讀曰附。」 〔二一〕師古曰:「解並在景紀。」 〔二二〕師古曰:「屬音之欲反。」 〔二三〕師古曰:「乳,產也,音人喻反。」 〔二四〕如淳曰:「師,樂師盲瞽者。朱儒,短人不能走者。」 〔二五〕師古曰:「頌讀曰容。容,寬容之,不桎梏。」 〔二六〕師古曰:「近音其靳反。」 孔子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後仁;善人為國百年,可以勝殘去殺矣。」〔一〕言聖王承衰撥亂而起,被民以德教,〔二〕變而化之,必世然後仁道成焉;至於善人,不入於室,然猶百年勝殘去殺矣。〔三〕此為國者之程式也。今漢道至盛,歷世二百餘載,〔四〕考自昭、宣、元、成、哀、平六世之間,斷獄殊死,率歲千餘口而一人,〔五〕耐罪上至右止,三倍有餘。〔六〕古人有言:「滿堂而飲酒,有一人鄉隅而悲泣,〔七〕則一堂皆為之不樂。」王者之於天下,譬猶一堂之上也,故一人不得其平,為之悽愴於心。今郡國被刑而死者歲以萬數,天下獄二千餘所,其冤死者多少相覆,獄不減一人,此和氣所以未洽者也。 〔一〕師古曰:「論語載孔子之言。此謂若有受命之王,必三十年仁政乃成也。勝殘,謂勝殘暴之人,使不為惡。去殺,不行殺戮也。」 〔二〕師古曰:「被,加也,音皮義反。」 〔三〕師古曰:「論語稱子張問善人之道,子曰:『不踐跡,亦不入于室也。』言善人不但修踐舊跡而已,固少自創制,然亦不能入聖人之室。」 〔四〕師古曰:「今謂撰志時。」 〔五〕如淳曰:「率天下犯罪者千口而有一人死。」 〔六〕李奇曰:「耐從司寇以上至右止,為千口三人刑。」 〔七〕師古曰:「鄉讀曰嚮。」 原獄刑所以蕃若此者,〔一〕禮教不立,刑法不明,民多貧窮,豪桀務私,姦不輒得,獄豻不平之所致也。〔二〕書云「伯夷降典,悊民惟刑」,〔三〕言制禮以止刑,猶隄之防溢水也。今隄防凌遲,禮制未立;死刑過制,生刑易犯;饑寒並至,窮斯濫溢;豪桀擅私,為之囊橐,〔四〕姦有所隱,則狃而寖廣:〔五〕此刑之所以蕃也。孔子曰:「古之知法者能省刑,本也;今之知法者不失有罪,末矣。」〔六〕又曰:「今之聽獄者,求所以殺之;古之聽獄者,求所以生之。」與其殺不辜,寧失有罪。今之獄吏,上下相驅,以刻為明,深者獲功名,平者多後患。諺曰:「鬻棺者欲歲之疫。」〔七〕非憎人欲殺之,利在於人死也。今治獄吏欲陷害人,亦猶此矣。凡此五疾,獄刑所以尤多者也。 〔一〕師古曰:「蕃,多也,音扶元反。」 〔二〕服虔曰:「鄉亭之獄曰豻。」臣瓚曰:「獄岸,獄訟也。」師古曰:「小雅小宛之詩云『宜岸宜獄』。瓚說是也。」 〔三〕師古曰:「周書甫刑之辭也。悊,知也。言伯夷下禮法以道人,人習知禮,然後用刑也。」 〔四〕師古曰:「有底曰囊,無底曰橐。言容隱姦邪,若囊橐之盛物。」 〔五〕師古曰:「狃,串習也。寖,漸也。狃音女救反。」 〔六〕師古曰:「省謂減除之,絕於未然,故曰本也。不失有罪,事止聽訟,所以為末。」 〔七〕師古曰:「鬻,賣也。疫,癘病也。鬻音育。疫音役。」 自建武、永平,民亦新免兵革之禍,人有樂生之慮,與高、惠之間同,而政在抑彊扶弱,朝無威福之臣,邑無豪桀之俠。以口率計,斷獄少於成、哀之間什八,可謂清矣。〔一〕然而未能稱意比隆於古者,以其疾未盡除,而刑本不正。 〔一〕師古曰:「十少其八也。」 善乎!孫卿之論刑也,曰:「世俗之為說者,以為治古者無肉刑,〔一〕有象刑墨黥之屬,菲履赭衣而不純,〔二〕是不然矣。以為治古,則人莫觸罪邪,豈獨無肉刑哉,亦不待象刑矣。〔三〕以為人或觸罪矣,而直輕其刑,是殺人者不死,而傷人者不刑也。罪至重而刑至輕,民無所畏,亂莫大焉。凡制刑之本,將以禁暴惡,且懲其(末)〔未〕也。〔四〕殺人者不死,傷人者不刑,是惠暴而寬惡也。故象刑非生〔於〕治古,方起於亂今也。〔五〕凡爵列官職,賞慶刑罰,皆以類相從者也。一物失稱,亂之端也。〔六〕德不稱位,能不稱官,賞不當功,刑不當罪,不祥莫大(矣)焉。夫征暴誅悖,治之威也。殺人者死,傷人者刑,是百王之所同也,未有知其所由來者也。故治則刑重,亂則刑輕,〔七〕犯治之罪固重,犯亂之罪固輕也。書云『刑罰世重世輕』,此之謂也。」〔八〕所謂「象刑惟明」者,言象天道而作刑,〔九〕安有菲屨赭衣者哉? 〔一〕師古曰:「治古,謂上古至治之時也。治音丈吏反。」 〔二〕師古曰:「菲,草履也。純,緣也。衣不加緣,示有恥也。菲音扶味反。純音之允反。」 〔三〕師古曰:「人不犯法,則象刑無所施也。」 〔四〕師古曰:「懲,止也。」 〔五〕如淳曰:「古無象刑也,所有象刑之言者,近起今人惡刑之重,故遂推言古之聖君但以象刑,天下自治。」 〔六〕師古曰:「稱,宜也,音尺孕反。」 〔七〕李奇曰:「世所以治者,乃刑重也;所以亂者,乃刑輕也。」 〔八〕師古曰:「周書甫刑之辭也。言刑罰輕重,各隨其時。」 〔九〕師古曰:「虞書益稷曰『咎繇方祗厥敘,方施象刑惟明』,言敬其次敘,施其法刑皆明白也。」 孫卿之言既然,又因俗說而論之曰:禹承堯舜之後,自以德衰而制肉刑,湯武順而行之者,以俗薄於唐虞故也。今漢承衰周暴秦極敝之流,俗已薄於三代,而行堯舜之刑,是猶以鞿而御駻突,〔一〕違救時之宜矣。且除肉刑者,本欲以全民也,今去髡鉗一等,轉而入於大辟。以死罔民,失本惠矣。〔二〕故死者歲以萬數,刑重之所致也。至乎穿窬之盜,忿怒傷人,男女淫佚,吏為姦臧,〔三〕若此之惡,髡鉗之罰又不足以懲也。故刑者歲十萬數,民既不畏,又曾不恥,刑輕之所生也。故俗之能吏,公以殺盜為威,專殺者勝任,奉法者不治,亂名傷制,不可勝條。是以罔密而姦不塞,刑蕃而民愈嫚。〔四〕必世而未仁,百年而不勝殘,誠以禮樂闕而刑不正也。豈宜惟思所以清原正本之論,刪定律令,篹二百章,以應大辟。〔五〕其餘罪次,於古當生,今觸死者,皆可募行肉刑。〔六〕及傷人與盜,吏受賕枉法,男女,皆復古刑,為三千章。詆欺文致微細之法,悉蠲除。〔七〕如此,則刑可畏而禁易避,吏不專殺,法無二門,輕重當罪,民命得全,合刑罰之中,殷天人之和,〔八〕順稽古之制,成時雍之化。成康刑錯,雖未可致,孝文斷獄,庶幾可及。詩云「宜民宜人,受祿于天」。〔九〕書曰「立功立事,可以永年」。〔一0〕言為政而宜於民者,功成事立,則受天祿而永年命,所謂「一人有慶,萬民賴之」者也。〔一一〕 〔一〕孟康曰:「以繩縛馬口之謂鞿。」晉灼曰:「鞿,古羈字也。」如淳曰:「駻音捍。突,惡馬也。」師古曰:「馬絡頭曰羈也。」 〔二〕師古曰:「罔,謂羅網也。」 〔三〕師古曰:「佚讀與逸同。」 〔四〕師古曰:「塞,止也。蕃,多也,音扶元反。嫚與慢同。」 〔五〕孟康曰:「篹音撰。」 〔六〕李奇曰:「欲死邪,欲腐邪?」 〔七〕師古曰:「詆謂誣也,音丁禮反。」 〔八〕李奇曰:「殷亦中。」 〔九〕師古曰:「大雅假樂之詩也。蓋嘉成王之德云。」 〔一0〕師古曰:「今文泰誓之辭也。永,長也。」 〔一一〕師古曰:「呂刑之辭也。一人,天子也。言天子用刑詳審,有福慶之惠,則眾庶咸賴之也。」 校勘記 一0八一頁一二行有稅有(租)〔賦〕。王鳴盛說下文即云「稅以足食,賦以足兵」,證之顏注則合作「有稅有賦」。按景祐、殿本都作「有賦」。 一0八二頁七行炎帝火行,故云火(炎)〔災〕。景祐、殿本都作「災」。王先謙說作「災」是。 一0八四頁二行齊(威)〔桓〕既沒,景祐、殿本都作「桓」。 一0八八頁八行矜,(特)〔持〕也。景祐、殿本都作「持」。 一0頁一行秦人(憐之謂)〔為〕之出兵。景祐本無「憐之」二字。王念孫說通典亦無,疑後人所加。「謂」作「為」。 一0頁六行而(功)〔國〕滅亡於後。錢大昭說監本、閩本「功」作「國」。按景祐、殿本都作「國」。王先謙說作「國」是。 一0九0頁三行(遂)〔薳〕射之子王先謙說「遂」當為「薳」,各本皆誤。按景祐本作「薳」,不誤。 一0九二頁四行自此以上,(皆)〔大〕司寇所職也。景祐、殿本都作「大」。 一0九五頁一六行錯,置(矣)〔也〕。景祐、殿、局本都作「也」。王先謙說作「也」是。 一0九六頁二行(前)〔言〕萌俗澆離,景祐本「前」作「言」。殿本「萌」作「民」。下「勿自喜也」,景祐本無「自」字。 一0九七頁一六行緩急非有益(也)!宋祁說姚本「益也」刪去「也」字。按景祐本無「也」字。 一0九八頁一三行(則)〔刖〕左右趾合一,景祐、殿、局本都作「刖」。王先謙說「則」乃「刖」之誤。 一一00頁五行鬼薪白粲滿(三)〔一〕歲為隸臣王先謙說「三歲」誤,當為「一歲」。 一一0四頁九行言舉毫毛之事,輕小之甚〔者〕。塞猶當(者)也。王先謙說「者」字當在「甚」字下。 一一0七頁一六行遺忘,(勿)〔忽〕忘也。景祐、殿本作「忽」。王先謙說作「忽」是。 一一一一頁二行且懲其(末)〔未〕也。錢大昭說荀子作「未」。按殿本作「未」。 一一一一頁三行故象刑非生〔於〕治古,「於」字據景祐、殿本補。 一一一一頁五行不祥莫大(矣)焉。錢大昭說「矣」字衍。按殿本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