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帝王之興,曷嘗不建輔弼之臣所與共成天功者乎!〔一〕漢興自秦二世元年之秋,楚陳之歲,〔二〕初以沛公總帥雄俊,三年然後西滅秦,立漢王之號,五年東克項羽,即皇帝位,八載而天下乃平,始而定封。訖十二年,侯者百四十有三人。時大城名都民人散亡,戶口可得而數裁什二三,〔三〕是以大侯不過萬家,小者五六百戶。封爵之誓曰:「使黃河如帶,泰山若厲,國以永存,爰及苗裔。」〔四〕於是申以丹書之信,重以白馬之盟,〔五〕又作十八侯之位次。〔六〕高后二年,復詔丞相陳平盡差列侯之功,錄弟下竟,臧諸宗廟,副在有司。〔七〕始未嘗不欲固根本,而枝葉稍落也。 〔一〕師古曰:「天功,天下之功業也。虞書舜典曰『欽哉,惟時亮天功』也。」 〔二〕師古曰:「謂陳涉自稱楚王時也。」 〔三〕師古曰:「裁與纔同,十分之內纔有二三也。」 〔四〕應劭曰:「封爵之誓,國家欲使功臣傳祚無窮也。帶,衣帶也。厲,砥厲石也。河當何時如衣帶,山當何時如厲石,言如帶厲,國猶永存,以及後世之子孫也。」 〔五〕師古曰:「丹書,解在高紀。白馬之盟,謂刑白馬歃其血以為盟也。」 〔六〕孟康曰:「唯作元功蕭、曹等十八人位次耳。高后乃詔作位次下竟。」師古曰:「謂蕭何、曹參、張敖、周勃、樊噲、酈商、奚涓、夏侯嬰、灌嬰、傅寬、靳歙、王陵、陳武、王吸、薛歐、周昌、丁復、蟲達,從第一至十八也。」 〔七〕師古曰:「副,貳也。其列侯功籍已藏於宗廟,副貳之本又在有司。」 故逮文、景四五世間,流民既歸,戶口亦息,列侯大者至三四萬戶,小國自倍,〔一〕富厚如之。〔二〕子孫驕逸,忘其先祖之艱難,多陷法禁,隕命亡國,〔或〕(云)〔亡〕子孫。訖於孝武後元之年,靡有孑遺,耗矣。〔三〕罔亦少密焉。〔四〕故孝宣皇帝愍而錄之,乃開廟臧,覽舊籍,詔令有司求其子孫,咸出庸保之中,〔五〕並受復除,或加以金帛,〔六〕用章中興之德。 〔一〕師古曰:「自倍者,謂舊五百戶,今者至千也。曹參初封萬六百戶,至後嗣侯宗免時,有戶二萬三千,是為戶口蕃息故也。它皆類此。」 〔二〕師古曰:「言其貲財亦稍富厚,各如戶口之多也。」 〔三〕孟康曰:「耗音毛。無有毛米在者也。」師古曰:「孟音是也,而解非也。孑然,獨立貌,言無有獨存者,至於耗盡也。今俗語猶謂無為耗,音毛。」 〔四〕服虔曰:「法罔差益密也。」 〔五〕師古曰:「庸,〔賣〕功庸也;保,可安信也:皆賃作者也。」 〔六〕師古曰:「復音方目反。」 降及孝成,復加卹問,稍益衰微,不絕如綫。〔一〕善乎,杜業之納說也!曰:「昔唐以萬國致時雍之政,〔二〕虞、夏以(之)多群后饗共己之治。〔三〕湯法三聖,殷氏太平。〔四〕周封八百,重譯來賀。〔五〕是以內恕之君樂繼絕世,隆名之主安立亡國,〔六〕至於不及下車,德念深矣。〔七〕成王察牧野之克,顧群后之勤,知其恩結於民心,功光於王府也,故追述先父之志,錄遺老之策,高其位,大其{宀禹},〔八〕愛敬飭盡,命賜備厚。〔九〕大孝之隆,於是為至。至其沒也,世主歎其功,無民而不思。所息之樹且猶不伐,〔一0〕況其廟乎?是以燕、齊之祀與周並傳,子繼弟及,歷載不墮〔一一〕。豈無刑辟,繇祖之竭力,故支庶賴焉。〔一二〕跡漢功臣,亦皆割符世爵,受山河之誓,存以著其號,亡以顯其魂,賞亦不細矣。百餘年間而襲封者盡,或絕失姓,或乏無主,朽骨孤於墓,苗裔流於道,生為愍隸,死為轉屍。〔一三〕以往況今,甚可悲傷。〔一四〕聖朝憐閔,詔求其後,四方忻忻,靡不歸心。出入數年而不省察,恐議者不思大義,設言虛亡,則厚德掩息,遴柬布章,〔一五〕非所以視化勸後也。〔一六〕三人為眾,雖難盡繼,宜從尤功。」〔一七〕於是成帝復紹蕭何。 〔一〕晉灼曰:「綫,今線縷字也,音先戰反。」 〔二〕師古曰:「雍,和也。堯典云『黎萌於變時雍』,故杜業引之也。」 〔三〕師古曰:「群后謂諸侯也。恭己,無為也。孔子曰:『無為而治者,其舜也歟!夫何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共讀曰恭。」 〔四〕師古曰:「三聖謂堯、舜、禹也。」 〔五〕師古曰:「重譯謂越裳氏也。」 〔六〕師古曰:「以立亡國之後為安泰也。」 〔七〕張晏曰:「謂武王入殷,未及下車,封黃帝之後於薊,虞舜之後於陳也。」 〔八〕師古曰:「{宀禹}謂啟土所居也。」 〔九〕師古曰:「飭,謹也,讀與敕同。」 〔一0〕師古曰:「謂召伯止於甘棠之下而聽訟,人思其德,不伐其樹,召南甘棠之詩是也。」 〔一一〕師古曰:「弟代兄位謂之及。墮,毀也,音火規反。」 〔一二〕師古曰:「言國家非無刑辟,而功臣子孫得不陷罪辜而能長存者,思其先人之力,令有續嗣也。繇讀與由同。」 〔一三〕應劭曰:「死不能葬,故屍流轉在溝壑之中。」師古曰:「愍隸者,言為徒隸,可哀愍之也。」 〔一四〕師古曰:「況,譬也。」 〔一五〕晉灼曰:「許慎云『遴,難行也』。柬,古簡字也。簡,少也。言今難行封,則得繼絕者少,若然,此必布聞彰於天下也。」師古曰:「遴讀與吝同。」 〔一六〕師古曰:「視讀與示同。」 〔一七〕孟康曰:「言人三為眾,雖難盡繼,取其功尤高者(三)〔一〕人繼之,於名為眾矣。」服虔曰:「尤功,封重者一人也。」師古曰:「孟說是也。」 哀、平之世,增修曹參、周勃之屬,得其宜矣。以綴續前記,究其本末,并序位次,盡于孝文,以昭元功之候籍(云)。〔一〕 〔一〕師古曰:「籍謂名錄也,高紀所云通侯籍也。」 高惠高后文功臣表第四 校勘記 五二八頁八行隕命亡國,〔或〕(云)〔亡〕子孫。錢大昭所見閩本、朱一新所見汪本都作「或亡子孫」。王先謙說閩、汪本是。 五二九頁一行庸,〔賣〕功庸也;朱一新說汪本有「賣」字是。按景祐、殿本都有。 五二九頁四行虞、夏以(之)多群后饗共己之治。王念孫說「以」下「之」字涉上下文而衍,漢紀孝成紀無。 五三一頁一行取其功尤高者(三)〔一〕人繼之,景祐、殿本都作「一」。王先謙說作「一」是。 五三一頁四行錢大昭、朱一新說閩、汪本無「云」字。按景祐本亦無。 五三二頁三欄五格「本治」,錢大昭說當作「本始」。按景祐、殿本都作「本始」。 五三三頁三欄七格「元光三年」,景祐本作「二年」。朱一新說史記作「二年」是。下脫「婢」字,史表有。 五三五頁二欄五格「二十四年」,景祐、殿本都作「二十二年」。六格「十二年」,景祐本作「二十二年」。 五三七頁三欄三格,蘇輿說「六」字蓋「十八」二字之駮文。按景祐本正作「十八」。 五四0頁二欄四格,王先謙說「傳」是「得」之誤。按景祐、殿、局本都作「得」。 五四五頁二欄五格「後二年」,朱一新說汪本「二」作「三」是。按景祐本作「三」。 五四五頁三欄五格「後元元年」,朱一新說汪本作「後元年」是。按景祐本作「後元年」。 五四六頁三欄六格「老」,景祐、殿、局本都作「孝」。 五五一頁二欄三格,景祐、殿本都作「三十年」。 五五四頁一欄五格,蘇輿說「三」當作「二」。按景祐本正作「二」。 五五五頁三欄一格,景祐、殿本都作「如淳」。 五五六頁二欄二格「一歲」,景祐本作「二歲」,史表同。「臨薔」,王鳴盛說監本作「臨菑」,「薔」字誤。按殿、局本都作「臨菑」。三格「四十八年」,景祐、殿本都作「三十八年」。 五五七頁二欄二格,王先謙說「公」字衍。按史表作「以舍人從至霸上」。六格,王先謙說史作「逮御史大夫湯」,張湯也,此誤。 五五八頁三欄五格,朱一新說汪本「一」作「二」是。王先謙說「太」殿本作「大」是。按景祐本正作「二」作「大」。 五六三頁一欄五格,殿本有「家」字,此脫,景祐本亦脫。 五六六頁一欄二格,王先謙說史表無「頃侯諸莊」四字,疑衍。 五六六頁二欄五格原在六格,據景祐、殿、局本提上。 五七一頁一欄二格,王先謙說「邑益」當作「益邑」。按殿本作「益邑」。 五七四頁三欄六格,王先謙說史表「中三年」作「中二年」。按景祐本亦作「中二年」。 五七五頁二欄二格,據史表校,「秋」當作「秩」。 五七七頁三欄五格,王先謙說「侯」下奪「賀」字,史表「賀」字兩見。 五七八頁二欄五格,朱一新說汪本「二」作「三」是。按殿本作「三」。 五七九頁一欄六格,殿本「三」作「五」。齊召南說作「三」非。 五八0頁三欄二格,「稅」字據史表集解引補。 五八一頁二欄六格「十二年」,景祐、殿本都作「十三年」,史表同。 五八七頁二欄六格「三十年」,景祐、殿本都作「十二年」。 五頁五欄六格「文侯」,景祐、殿本都作「孝文」,此誤。 五九二頁一欄八格,蘇輿說「二十九」當作「三十九」。按景祐本正作「三十九」。 五九二頁二欄五格,王念孫說「十二年」景祐本作「十三年」是。 五九三頁一欄五格,「家」字據景祐、殿本補。 六0七頁二欄五格,王先謙說殿本「一」作「二」是。 六0九頁三欄二格,殿本「城」作「成」,王先謙說作「成」是。 六一二頁二欄二格「拓」,景祐、殿本都作「柘」。 六一四頁三欄二格,王先謙說「入」脫「漢」字,史表有。 六一七頁一欄四格「五十一」,錢大昭說當從史表作「五十二」。按景祐、殿本正作「五十二」。 六一七頁二欄一格,景祐、殿本都作「鹵嚴侯」。 六一八頁三欄四格,錢大昭說閩本作「百二十」是。按景祐、殿本都作「百二十」。 六二0頁三欄八格,朱一新說元鼎「四年」「二年」誤倒。按局本不誤。 六二二頁二欄一格,王先謙說史表「成」作「平」。按景祐、殿本都作「平」。 六二六頁三欄三格「二月」,景祐、殿本都作「三月」。 六三0頁三欄六格「清安」,據景祐、殿、局本補,史表有。 六三一頁二行管、氏(營)丘、營平錢大昕說王子侯表管一國,氏丘一國,營平一國,此「氏」